武汉公安局江夏区分局_武汉市江岸区公安局
武汉公安局江夏区分局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武汉市江岸区公安局”。
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7年8月31日
目录
第一部分、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三、部门人员构成第二部分、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
况说明
第一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全区敌情和治安情况,提出工作对策,研究部署全区公安工作。
2、预防、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活动,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和审理,协助有关部门侦破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件。
3、依法实施社会治安管理和网络安全管理,做好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复杂场所、重点地区的治安秩序和防范控制,组织开展辖区治安巡逻工作。
4、负责户政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指导基层治保会建设,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进行管理。
5、依法监督并指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治保组织建设。
6、开展公安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区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执法活动,负责公安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
7、负责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管理辖区车辆及驾驶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8、依法组织实施辖区内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工作、协助做好火灾抢险工作。
9、维护当地社会政治稳定作为第一要务,把基础调查和社会调查作为基本职能,把情报信息作为主要任务,把重点人控制作为重点工作。
10、负责区公安民警队伍的建设,加强管理和教育训练。
11、依法设置和管理看守所、拘留所的工作。
1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来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做好有关领导集体活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从决算构成单位来看,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部门决算由单位本级组成。根据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区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包括:警务指挥室、政治处、警务保障室、纪委(监察室、督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人口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武汉市江夏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交通巡逻民警大队、法制大队、消防大队(现役)、江夏区看守所、江夏区拘留所、南湖检查站、内保大队、视频侦察大队、网侦大队、纸坊街纸坊派出所、庙山派出所、纸坊街大桥派出所、金口街派出所、乌龙泉街派出所、郑店街派出所、五里界派出所、山坡街派出所、法泗街派出所、安山街派出所、湖泗镇派出所、舒安街派出所、机场派出所、藏龙岛派出所、金港派出所,以上内设机构全部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区编办核定本部门行政编制449人。
三、部门人员构成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总编制人数449人,全部为行政编制。在职实有人数458人,全部为行政编制。
离退休人员12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0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2016年度收入总22077.46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593.19万元),支出总计22077.46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411.48万元),与去年相比,收、支增加4,783.57 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484.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20499.97万元,占本年收入95%,其他收入984.31万元,占本年收入5%.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2166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18.19万元,占本年支出65%,项目支出7647.8万元,占本年支出35%.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499.96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67.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432.6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499.96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去年相比,收、支增加6,232.6万元,增长44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支出执行率提高,财政年度内结算及时、人员及公用基本运行成本上涨,收支同步扩大。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6067.28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本年支出合计16067.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3260.62万元,项目支出2806.6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①协警办公及装备经费1360.45万元属于经常性项目。根据区政府批示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核定编制299人,社会保险缴费逐年上涨,按人均4.55万元标准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开支。主要成效是弥补新城区警力不足,协助社会治安管理。
②因公伤残民警医疗费30万元,属于经常性项目,根据劳社部函[2002]19号文件规定,落实公安分局二等乙级以上伤残人民警察医疗补助保障方面的支出。
③刑侦特费30万元,属于经常性项目。根据财行【2015】19号文件规定,使用特殊手段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所消耗的经费。
④人民警察着装区级配套经费100万元,属于经常性项目。按照武公指【2015】32号文件要求,民警服装财政预算人均标准3000元/年。其中市级财政负担人年均650元部分,差额部分由区级财政保障。较2016年预算增加46万元。
⑤道路交通管理466万元,属于经常性项目。主要是由于新的道路交通法实施后,取消行政性收费形成的经费缺口问题的补助,根据近几年的实际经费发生情况,年需司法鉴定费、暂扣车辆停放保管费、车管办牌办证业务工本费。较2016年预算增加150万元。
⑥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137万元,属于经常性项目,根据武财行【2012】117号文件规定,按在押犯人0.36万/人年,我区年均押量325人。增加监所专项维修监所水电费预算。主要成效是监所稳定运行,犯人伙食及设施保障。
⑦犯罪嫌疑人收治医疗费30万元,属于调增经常性项目。用于区公安分局在收治各类犯罪嫌疑人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突发病患救治经费。
⑧基层队所509.21万元,属于调增经常性项目。主要成效是队所大型修善,保证公安形象规范统一。
⑨纸坊社区治安巡防大队公用经费60万元,属于经常性项目。⑩禁毒管理29万元。属于经常性项目,主要成效是加强社区禁毒工作,加强对吸毒人员的发现管控和帮教工作。落实对在册吸毒人员定期尿检、康复治疗与紧急救助、工作站建设和禁毒宣传、考核表彰等工作。
⑾居民身份证管理15万元,属于经常性项目。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精神,从2012年1月1日起,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和户口迁移证、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根据近三年实际支出情况安排。
⑿危害社会精神病人强制医疗费及扶养经费40万元,属于经常性项目,用于患病嫌疑人收治费用和肇事精神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16067.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7万元,占本年支出0.29%;公共安全支出(类)13288.43万元,占本年支出82.7%;教育支出(类)55万元,占本年支出0.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64.14万元,占本年支出10.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类)552.6万元,占本年支出3.44%;交通运输支出(类)10万元,占本年支出0.06%;住房保障支出支出(类)450.11万元,占本年支出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度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度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度预算为10,593.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593.7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度预算为219.6万元,219.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年度预算为607.06万元,607.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年度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年度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年度预算为466万元,支出决算为4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年度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年度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度预算为1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12.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年度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度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度预算为975.37万元,支出决算为975.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度预算为563.94万元,支出决算为563.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度预算为39.08万元,支出决算为39.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度预算为20.75万元,支出决算为20.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度预算为237.28万元,支出决算为237.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度预算为315.32万元,支出决算为315.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2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年度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度预算为355.69万元,支出决算为355.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度预算为94.42万元,支出决算为94.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60.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88.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资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72.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专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25.66万元,占预算数的100%,减少57.39万元,减少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5.66万元,占预算数的100%,减少57.39万元,减少7%.(1)公务用车购置费105.24万元,占预算数的100%,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133.31万元,减少56%。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45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0.42万元,占预算数的100%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75.92元,增加14%。其中:燃料费398.45万元;维修费156.11万元;过桥过路费1.75万元;保险费54.19万元;其他维护1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持平。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决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66万元,本年支出186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80.69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一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维护、全区交通信号灯的运行和维护。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5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局业务用房搬迁、二期、三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维护、智能交通一期建设经费、看守所拘留所安防系统改造工程。
九、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十、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65.99万元,较上年增加4965.29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未滞留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共有车辆24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5辆。
(四)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部门(单位)本年度暂时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对部门决算公开中有关科目、重要指标及专业名词进行科学合理的解释说明,名词解释可对名词本身的含义进行说明,也可对资金用款单位、资金去向进行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某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某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为保证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三、“三公”经费支出:指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招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自行添加:20402 公安 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01
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03
机关服务
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04
治安管理
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05
国内安全保卫
反映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支出。
06
刑事侦查
反映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07
经济犯罪侦查 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支出。
08
出入境管理
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09
行动技术管理
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项行动技术工作的支出。
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
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处置“法轮功”、处置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处置有害气功等方面的支出。
禁毒管理
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道路交通管理
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网络侦控管理
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网络安全侦查的支出。
反恐怖
反映开展各类反恐怖工作的支出。
居民身份证管理
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居民身份证印制、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网络运行及维护
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
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警犬繁育及训养
反映各级公安机关警犬繁育及训练的支出。
信息化建设
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金盾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其他公安支出
反映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具体解释参见《2016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