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十六中教职工评价办法_广州市十六中初三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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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十六中教职工评价办法
为了大面积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为了调动全体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职业成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特制定本评价办法。
一、评价的基本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规范;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二、奖项
1、上下学期教学成绩奖。
2、学年教学工作会上市局、区局、乡指导中心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
3、学年职成教招生工作会上市局、区局表彰的先进工作者。
4、省、市、区、乡综合荣誉。
5、年度考核优秀。
6、班主任奖。
三、评价时值
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四、奖项评价办法
1、学期教学成绩奖:根据期末考试成绩,按平均分的标准分(0.3)、及格率的标准分(0.3)、优秀率的标准分(0.4)加权值的平均分学校排名,奖励前30名教师,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九年级和八年级地生下学期按期中考试成绩计算;计算成绩时,均以学籍人数±正常变动人数为准。
2、学年教学工作会上市局、区局、乡指导中心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1)教学成绩70分。分别求上下两学期期末考试三项标准分加权值的平均分的平均分为教学成绩。(2)教学常规20分。教学计划2分;备课6分;作业8分;听评课4分。(3)教师专业发展10分。论文2分;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教学能手等4分;课题4分。
3、学年职成教招生工作会上市局、区局表彰的先进工作者:仅限于九年级教师,按班级学生到岱岳区职教中心校人数比排名;它和学年教学工作会上市局、区局、乡指导中心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不重复。
4、省、市、区、乡综合荣誉:民主评议5分、学生评教10分、教学成绩60分、教学常规10分、教师专业发展5分、教师工作量10分(包括课时工作量、管理工作量、出勤率)。民主评议由校工会负责;教学成绩、教学常规和教师专业发展由教导处教科室负责;学生评教和教师工作量由政教处负责。
5、年度考核优秀:办法同综合荣誉。年度考核优秀和综合荣誉不重复。
6、班主任奖:由政教处负责
泰安十六中学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