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制_教师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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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平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教师一天的工作,入岗要按时,在岗要做事,离岗要请假。为了加强教师的组织纪律性,提高教师的出勤率和工作效率,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值周值日人员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
二、登记及考勤项目
1、公假、事假、病假、旷工、旷课、例会及学习、教研会、升旗。
2、从开学第一天起计假,含集体加班、考试、阅卷等。
3、双休日、节假日集体加班。
三、审批权限
1、教师请假在2天及以下者,由校长审批;请假超过2天,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再由当事人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教师在例会、教研会、校内集体加班时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值周领导请假。
四、考勤要求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教师有第一节课的于8:20分前到校。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两操”由操前前一节课的科任教师带班。
2、卫生值日教师必须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课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在假条上注明请假原因、请假起止时间、课程节次等情况,再由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由值周值日教师安排。
2、教师病假2天以上者,必须持乡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管中心有关要求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协同值周值日教师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继续请假者按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协同值周值日教师安排。
7、由学校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大型活动,除婚、丧、产等假外,任何人员不得请假。
8、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
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责任。
9、值周值日教师不负责任,欺上瞒下的,当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造成事故的,将从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10、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乡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须向校长或副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到,可以电话请假,则在返校后须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1、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2天报请校长审批。由教导处协同值周值日教师把课务安排落实好。回校后及时把课补上。
12、凡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教参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安排课程。
13、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可以向考勤登记教师请假,并要在安保处登记,如实填写出校时间、外出事宜等内容方可离校,回校时必须写时回校时间。
14、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造成事故的,将从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15、两操、集会、学习、例会,教师都要到场(特殊情况除外),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有关请假要求论处。
16、教师要按时上下班。按规定时间未到的均以迟到处理,提前下班的,将按早退或缺旷处理。
17、教师在工作时间内公出,要向值周值日教师或学校领导说明并在值班记录中如实登记。私自外出,按旷工计。
18、教师因私事提早离校的,时间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请假一节处理。
19、教师请假一律事先填写请假条,如有特殊情况则要在返校后第一时间把请假条补上。
(1)事假:教师本人请假2天以内的,由校长批准,批准后由教导处协同值周值日教师登记并安排有关课程。
(2)病假:请病假要上交请假条,写明请假理由。请假2天以内的,由校长批准,批准后由教导处协同值周值日教师登记并安排有关课程。无故缺勤者按旷工论处。超过两天需持乡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对无病呻吟,出具假证明者,除批评教育外,其休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给3天婚假,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可适当延长婚假。由当事人提出延长婚假的要求,学校领导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审批后,当事人再报上级部门审批给予延长婚假数天(7天以内〈含双休日〉)。
(4)产假:女教职工本人生育,产假期限顺产一般是三个月,剖腹产是四个月。如果是晚婚晚育则再加半个月(产假主要是为了保障妇女生理健康而非福利性质,因此一般不与法定假期累加)。
(5)丧假:教职工三代以内的直系或旁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从去世之日起到上山之日止的丧假。延期继续续假的,按一般事假论,未续假或续假未批者按旷工处理。
20、公假:凡教职工在星期天、节假日因公出差、学习、开会等占用的时间,按上班对待。个人学习进修、考学、计生检查,不属公假,按特殊事假论。可以找值周值日领导通气后找人顶课,记特殊事假作考勤统计不扣款。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21、教职工在婚、产、丧假期间,国家规定的工资照发。学校内部的考核奖、全勤奖等概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22、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上班而又未续假,按旷工计。教师如提前结束假期,应及时销假,对请假时间予以更正。
23、假日值班或返校等同于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事先请假。
26、若教师迟到而学校已经安排教师代课,无论迟到教师上课与否,均计入代课教师的工作量。
五、考勤奖惩标准
1、迟到、早退在5分钟(含5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款20元。
2、迟到超过5 分钟者,当节课程按一般事假论处。早退超过5 分钟者,当节课程按缺旷论处。
3、两操、集会、学习、例会、升旗,按一节课标准计算。
4、双休日、节假日、开学、散学等加班或集会时,迟到、早退在5分钟(含5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款20元;一般事假者扣款50元;缺旷者扣款100元。
5、教师代课一节发给代课金20元。
6、一般事假每节扣款20元;缺旷每节扣款50元。
7、未履行请假手续请病假的,按一般事假处理,按规定持乡级及以上卫生院证明请假的,计病假不扣款,但考勤纳入半年绩效考核。
8、符合考勤条款规定的特殊事假,只计假不扣款,但考勤纳入半年绩效考核。
9、教师每周的一般事假不得超过7节。否则,超过部分按一般缺旷处理。
10、早读课纳入正规课程管理。其责任人未上午第一节课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