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的通知》的通知_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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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广局、市文物管理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下发了《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的通知》。

《通知》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要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参观可实行半票;家长携带未成年子女参观的对未成年子女免票。对持有相关证件的现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社会群体,也要实行门票减免或优惠。被确定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全社会开放。

同时要求古遗址、古建筑文物单位,特别是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和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文物保护单位,要妥善处理好扩大开放和有效保护文物安全的关系,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落实免费开放措施,合理调控流量,积极预防可能出现的文物损坏、群体安全等问题。

为此,特做如下通知:

一、请各区、县(市)文广局、市文物管理所对辖区文物开放景区执行《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的通知》精神,督促开放景区结合具体情况及时制定可行的对未成年人及特殊社会群体免费开放实施办法。

二、加强开放景区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管理质量,为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参观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三、加强安全防范,积极预防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和游人安全保护,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请将贯彻落实《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的通知》情况于2004年10月15日前报我局汇总上报。今后,请于每年年底将贯彻此文件的情况上报我局。

特此通知

贵阳市文化局

2004年3月30日

附:《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的通知》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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