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实施办法_合工大研究生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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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实施办法

一、项目简介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是指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加速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的留学项目。2008年我校作为“211工程”学校入选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行列。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与选派类别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0年计划选派6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其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5000名(在与留学基金委签约的院校中选派),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1000名(在非签约的“985工程”院校和“211工程”院校选派,我校属于该项目)。

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少量硕士研究生。

2、推荐名额

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由未签约院校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及项目具体要求推荐人选。

2010年我校计划选派留学生30名。

3、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根据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4、选派专业领域

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我校各学科专业学生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重点选派领域的学生。

5、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家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国别不限。

对于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此项是原则性的要求。

6、资助内容

留学基金委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申请人均应来自“985工程”二期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或国家重点学科;

我校各学科专业学生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教育部创新团队,或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生;

③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④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应具备托福、GRE、雅思等合格成绩;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应通过学校组织的外语能力测试,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培训,并且考核合格。

⑤身心健康;

⑥对选拔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享受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出国留学、已获得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人员。

2、关于申请类别及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各方面均有突出表现;各项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极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校学籍证明、推选单位出具的外语考试(核)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3)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8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

四、申请办法

1、选派办法

学校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择优申报”的方式进行选拔,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依托高校及博士生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合作渠道选派,同时应充分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详细情况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查询)渠道派出。留学院校和外方指导教师主要由申请学生自己联系,学校相关部门、相关学院及申请学生的导师要积极协助申请学生落实留学院校和外方指导教师。

留学基金委网址:http://apply.csc.edu.cn2、申请受理方式

我校学生申报的受理机构即为本校,具体负责部分为研究生培养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

3、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五、工作进度安排

1、第一批

(1)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时间:2010年2月20日-3月20日

(2)选派类型: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少量硕士研究生(3)时间安排

①2009年11月16日-12月4日: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初选,申请人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交到研究生培养处。

交表地点:研究生院办公楼413室或410室 联系方式:*** 2901226 李老师

②2009年12月7日-12月31日:研究生培养处组织外语能力测试及校内专家评审; ③2009年12月底:公布拟推荐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学生名单。

④2010年3月20日前:组织拟推荐学生外语培训;学校相关部门、相关学院及申请学生的导师协助拟推荐留学生落实留学院校和外方指导教师。

⑤2010年2月20日-3月20日:组织拟推荐留学生网上报名,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收取、审核书面申请材料,向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⑥2010年4月:2010年4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⑦2010年5月: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⑧2010年7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2、第二批

(1)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时间:2010年5月20日——5月30日(2)选派类型: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时间安排

①2010年5月20日前:各校进行选拔推荐工作。

②2010年5月20日——5月30日:组织拟推荐留学生网上报名,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收取、审核书面申请材料,向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③2010年6月上旬: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④2010年6月底前: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⑤2010年7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六、派出与管理

1、国家公派留学生项目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2、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正、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官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学校研究生培养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具体负责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鼓励政策

1、公派留学生可与学校签订学成回校工作的意向书,学校在选留应届毕业生进入教师队伍时,优先考虑公派留学生。

2、研究生院对公派留学生的导师给予补充相应数量的招生指标。

公派领导与管理小组 200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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