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_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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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海 大 学 部 门 文 件

河海教务〔2014〕20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日制本科生

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海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14年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对象及要求:

1、原则:各专业可以互转,不跨校区,遵守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2、对象:2013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其中招生时国家或学校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类、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学生,不能转专业。

3、要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处分。申请转入大禹学院的学生在校必修课平均绩点在4.0及以上。

报名办法:

2014年6月5日至6月20日报名。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填写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50元/门),学院审核、汇总,集中报送教务处。

二、考试安排: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以及接收专业的复试。其中申请转入工学、理学、经管等专业的学生,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申请转入文学、法学等专业的学生,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申请转入大禹学院的学生,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特指民族生申请转入规定的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基础英语。

2、考试范围:按接收专业相应的教学要求。

3、考试时间2014年8月24日(星期日)

上午——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下午——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基础英语。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录取工作:

教务处根据转专业考试成绩和各专业接收限额,按1:1.1比例公示转专业进入面试学生名单;接收学院对学生进行面试考核,根据面试成绩、转专业考试成绩和学分绩点等综合排名,由学院在接收限额内择优录取,并于2014年9月3日前将同意接收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经学校批准后,教务处公布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其他说明:

1、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013级本专业

在籍人数的15%(详见附件1),转出学生人数不作限制。

2、特指民族生申请转专业,可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申请转入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习。接收人数不受名额限制,如接收专业是按大类培养,该生在以后专业分流时,则按现在申请的专业分流。

3、经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在2014年9月5日前到转入专业学院报到。

4、转专业后学生就读年级不变,以后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其课程学分和成绩管理,以转入新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5、中途申请退出转专业者,必须在公示之前提出申请,否则,一经确定,新的学籍即刻生效。

6、常州校区转专业工作由常州校区教务部组织进行,有关事项参照上述要求执行,并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附件:

1、河海大学2014年各专业转专业学生名额

2、河海大学2014年本科生转专业报名表

3、河海大学2014年各学院转专业汇总表

教务处

2014年6月5日

附件1

河海大学2014年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额

附件2

河海大学2014年本科生转专业报名表

附件3河海大学2014年各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须用Excel制表)

学院(盖章)

序号 学号

12345678910

姓名

性别

绩点

外语语种

原专业名称拟转入学院

拟转入专业

制表人:

日期:

备注

学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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