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个体工商户纳税辅导_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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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个体工商户纳税辅导
一、税务登记
1、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批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办税服务厅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4、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5、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在停业前一个月内向各办税服务厅提出停业登记申请。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6、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二、税种登记
税种登记是申报征收的依据,也是纳税人按期缴纳税款依据。主要对纳税人应缴税种的申报期限、缴款期限、征收方式和申报起始期、申报方式、缴款方式进行核定。新办个体户纳税人在办理完税务登记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情况进行税种登记,纳税人须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应纳税种鉴定表》。
三、纳税申报
一、申报期限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当月无营业收入或处在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期间,也需按期办理零申报。如逾期申报,则按《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进行处罚。
二、申报方式
目前,新办个体工商业户的纳税申报主要采用二种申报方式:上门申报、个体双委托。
1、上门申报(适应所有纳税人)
纳税人携带《地方税费申报表》以及与地方税费申报相关的资料于规定期限之前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地方税费申报事项。
2、个体双委托(适应个体纳税人)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个体双定业户银行网络申报纳税方式申请审批表》,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纳税人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指定银行签订《委托代征代缴协议书》,并在银行开设活期存款账户,每月月底前存入不低于当期应纳税款的存款。
三、税款缴纳方式
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缴纳入库。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缴纳入库。
税款的缴纳可采取二种方式:1.银行扣缴。2.现金缴税。
上门申报的纳税人采用办税服务厅现金缴税或到纳税人开户行缴纳方式。
个体双委托的纳税人采用银行扣缴方式,具体步骤:首先与主管税务机关签约税银联网的银行进行扣税协议签约,然后持签约协议送交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
四、发票的领购
一、地税部门管理的发票范围
地税部门管理的发票包括服务业、娱乐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使用的发票。
二、领购发票的方式
1、申请购领发票。在我市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正确使用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发票。
2、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在我市已办税务登记的企业,如果业务量小、发票使用频率低,或不具备申请领购发票资格的纳税户,临时发生超出经营范围业务的,可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五、办理程序
办事步骤 业务项目
第一步 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第二步 到银行签订扣税协议
第三步 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定税手续
第四步 纳税申报
第五步 税款缴纳
六、税收优惠
一、残疾人个人经营
1、对残疾人本人独立从事个体经营,免征营业税。对月营业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上述标准的收入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以残疾人经营为主,并雇用少数人员辅助其经营的,实行定额减免税收的办法,月营业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超过上述标准的收入部分,按规定缴纳各税。
二、军队专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军队随军家属自主择业
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2、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3、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