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环学院级学生日常管理条例_学生日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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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2012级学生日常管理条例
1、即日起对资环学院2012级全体学生建立日常管理档案,任何违反日常管理条例的行为都将计入日常管理档案,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违规者日常管理分,每次累计扣除5分者直接年级内通报批评,并扣除该学生该学年综合测评0.5分。
2、全体同学务必遵守日常上课制度和晚自习制度。除病假及事假以外,其他请假理由不予批准。所有请假者务必先给辅导员打电话请假,说明请假理由及需要请假的时间,批准后在请假时间前向班长上交请假条(务必注明请假时间),两者缺一则请假不成立,按缺勤处理。由于学生会、各协会及学生社团组织活动而造成的集体请假,需由该学生社团负责人提前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否则按缺勤处理。日常上课缺勤1节课扣日常管理分1分,晚自习缺勤1次扣日常管理分1分。
3、全体同学务必遵守晚点名制度。请假要求如上所述。晚点名缺勤1次扣日常管理分2分。
4、其他年级内全体会议、活动会事先通知所有学生必须到场。请假要求如上所述。在确定收到通知的情况下,缺勤年级全体会议、活动1次扣日常管理分2分。
5、在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没收该危险品,直接扣除日常管理分5分。
6、全体同学在校期间严禁夜不归宿,否则直接扣除日常管理分5分,并按学校规定处罚。武汉地区周末回家的同学需提前告知班长,其他同学因病或因事无法在寝室住宿需请假,请假要求如上所述。
7、全体同学参加学校考试严禁舞弊,违反者取消任何学校内奖励、资助资格,若是学生干部直接免职,并交由学校处理。
8、其他违纪处分处理办法,参见《学生手册》P65—81页“违纪处分”章节。
9、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武汉理工大学资环学院2012级学生,于2012年11月12日起执行。若有建议,请发至whutzhangbo@126.com。
10、未尽事宜,另行修改。
武汉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201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