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奖评通知_国家奖助学金评选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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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关于开展2011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评比的通知

各系:

为鼓励优秀学生,以及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发[2007]13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2011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名额、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8000元/年/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年/人

(三)国家助学金:(以每学期5个月计,每年两次发放)一等:350元/月; 二等:250元/月。上述各奖项名额另附。

二、评比程序及办法:

(一)各系要首先由辅导员组织、班主任协助,班、团干部进行班级总结和个人小结,在此基础上,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参照学生手册(下)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办法进行,经过评议,提出候选名单,候选人在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www.daodoc.com)进行各类奖、助等项申报,然后填写相关《申请表审批表》等相关纸质材料,并提供以下材料(按奖项分类):

1、国家奖学金:(1)申请审批表(纸质);(2)被推荐学生基本情况的简要介绍(每名学生1份),每名学生简介材料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纸质及电子文档形式)。(3)以及获奖感言和个人照片(电子文档形式)。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为原件,另一份可为复印件)。

2、国家励志奖学金:(1)申请审批表;(2)《高等学校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相关贫困证明(原件);(3)被推荐学生基本情况的简要介绍(每名学生1份),每名学生简介材料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纸质及电子文档形式)。(4)获奖感言和个人照片(电子文档形式)。

3、国家助学金:(1)申请审批表;(2)《高等学校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注意: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必须是通过高校资助系统贫困生认定通过班级公示、院系审核通过、学校审核通过并公示认可的人选。

(1)学校评审所使用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为当年评审认定原件。(2)在上报以上材料时,请同时上报电子文档(推荐审核名单汇总表Excel.格式),并附相关的参评材料。

(二)经学生工作处初审后,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最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申请国家奖学金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执行学院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五)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综合测评成绩在85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社区品行测评6分以上。

(七)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四、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执行学院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五)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七)综合测评成绩在8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社区品行测评6分以上。

(八)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五、凡参与评选的学生在一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能参与评选:

(一)在必修课、限选课中有补考、重修、缓考者,或未修满学校所规定的学分者;

(二)一学年内受到过各种处分者;

(三)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不合格;

(四)未办理注册及相关手续者。

六、请各系严格认真按照评选条件进行,不符合条件的一经审核查出后,将予以取消并不再另行更改、增加名额。

七、各系名额

(一)国家奖学金9(名):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180(名):

经管系:4人 计电系:1人 外语系:1人 建工系:2人 法学系:1人

经管系:77人 计电系:17人 外语系:13人 建工系:46人 法学系:27人

(三)国家助学金:

1、一等385(名): 经管系:165人 计电系:36人 外语系:26人 建工系:98人 法学系:60人

八、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评比时限为2010-2011学年上、下学期。2011级学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比,但可参考我院有关贫困生的认定办法,结合入学以来的综合表现,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未完成报到注册手续的学生不参加评选。

(三)一经查出弄虚作假,将予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报学院处理。

(四)同等条件下,英语过四六级表现优秀的同学优先考虑。

(五)如去年获得过奖助学金的同学,今年再申请,附上去年发放奖助学金银行卡号。

(六)国家奖助学不得重复申请。

(七)材料报送时间: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务必于10月17日17:00前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按类别以系为单位,奖学金材料送到学生工作处何瑞老师和助学金材料送到李焱芳老师处(过时不

2、二等1175(名): 经管系:500人 计电系:110人 外语系:85人 建工系:300人 法学系:180人 再收取)。

望各系接此通知后,加大宣传,把本次评比活动作为一次开展学优、比优、争优的有利契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及时组织评比活动。

特此通知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2011年10月8日

附:

1、《 —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档格式样表)

5、《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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