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structure of the company_thecompanyman译文
legal structure of the company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thecompanyman译文”。
确定法律结构(legal structure)
公司的法律形式就是公司的组成类型,股份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无限合伙、个人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个体工商户等等,这就是法律结构。指的也就是法人的类型。
有远见的企业家必须先确定最适合企业需要的法律结构,再决定如何组织企业。考虑到多百年的税法、债务环境、融资环境及商业形式的复杂性,这样做是必要的。
三种基本的法律组织形式是独自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因为每种形式都有它各自的优缺点,因此不能说其中哪一种优于其他几种。企业家各自所处的环境、所关心的对象及需要将影响最后的选择结果。
独资企业(Sole Proprietorship)
定义: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
特点::(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段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有保护债权人利益,但便利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4)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第一、个人独资企业必须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而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字号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而流动经营。
第二、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与经营者是同一人,都必须是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可以是不同的人,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相对来说,个体工商户只能使用于小规模的经营主体。
第三、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也可以委派他人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而个体工商户根据规定不能设立分支机构。另一方面个体工商户虽然可以异地经营,但随着各地近几年相继简化了外来人员的登记手续,从而使个体工商户的异地经营这一规定逐渐淡化。由此可以看出,个人独资企业的总体规模一般大于个体工商户。
第四、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不尽相同。在民事、行政、经济法律制度中个人独资企业是其他组织或其它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能以企业自身的名义进行法律活动。而个体工商户是否能够作为其它组织或其它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一直是国内民法学家的争论对象。在日常法律活动中,个体工商户的法律行为能力往往受到一定的限制,更多的时候,个体工商户是以公民个人名义进行法律活动的。事实上,国内就有许多法律专家提出个体工商户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企业。另外,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其他活动的能力不同,如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以企业名义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而个体工商户一般不能以企业名义作为公司股东,只能以个人投资者(自然人)身份成为公司股东。
第五、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在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上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事实上,这也是投资者较关心的问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以进行会计核算。值得一提的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财务制度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必备条件,不以任何部门的要求而改变。而个体工商户由于情况复杂,是否要建立会计制度争论较多,在即将实施的新《会计法》中也只作了原则规定。按照目前的执法情况看,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账簿,如税务部门不作要求的,也可以不进行会计核算。另外,在税收政策方面,由于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它与市场主体法律制度之间没有统一的联系。目前税务部门认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并不是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同而划分的。一般来说,个体工商户较难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个人独资企业如符合条件则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合伙企业(Partnership Enterprise)
定义: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我国合伙组织形式仅属限于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
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可见,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一定必须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
特点: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条件:
1、有二人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
定义:有限责任公司,亦称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数目以内的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特点:
1.人资两合性
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介于股份有限公司与合伙企业之间,兼具资合性和人合性。资金的联合和股东间的信任是有限责任公司两个不可或缺的信用基础。
2.封闭性
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主要表现在:
(1)公司设立时,出资总额全部由发起人认购;发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50人。
(2)公司不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发行股票;出资人在公司成立后领取出资证明书。
(3)出资不能像股份那样自由转让;股东相对稳定。
(4)出资证明不能像股票那样上市交易。
(5)正因为公司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东的出资证明也不能上市交易,公司的财务会计等信息资料就无须向社会公开。
3.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4.设立程序简单
5.组织设置灵活
6.股东参加管理
其他说明:
与普通合伙公司相反,有限责任合伙公司包括两类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类似于普通合伙公司中的合伙人,他们经营公司并承担责任。而有限责任合伙人仅仅是投资者,他们没有控制和经营权,同时他们承担的责任也有限。
C股份公司(C corporation)
定义:
全部的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点:
1.股东没有个人责任
2.可以方便地在不同个人之间交换所有权 3.公司不会因为业主的去世而终止 4.是一种便于融资的结构 5.业主将被两次征税
6.建立和运营公司的管理成本高
7.比其他结构具有更多的管理法规要求 其他说明
重要的是要记住,C股份公司被视为独立于其业主的一个法律实体。这一点决定了其相对的优势和劣势(特别是在税务和责任方面)。
S型股份有限公司(S corporation)
定义:
在美国,S型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税转嫁到股东个人税的一种公司类型
特点:
1、S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多于75人。
2、股东不能是非居民外籍人士或其他企业(需为美国公民),必须是个人或某些类型的单位。
3、S股份有限公司只能分配一种股票,因此不能发放优先股票或职员优先认股权。
4、S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每年12月31日做年度税务总结。
5、S股份有限公司不必付所得税。S股份有限公司的收入会转嫁到股东。股东在他们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税表中必须申报因S股份有限公司营利的收入或损失的金额。
6、S型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要先从成立C型股份有限公司开始。一旦C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必须要征求所有股东的同意才能将公司型态转换成S股份有限公司。转 换的手续要联邦税务局和州税务局都要申请。申请转换成S型股份有限公司是有时间限制的。必须在成立公司后的75天内或在申请有效年度3月15日之前要提出 申请。优势
业主仅纳税一次。股东没有个人责任
劣势
比合伙和独资公司的建立和运营成本高。比合伙和独资公司的管理法规多。对业主的资格要求有一定的限制(例如,要求必须是美国公民等)。
其他说明
S股份公司有特定的股东数量限制(75),而C股份公司则可以有无限多的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VS S股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颇受欢迎的法律结构。这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和S股份公司之间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处,下表列出它们之间的一些差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S股份公司相比具有的相对优势:
1.没有业主数量限制(S股份公司限制为75个业主)2.可以让非美国公民成为公司业主(S股份公司则不能)
3.在分配收入时更灵活(S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比率决定了转嫁收入的金额)有限责任公司与S股份公司相比具有的相对劣势:
1.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至少需要两个股东(S股份公司只需要一人)2.寿命有限(S股份公司是永久性的)
3.有限责任公司成员要出售自己的股权必须得到其他成员的批准(S股份公司业主不需要)
4.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支付比S股份公司多的自雇税,这是因为美国国税局(IRS)法规要求现任有限责任公司成员的工资及其从公司得到的分红都缴纳自雇税,而S股份公司成员的公司分红不必纳税。
Ps税收转嫁:指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或压低购进价格的方法,将税负转移给购买者或供应者的一种经济现象。税负转嫁与价格的升降直接联系,税负转嫁也是各经济主体之间税负的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