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队伍建设_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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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0-08-02 楚雄支队(查阅次数: 435次)
多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从全国现状看,各地普遍组建了公安现役消防、森林消防、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环境保护和人民防空等综合协调机构。但各项应急救援实行分部门管理,相关部门都从自身专业角度对灾害事故提供技术层面的支持,社会应急救援体系的不健全,应急管理能力相对较弱、效能不强、出动缓慢,专业性的应急救援队伍缺乏等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亟需解决的内容。我们如何来解决这些矛盾,提高区域应急救援能力来满足日常的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结合笔者所在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经验,谈谈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是全国仅有的2个彝族自治州之一,这里流传着悠久的火文化。彝州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给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火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各类救援工作日益增多,但楚雄彝州特殊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人民群众安全用火的意识,使得火灾在彝州大地在接警出动中的比例逐年下降,与之对应的是各类应急救援出动却逐年大幅度上升,消防部队接出警各类灾害事故的组成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2005年至2009年楚雄消防部队接处警的的历史统计数据来看,火灾在各类灾害事故的比例由74℅下降到31.2℅,而除火灾之外的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却占由原来的21℅上升到66.7℅。近年来,楚雄彝族自治州所发生的灾害事故来看,彝州特殊的地理、自然和生态环境,造成了地震、泥石流、洪涝灾害、水上救助、道路交通事故、矿难等综合性灾害事故逐年增多,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这已经成为提升社会应急管理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地方党委
政府的必然之举。
二、科学谋划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出色完成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保障。结合楚雄彝族自治州的现实,整合现有社会资源,建立一支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就是要在建立和完善一整套高效、适用的应急救援体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的满足特殊应急救援任务需要的专业救援队伍。
(一)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应急救援体系应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整合资源,立足实际、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以楚雄州为例,按照“一个中心、一个平台、一支队伍”的模式,到2010年6月份,完成楚雄州应急救援中心、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平台、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大队、分队和应急补充力量的建设和组建,建成全州“统一指挥、责任明确、结构完善、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符合州情”的综合应
急救援体系。
1.建立应急救援中心。建立楚雄州应急救援中心,承担应急救援职责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公安、安监、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担任副
指挥长。
2.建设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在州消防支队建立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对全州所有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统一调度,具备救援指挥、信息研判,以及实现联结各县市抢险救援分队有线、无线通信,传输救援现场实时图像信息的功能。
3.组建多层次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州消防部队挂牌成立楚雄州应急救援支队,各县市分别依托当地消防部队建立应急救援大队;按照突发事件类别,依托系统、行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织体系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责任较重的企业事业等基层单位,组织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共青团组织及各类志愿者组织,建立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库,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应急救援专家组。逐步形成州有州应急救援支队、县(市)有应急救援大队、乡(镇)有应急救援分队的应急处置力量体系,构成机动性、专业性兼顾,平战结合、集中与分散适度,覆盖全州、上下衔接、统一指挥、功能齐全的灾害
应急救援力量网络。
(二)突出抓好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
结合楚雄州实际,着力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逐步承担起各类日常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重特大灾害事故的突击与攻坚任务。
1.规划建设楚雄州应急救援中心和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2010年,启动楚雄州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三年内完成州应急救援中心的各项建设。坚持规模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设施与本区域灾害特点和危险源情况相符合的原则,全面推进州应急救援综合性训练基地建设,争取2012年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2.加强专业救援队训练。州应急救援中心组建的7支事故处置小组,进一步强化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隧道及危险化学品泄漏、建(构)筑物坍塌、交通事故、山岳和水域等灭火救援专业训练。重点开展破拆、侦检、防化、堵漏、洗消、救生等应急救援专业知识学习和技、战术训练,加强对各类抢险救援装备器材操作规程的学习和操作应用的训练,制定处置本类灾害事故的综合战斗编程、处置程序和技、战术方法,增强应急处置和攻坚能力。
3.深化专业训练。全面强化专业化训练,加强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依托楚雄州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开展特种业务训练和协同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重点开展力量集结、战斗编成、通信联络、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安全防护等业务训练以及特殊灾害处置的战法研究和复杂环境下的适应性训练和实战
化演练。
4.健全预案体系。根据国家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安排,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要按照“瞄准实战、规范实用、体系完整、管理科学”的原则,严格执行《楚雄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8个州级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当发生灾害事故时,按照启动预案审批权限立即启动相关预案,调派处置力量,实施快速处
置。
三、科学实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在科学谋划的基础上,我们还要科学实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就是解决思想认识不适应、人员素质不适应、装备建设不适应、训练水平不适应、指挥和技术战术不适应的“五个不适应”的问题,确保各级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一)加强引导,解决思想认识不适应的问题
提高思想认识,是高效高质量完成任务的必要条件,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过程中,我们还要重点解决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甚至消防部队官兵思想认识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的问题。应提请各级人民政府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下一个五年发展规划内容,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硬件投入、机制建设、软件管理
等纳入“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
(二)深入开展打造消防铁军工作,解决人员、训练和技战术不适应的问题
各级消防部队应坚持“练为战”的指导思想,贯彻按纲施训、科技强警、从难从严、从实战需要出发的方针,以提升部队战斗力为目标,以《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和《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为依据,以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工作会议暨灭火救援攻坚组建设现场会”精神为契机,以普通中队灭火救援攻坚组和特勤中队灭火救援尖刀班建设为载体,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合理统筹、科学规划,立足实战、科学施训,敢打必胜、永争第一,全力打造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英勇顽强的楚雄消防铁军。
(三)着力加强战勤保障力度,解决装备建设不适应的问题
着力加强战勤保障力度,是各类应急救援处置的基础保障,应优先配齐配强应急救援支队装备。在充分利用现有装备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各类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重点配备与处置现代灾害事故救援相匹配的抢险救援车、压缩空气泡沫车、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举高喷射车等综合性应急救援车辆和器材装备,增配防化救援、破拆排烟、生命搜救和反恐处突方面的专用装备及器材、药剂。县级应急救援大队按照《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配齐能适应本区域常见、多发灾害事故处置的必备装备器材,确保应急救援遂行任务的完成。着眼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装备保障和跨区域机动救援需要,建立州、县二级装备物资储
备机制。
总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消防部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的必然结果,消防部队只有充分发挥装备精良、应急救援素质过硬的拳头尖刀作用,在地方各级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下,才能出色地完成各类应急救援任务。今后,还需在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的体制和运行机制上下功夫,探索符合楚雄彝州州情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新路子。
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几点浅见
2011-08-22 玉溪支队(查阅次数: 42次)
摘 要:本文从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现状、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等几个方面着手,分析了当前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现状,掣肘当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提出了推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综合性应急救援 队伍 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实施以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展迅速,但面对当前消防部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要求,依然有很多制约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下面以红塔区为例,从三个方面谈谈个人对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体会和思考。
一、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现状
(一)依靠政府支持,奠定政策基础
2010年,在大队的多次汇报、协调下,地方党委政府对全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日益重视,于当年4月份相继出台了《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塔区综合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塔区应急救援大队的通知》和《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应急救援分队的批复》,从“四个方面”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相关事项做了明确。一是明确成立全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应急和消防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消防、安监、医疗、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环保、气象、公安等多部门组成,并依托全区11个部门成立11支应急救援队伍,真正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类灾害事故的预防以及发生灾害事故后的指挥机制等纳入法制轨道;二是明确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成立应急救援大(分)队,在挂牌成立应急救援大队时安排应急装备、救援器材、工作启动等不少于30万元的经费保障;三是明确了政府及主管部门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能、权限、责任和义务,界定了社会抢险救援的对象、范围和各种社会抢险救援队伍之间的关系,逐步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社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四是明确了全区综合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若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时,由相应人员自行接替,避免了人员变更带来工作的脱节,保证了人员的衔接和工作的连续性。
(二)应急救援指挥机制初步确立
为实行扁平化指挥,提高应急救援效能,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明确了区综合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在区综合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红塔区综合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应急救援队的日常管理和训练工作。在一线指挥权归属问题上,当公安消防部队和社会其他应急救援联动部门协同处置灾情时,由政府领导统一指挥或授权指挥;当公安消防部队与公安机关其他警种联合处置时,由公安机关领导统一指挥或授权指挥;当公安消防部队独立处置时,由公安消防部队现场最高指挥员指挥。在灾害事故救援中,消防部队主要负责现场处置,与公安机关其他警种及社会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从而明析了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指挥机构、指挥平台、日常办事机构的建立和各自的职责任务。
(三)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初步建立
在2010应急救援工作三年规划的开局之年,大队联系红塔区实际,制定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案,从队伍建设、工作职能、队伍组成、管理办法、应急响应、实战演练、教育培训、宣传发动、联席会议、经费保障等方面对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做出了明确部署。为方便落实,又将各个阶段目标和任务分解。一是完成应急救援大队挂牌任务;二是已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志愿队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级政府完成应急救援分队挂牌任务;三是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依托各行业建立配有专业救援器材、具备专业救援技能应急救援队伍;四是广泛成立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红塔区一个综合应急救援大队,11支应急救援分队,11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共计128人应运而生,至2011年上半年,共成立200余支志愿者
应急救援队共计8000余人。
(四)联动机制略显成效
《玉溪市红塔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区应急救援队由区政府根据Ⅳ级响应需要统一调度,除了将矿山、医疗、安监、民政、交通运输、地震、环保、建设、市政、通信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之外,将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和应急设备制造企业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将应急志愿者队伍纳入应急社会动员体系,统一由政府调度,各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管理由本单位负责,训练工作由消防大队和各单位协调解决,结合当地常见灾害事故,各应急救援单位每年开展一次由政府牵头的联合作战演习,从而从政策面上对应急工作运行协调体系建设中的日常管理、应急响应、联勤、联动、联战机制等作
了规范。
(五)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红塔区政府从多层次多方位给应急救援工作予以坚强的保障。一是完善预案保障。《红塔区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了应急响应程序、处置力量、物资装备保障,确保了人员物资的落实;二是针对区域内特殊灾害事故配备专业救援装备。区政府把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策上给予支撑,财力上给予保障。在2009年配齐了红塔一中队攻坚组器材的基础上又于2010年11月配齐了红塔二中队攻坚组器材。2011年,市政府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年初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要求按标准开展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划拨专项资金30万),2月划拨专款配齐了两个中队地震救援72小时自我保障物资,3月,在大队的多方努力下,购买一辆举高喷射消防车和1辆曲臂等高车(共计478万元人民币)的专项资金得到解决,两个中队铁军中队器材装备也在集中采购之中,应急救援工作在经费上得到了有力保障;三是确立了推动政府建立应急物资征用和紧急调用制度,《红塔区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指出,各成员单位及时协调社会相关单位储备灭火、地震救援、重大环境污染等灾害事故所需的应急装备和物资,险情一旦发生,各应急成员单位无偿、全力提供救援所
需的救援物资。
二、掣肘当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几个问题
(一)认识上有偏差
应该说各级政府在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运行、经费的保障上都给予了大量的支持,付出了大量的心血,但由于应急救援工作起步晚、时间短,尚属于起步摸索阶段,没有现成的经验模式可以借鉴,各级对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的认识不统一,有的认为救援工作不能产生多少GDP,更多的是部队的事情,等、靠、依赖思想严重,有的甚至有抵触思想,导致工作工作停留在文件上,满足于挂了牌,建了队伍,出了钱,买了装备就万事大吉,工作上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
(二)应急救援指挥机制不完善
建队之初虽然成立了应急指挥机构,明确了指挥权归属、指挥职责和权限,但没有建立专门的应急指挥中心,没有专门的值班人员,加之专业人员的变更、流失,这样就好比人没有了眼睛,灾情一旦发生,就必然导致信息反馈的失真,从而使指挥决策的冗长缓慢,各种救援力量陷入零敲碎打、各自为战之中,不能第一时间调集有效力量到达现场,不能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控制灾情。从而
影响整个灾情的处置。
(三)联动机制不健全
指导文件还过于粗放,比如在管理和训练等问题上仅规定了各应急救援力量由各单位自行管理,训练工作由消防队协调解决。救援力量组织多、范围广,协调困难,加之人员、经费等因素的制约,导致建队挂牌轰轰烈烈、装备采买羞羞搭搭,联议联训冷冷清清的局面时有发生,工作热情逐级递减,联议、联训、联勤、联战机制及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战斗力缺失
依托消防队成立的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正规、训练科学,反应快速高效,能以最快速度集结,最快速度先期低达现场迅速准确地处置灾情,但往往形成单打独斗的局面,更多应急力量的运行由于缺泛应有的装备、统一的组织、科学的指导,训练不经常,业务技能生疏,纸上谈兵、形同虚设的现象还比较突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还有很大的提高。
三、推动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搞好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
应急救援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绝不是可有可无,可大可小的问题,各级政府应当提高对应急救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应急救援工作摆到事关经济发展、事关民民心向背的高度,要把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当作是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实事来抓,把推动应急救援工作发展放到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层面上,注重打基础、抓长远。作为消防部队就是要做好推动和宣传工作,让各级政府、各种应急救援力量、人民群众提高对应急救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其次,应提高应急救援准入资格,各级政府应制定应急救援准入标准,各级应急救援力量成员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避免滥竽充数,名不符实的现象产生,既浪费资源,又影响应急救援队伍整体战斗力的提高。
(二)规范应急救援队伍运行机制
1、成立统一的应急响应指挥平台
当前,各级政府尚未成立专门的应急指挥中心,为实现灾情信息的准确接收,指挥调度的统一、快速和高效,应急指挥中心的建立迫在眉睫。应急指挥中心还应安排具备专业技能的接警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完成对各种灾情信息的甄别、粼选、指挥协调和调度工作,当然,是实行集中接警还是仿效110、119、120一样实行多台合一,还请各位同仁和专家学者作进一步的探讨论证,这儿只作一个
抛砖引玉,不作更多赘述。
2、规范联动机制
就各应急力量之间的联动能力上看,还在低层次上徘徊,究其根本,是没有一个强制性、具体化的规范作为指导,由此,应推动政府出台强制性的规范措施,对联议内容超前谋划,对联训单位、成员、时间作硬性规定,对联勤、联战力量统一部署,并将成员单位是否参与各种联动纳入年终责任制考评,奖优罚劣,推
动和促进工作的开展。
3、建立应急保障长效机制
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经费来源、领导机构的构成、职责分工等虽然纳入了法制轨道,但还有很多不够完善的地方,加之跟踪问效、考核机制的不配套,应急救援保障体系还不成熟,需要作进一步的细化和分解,将各应急救力量的人员组成、职责任务、装备标准、经费保障等作进一步的明确,出台配套的跟踪问效和考评机制。从而夯实应急救援保障基础,建立应急救援保障长效机制。
浅析如何依托公安消防部队推进县级综
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010-06-11 昆明支队(查阅次数: 182次)
摘 要:本文通过对比国内外应急救援队伍的不同点,剖析我国当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就如何依托公安消防部队推进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提出了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的具体方案。
关键词:自然灾害 突发事件 公安消防 社会救援 体系建设
一、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含义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指依托于一支专业队伍而组建或者由一批来自于各种社会组织当中的某一类专业人士综合组织在一起,当遇到各种突发疑难事件而相应的专业队伍又无法单独有效完成时,其主动或被指派参与到救援工作当中的一支
社会性救援力量。
二、国外应急救援队伍的发展状况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步伐加快,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能源的广泛使用,火灾、水灾、冰冻、地震、泥石流、化危品泄漏等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突发公共事件、人为灾害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国外许多工业发达国家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都建立了包括紧急救援法规、管理机构、指挥系统、应急队伍、资源保障等方面的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如美国在70年代末就设立了由总统直接领导的“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全国有2600名专门人员,设10个分区,在每个城市按面积和人口密度设有大量的能承担救生、防灭火和其它灾害抢险救援任务的消防站,还设有直属的28个城市抢险救援队,分布于不同州的各类城市。德国是建立民防专业队较早的国家,全国除约6万人专门从事民防工作外,还有约150万消防救护和医疗救护、技术救援志愿人员,这支庞大的民防队伍均接受过一定专业技术训练,并按地区组成抢救队、消防队、维修队、卫生队、空中救护队。法国的民防专业队伍主要由一支近20万人的志愿消防队和一支由8万预备役人员组成的民事安全部队组成,民事安全部队现编成22个机动纵队、308个收容大队和108个民防连,分散在各防务区、大区和省,执行民事安全任务,战时可扩编到30多万人。现如今,这一类发达国家消防部门的职能也由传统的单一模式向多功能立体化方向发展,不仅仅承担灭火、垮塌等工作,已更多的承担起了救护、防化、爆炸、交通事故乃至恐怖袭击以及空难救援等抢险救援任务,灭火出动平均仅占这些国家消防队年出动总数的10%左右,其余90%左右都是应急救援。
三、我国应急救援队伍的发展状况
我国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在计划经济模式上建立起来的,缺乏统一规划,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对各类突发灾害性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应急救援实行的是一种“分而治之”行业垂直领导体系,主要分散在公安消防、森林消防、抗洪救援、地震救援、水上搜救、铁路救援、民航救援、危险化学品救援和矿山救援等十多个行业或部门,导致应急救援整体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相对薄弱已是必然。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各类应急救援人员50余万,这些人员中真正具有专业救援能力的不足20万人,其中,公安消防(13.2万人)就占到了66%。这种传统的应急管理模式在抵御城市灾害风险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面对日益增多、错综复杂、种类繁多的突发事件和现阶段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已逐渐显
现出其不适应、不协调之处。
四、我国应急救援队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观察我国应急救援队伍的发展状况可以看出当前其所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表现在:
(一)多支行业专业队伍力量并存,互不隶属,缺乏统一、高效的管理机制,导致遇险求助不便、接警出动迟缓、联动响应滞后、综合指挥不力等;
(二)信息难以互享,目前,我国尚未建立政府统一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指挥中心,但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均已建立了各自的应急指挥平台,如110、119、l20、122、999以及石油、石化、矿山、港航等应急指挥信息系统,这些系统各自独立、分兵把守、自成体系,难以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三)应急救援机制不完善,以嵩明为例,目前,全县仅有11人的现役消防官兵,救援力量薄弱,根本无法应对日益繁杂的各类突发事件,不存在矿山救护队等其他应急救援队伍。
五、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一)自然灾害的高发性。云南地处青藏高原东南边缘,位于欧亚、太平洋和印度三大地址板块碰撞汇聚地带,地壳变动剧烈,新构造运动强力,活动断裂发育,地震与地质构造关系复杂。主要的地震带有小江地震带(而嵩明地区就处于此地震带)、通海——石屏地震带、中甸——大理地震带、澜沧——耿马地震带、大关——马边地震带、南华——楚雄地震带和腾冲——龙陵地震区以及思茅——普洱地震区。云南的地震活动具有强度大、频繁性强、分布广、类型多、震灾重等特点,是我国大陆地震灾害最严重的省份,占中国大陆面积4%的云南,地震释放的能量却占中国大陆地震能量释放的20%。在20世纪的100年中,我省共发生5.0—5.9级地震215次,平均每年有两次多,6.0—6.9级地震57次,平均3年发生两次,而7级以上地震共发生7组13次,平均每8年有一次7级以上地震,特别是发生于1970年1月5日的通海7.8级地震,有15621人再地震中遇难,2678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0多亿(折合成1989年的比价)。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及人民所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致灾因素大量增加,非传统安全威胁日益凸显,各类灾害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据统计(2008年数据),近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20万人,伤残超过200万人,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元,我国
公共安全形势面临严峻挑战。
(三)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这是针对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机构设置过多、职责分工过细、协调配合不力的实际问题,提出的一项带有探索性、创造性的改革举措;《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到2010年,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体系,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同时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增加财政投入,认真组织实施。
(四)应急救援队伍是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应急队伍救援能力不仅是一个现代化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直接体现一级政府的执
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为何要依托公安消防部队
(一)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第四条第一款把公安消防部队明确规定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骨干力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各县级人民政府要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处置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中规定,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
援队伍。
(二)公安消防部队的本身职责决定其具有可依托性。消防部队一直担负着灭火、抢险救援任务,其参与应急救援的能力和基础具有其它救援部门无法比拟的优势。首先,其作为一支现役部队,具有纪律严明、作风顽强、运行成本低、使用效率高等优势,同时又是由地方政府直接领导、可以直接调动指挥的专业队伍;其次,公安消防部队体系完备、组织完善、分布广泛、布点密集且24小时战备值勤,遇到应急任务时,能够保证随时快速出动,处置突发事件;第三是消防部队已长期承担灭火、抢险救援任务,拥有一大批训练有素、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专业人员,配备了相对先进、齐全的抢险救援装备器材,具有较为丰富的实战经验,其“拳头”作用和地位已经得到了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因此,充分发挥其现有优势,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以消防队伍为主体,其它专业救援队伍为补充的专业化综合救援队伍,应当成为我国现代应急救援体系发展的最佳选
择。
(三)世界各国均以消防队伍为主承担应急救援任务。从世界各国情况看,虽然国情、体制不同,应急救援力量的组建形式和管理体制也不一样,但以消防队伍为主承担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任务,是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与发展的共有模式。如欧洲各国都把消防队伍作为承担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医疗急救和民防“四位一体”职能的应急救援力量;美国消防队伍承担了所有危及公共安全的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和人员遇险的应急救援职能;亚洲的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以及我国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均把消防队伍作为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这样的体制模式和成熟做法很值得借鉴。
七、关于如何依托县级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构思
(一)整合现有资源,合力利用,建立起有效的联动机制。打破传统“分而治之”的单线作战模式,有效地把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起来,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2002年9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公安部牵头协调15个部门组成的“城市应急处置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就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整合社会救援资源建立统一的灾害应急指挥中心给予的高度重视。①要加快体制改革和创新,积极对现有的各种应急救援力量进行优化组合和合理配置。建立一支由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的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的专业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立足现有资源,对现有各种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整合利用,集中人、财、物资源建好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以预案建设为基础,形成“以消防部队为主体、以专业救援力量为补充、以其他公共救援力量为基础”的多层次组合体;建立统一的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真正将应急救援融为一体,极大地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联动作战能力。②应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等现代技术,建立统一的应急救援联动指挥中心,设立相应特服号码,以快速的信息通讯网络、完整的基础信息数据、先进的指挥系统和经验丰富的专家智囊团为基础,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以及不同警种、救援力量之间的“统一接警,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准确、有序、高效应对各种社会突发事件,促使抢险救援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整合信息资源,尽快打造一体化、系统化的政府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依托公安机关ll0、ll9、122三大报警平台,进一步实现“三台合一”接处警调度指挥系统,整合相关应急救援指挥信息系统,建立集中接警、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综合协同、资源共享、科学处置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形成综合性、多元化、全
方位的预警信息网络体系。
(三)大力加强人才储备,建立专家组。县委、政府应大力帮助和支持县级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主要吸收诸如石油化工专家、化学专家、气象专家、交通事故处置专家、自然灾害防范方面专家、医生以及其它在某一方面具有专长而又适合参与到救援工作中来的经验丰富的人员等,形成强大而有效的“智囊团”,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大力加强、充实公安消防部队灭火及抢险救援的器材装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中规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对于能够有效承担起如此众多、繁杂的任务,在一个县来讲,以嵩明县为例,公安消防部队才是最有基础和能力的,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公安消防部队的器材设备往往落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所需。最明显的例子,发生于2010年4月25日19时10分,位于昆曲路(昆明前往曲靖方向)38公里处的一起交通事故,由于嵩明公安消防大队器材的落后性,导致为救一名被困驾驶人员大队共用时间7个半小时(并且还是在昆明特勤二中队的帮助下),仅仅为救一人就花费了如此长的时间,假如当晚被困人员不止一人,结果会怎样,谁都不敢去想。因此,在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同时应大力加强和充实器材装备,如此一来,才能真正实现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目标。
(五)研究制定健全有效的制度保障,进一步明确公安消防部队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其主力军作用。从汶川特大地震以及玉树地震的实际救援效果看,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虽然人数众多,但由于缺乏针对性较强的救援装备,也没有接受过救援方面的专业训练,救援成效并不大明显。其次,国家地震救援队虽然专业,但由于人员较少,只能对局部受灾区域实施救援。而拥有13万余人的消防部队,由于平时就承担了各种抢险救援任务,经常性的都在开展抢险救援训练,具有丰富的抢险救援经验,在屡次地震救援中均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是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所无法比拟的。因此,不仅仅只是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后就完事,而进一步从制度上加以明确和保障其主体地位,才能在大灾大难中切实发挥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效果。
(六)制定完善的组织指挥预案。应结合实际,以确保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为目的,坚持科学组织、快速集结、合理分工、有效处置的原则,由政府召集涉及的部门领导、行业专家等参与,保证预案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切实可行性,保证在处置各类疑难灾害事故中,有思路、有步骤、有组织、有秩序,思想和行动都有充足的准备。预案中应明确公安消防部队的“牵头”作用,同时明确其他各组成人员的任务职责。
(七)加强多部门协同作战演练训练。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更多的需要多支力量的协同参战。所以,当地政府应大力帮助和支持公安消防部队适时的开展与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演练训练,并将其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时,公安消防部门也要积极与政府、部门的其他抢险救援力量多沟通、多交流,掌握自身所需的资料数据,防止“临时抱佛脚”,查缺补漏、及时总结,切实提高部队灭火救灾、抢险救援战斗力。
(八)当地政府应为公安消防部队建立起切实有效的应急保障系统: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制定出救灾用的道路利用方案和灾区交通管理方案,以确保灾害时
救灾抢险用道路的畅通。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
7、《中国应急救援》;
8、云南文化信息资源网 佚名《云南——地震多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