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_浙江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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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诸暨市2012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证和复审通知

各有关单位机人员

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

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场(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现将培训考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证对象: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

辆驾驶作业尚未取得《通知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以及通知设备管理人员。二,培训考证条件: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三,报名事宜:相关工种人员每逢星期一工种时间均可报告(非工作日除外),报名地

点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403室通知设备安全监察科(暨阳北路27号,咨询电话87325067)

四,报名时携带一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一寸照相3张;

3.学历证明1 张;

4.填写《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考试申请表》1份(可在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网下载或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领取)。

四、培训考证日期和收费标准:详见背面附件《诸暨市2012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证计划表》

五、上课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六、培训考证地点:理论培训地点在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楼多功能厅,实作考试地点另订

七、领证事宜:凡经培训考核合格人员,考试结束30天后,凭本人身份证到诸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八、复审事宜:原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到期前3个月办理复审,办理时间为每逢星期一工作时间(非工作日除外),收费标准160元/每人。

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00份以上不盖章)

201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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