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交院应届毕业生普通专升本工作通知_专升本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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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应届毕业生普通专升本工作通知

点击数:6362014-04-02 13:22:25 来源: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部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关于认真做好

2014年应届毕业生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二级学院、各毕业班及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将组织2014年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普通专升本领导小组

组长:王进思

副组长:余小三

成员:杨昌蓉钟辉潘峻岭王静敏张庆大

姜亮徐得志吴梅平姬中英沈国华

龚福明何伟戴月陈彬鄢向荣

徐火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及条件

1.选拔对象

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籍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

2.报名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

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在此基础上,符合“专升本”举办高校根据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的具体报考条件和标准。

3.报名要求

(1)各二级学院必须通知所有毕业班学生;

(2)各二级学院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报名手续;

(3)申请普通专升本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2);

(4)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相关专业。本科院校的学校代码、招生专业、专业代码、招生人数见附件1;

(5)通知拟报名专升本学生注意察看举办“专升本”高校的招生简章(招生简章一般于5月5日前在举办高校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发布,各高校设有联系咨询电话。详情见本通知附件5)

三、普通专升本工作程序

1.审核。

(1)学生应察看举办专升本高校的招生简章,了解举办高校工作程序、招生专业计划、报考条件、报名和考试办法、录取标准、原则及程序等;

(2)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本通知附件3);

(3)学生填表后交辅导员,辅导员集中后报各二级学院办公室,经二级学院初审合格并汇总(汇总表模板见附件7);

(4)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于4月25日上午10点前将材料报教务处审核汇总。

上报材料要求:a.申请表一式三份;b.电子版及同版纸质的汇总表(需签字、盖章)。

(5)教务处进行材料汇总,审核申请专升本学生的专科学籍资格;学工部审核申请学生的奖惩情况和违纪记录。审核通过名单在学院教务处网页上公示3天后,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于4月30日下午16点到教务处领回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返还学生本人。

2.报名。审核通过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持申请表和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由教务处提供)和相关证件原件,自行到举办高校(即报考的院校)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5月16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每名考生限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相关专业。各校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见各“专升本”举办高校的招生简章。

3.考试。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确需一天以上考试时间的,则在第二天即6月1日进行),考试地点在各举办高校。

4.录取。“专升本”录取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举办高校按事先公布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根据参加考试学生的考试成绩,在专升本计划内按考试成绩择优统一录取。

5、公示。举办高校对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及考试成绩必须在本校网站或社会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由举办高校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各举办高校要严格执行复核备案工作规程,规范材料

报送工作。复核备案通过的学生由举办高校发放普通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7、报到。“专升本”学生由举办高校录取并经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在举办高校规定的时间内,持举办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或单位集中整理后,与举办高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四、收费项目

“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批准的标准执行。“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举办高校2014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附件6)。

五、学籍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原则上应对专升本学生单独编班教学,因人数少等原因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安排插班教学。“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普通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六、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七、联系方式

校内审核联系人及电话:万淼88756055(行政楼222室)。报名、考试、录取事宜具体咨询举办高校。联系方式见《2014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举办高校招生信息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附件

5)。

注:通知中附件请到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中“学籍管理类文件”里下载。

附件:

1、2014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2、2014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申请表3、2014年湖北省普通高职高专学历退役士兵考生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4、2014年普通专升本工作时间安排5、2014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举办高校招生信息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

6、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7、201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汇总表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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