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服务指南_苏州工业园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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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服务指南
一、提交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 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3、投资意向书
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5、同级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6、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7、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9、外资企业章程、合同(合资企业)
10、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1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其它需报送的材料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批准证书。
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工商备案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3、董事会决议 24、合同、章程修改案
5、增资方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原核准文件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批准证书。
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工商备案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4、合同、章程修改案
5、原核准文件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三次减资公告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批准证书。
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工商备案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4、合同、章程修改案
5、原核准文件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股东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批准证书。
一、提交材料:
1、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2、选址意见书
3、申请报告
4、工商备案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5、董事会决议
6、合同、章程修改案
7、环保许可文件
8、营业执照复印件
9、原核准文件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批准证书。
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工商备案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4、合同、章程修改案
5、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形式认可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股权转让协 议
6、转让方是国有企业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评估确认通知书
7、新股东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8、原核准文件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9、营业执照复印件
10、新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批准证书。
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工商备案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修改案
5、环保许可文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原核准文件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批准证书。
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企业董事会及其他投资者关于同意出质投资者将其股权质押的决议
3、出质投资者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
4、出质投资者的出质证明书
5、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
一、提交材料:
1、报纸公告
2、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 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
3、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
4、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55、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
6、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资信证明文件
8、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
9、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10、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
11、债权债务处置协议
12、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委派文件
13、正、副总经理名单及聘任文件
1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5、董事会成员和正副总经理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批准证书。
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清算程序、原则
4、清算委员会名单
5、债权债务证明
6、原章程、合同(合资企业)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原核准文件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核准文件。6 办理程序:
第一步:至苏州EDI 中心申领CA 安全证书
一、提交材料:
加工贸易企业CA 安全证书申领表3 份(至210.25.103.2 网站在线申领)第二步: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一、提交材料:
加 工 贸 易 企 业 经 营 状 况 及 生 产 能 力 证 明 调 查 表(请 从 /jmdc/index.jsp 下载后填制)第三步:验厂 第四步: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登记审批处签发“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 力证明” 第五步:将第四步获得文件交海关备案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程序: 第一步:网上发送数据 第二步:进出口合同传真至一站式服务中心 第三步:企业接收已审批数据 第四步:至园区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册》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核准手续。
一、提交材料:
1、延期核销申请(园区海关提供)(一式两份)72、手册延期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加盖审批章的延期核销申请表。
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由海关提供)
2、合同或采购定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3、发票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加盖审批章的申请表。
一、提交材料:
1、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书(一式两份)
3、加工贸易内销申请报告
4、内销产品中涉及许可证商品的,需提交许可证复印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加盖审批章的申请表。
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货物运/提单复印件;
3、货物发票复印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批复。
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设备及配备件清单原件(一式两份)
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84、鼓励类项目确认书复印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确认书。
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批准证书复印件
3、原核准文件复印件
4、设备清单原件(一式三份)
5、申请报告(写明企业申请申报国家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条目)
6、产品介绍(写明产品性能、生产流程)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确认书。
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一式两份)
2、货物报关单证
3、进口货物清单会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加盖审批章的申请报告。
一、提交材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未核销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3、增值税发票抵扣联
4、“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5、出口合同正本及复印件(合同的付款条款中必须注明收款期180 天以上,包括180 天)
6、出口货物远期收汇退税稽核证明表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加盖审批章的证明表。
一、提交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由具有相应专业、服务范围的甲级或乙级及以上工程咨 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2、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 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 具的信用证明;属于个人出资的,还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5、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
6、同级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7、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转报文件。
一、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修改案
4、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原批复或许可文件
7、变更事项涉及文件 10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转报文件。
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清算程序、原则
4、清算委员会名单
5、债权债务证明
6、原章程、合同(合资企业)
7、原批复或许可文件
8、营业执照复印件
9、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转报文件。
一、提交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由具有相应专业、服务范围的甲级或乙级及以上工程咨 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2、城市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转报文件。
一、提交材料:
1、土地分割批准申请表
2、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及红线图(一式两份)原件
3、原批准书复印件及批准图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5、1:1000 全信息地形图(含路网、地块、地籍等)每宗地(一 式三份)
6、区位图
7、分割后所有地块的 1)平面图(一式三份)2)建筑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一式三份)3)设计说明书 4)CAD 图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批准书、红线图(每宗地一式两份)。
一、提交材料:
1、单项建筑工程批准申请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红线图复印件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房屋所 有权证复印件
3、批准书复印件及批准图
4、设计单位的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苏州工业园区设计单位资质核验证 明》复印件
5、总平面图(一式三份)
6、彩色效果图 127、建筑工程平、立、剖面图(一式三份)
8、CAD 图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批准书及批准图(一式两份)。
一、提交材料:
1、新建项目批准申请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其附图;
3、投资、外资主管部门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4、土地转让合同及附图(中新合作区内)
5、环保等专业部门意见
6、日照分析报告(居住或其它有日照要求的建筑项目,以及对居住或其它 有日照要求建筑有潜在日照影响的项目)及人防抄告单
7、区位图
8、总平面图(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为彩色)
9、彩色效果图
10、夜景灯光方案申报材料(一套),转交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批准 1)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夜景灯光设计方案申请表 2)建筑物区位图,请表明周边道路及单位名称(一式两份)3)总平面灯位布置图及照明器材明细(一式两份)4)夜景灯光方案设计说明(一式两份)5)建筑物夜景灯光方案效果图,能全方位表现方案效果(一式两份)
11、建筑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设计说明书(一式三份)
1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尚需提呈资质证书)复印件
13、设计单位的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苏州工业园区设计单位资质核验 证明》复印件
14、CAD 图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批准书及批准图(一式两份)。
一、提交材料:
1、变更项目批准申请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批准书复印件及其附图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4、环保、投资、外资等专业部门意见
5、日照分析报告(居住或其它有日照要求的建筑项目,以及对居住或其它 有日照要求建筑有潜在日照影响的项目)及人防抄告单
6、区位图
7、总平面图(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为彩色)
8、彩色效果图
9、夜景灯光方案申报材料(一套),转交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批准 1)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夜景灯光设计方案申请表 2)建筑物区位图,请表明周边道路及单位名称(一式两份)3)总平面灯位布置图及照明器材明细(一式两份)4)夜景灯光方案设计说明(一式两份)5)建筑物夜景灯光方案效果图,能全方位表现方案效果(一式两份)
10、建筑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设计说明书(一式三份)
11、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尚需提呈资质证书)复印件
12、设计单位的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苏州工业园区设计单位资质核验 证明》复印件
13、CAD 图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批准书及批准图(一式两份)。
一、提交材料:
1、临时建设工程批准申请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房屋所 有权证复印件
3、批准书复印件及批准图
4、房地产拥有者书面意见 145、区位图;
6、CAD 图
7、总平面图(一式三份)
8、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一式三份)
9、对临时管线工程还应提交断面图、竖向设计图
10、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土地权利人书面意见
11、环保等专业部门意见
1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尚需提呈资质证书)复印件
13、临时建设保证书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临时建设批准书。
一、提交材料:
1、园林广场批准申请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其附图
3、投资、外资主管部门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4、区位图
5、总平面图(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为彩色)
6、彩色效果图
7、夜景灯光方案申报材料(一套),转交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批准 1)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夜景灯光设计方案申请表 2)建筑物区位图,请表明周边道路及单位名称(一式两份)3)总平面灯位布置图及照明器材明细(一式两份)4)夜景灯光方案设计说明(一式两份)5)建筑物夜景灯光方案效果图,能全方位表现方案效果(一式两份)
8、建筑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设计说明书(一式三份)
9、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尚需提呈资质证书)复印件
10、设计单位的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苏州工业园区设计单位资质核验 证明》复印件
11、CAD 图 15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批准书、批准图(一式两份)。
一、提交材料:
1、管网批准申请表
2、投资主管部门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3、用地红线图复印件;经过非建设单位地块时,须呈交经过地段业主的书 面意见
4、环保等所涉及的有关专业部门意见
5、批准的总平面图复印件、纵横断面图复印件
6、区位图7、1:1000 现状管网图
8、线路走廊平面图、总平面图(一式三份)
9、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纵横断面图(一式三份)
10、设计说明书
11、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尚需提呈资质证书)复印件
12、设计单位的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苏州工业园区设计单位资质核验 证明》复印件
13、CAD 图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批准书、批准图(一式两份)。
一、提交材料:
1、河道驳岸水利批准申请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其附图
3、环保、消防、航道等所涉及的专业部门意见
4、区位图
5、总平面图(一式三份)
6、平面图、立面图、断面图(一式三份)
7、夜景灯光方案申报材料(一套),转交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批准 16 1)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夜景灯光设计方案申请表 2)建筑物区位图,请表明周边道路及单位名称(一式两份)3)总平面灯位布置图及照明器材明细(一式两份)4)夜景灯光方案设计说明(一式两份)5)建筑物夜景灯光方案效果图,能全方位表现方案效果(一式两份)
8、设计说明书
9、设计单位的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苏州工业园区设计单位资质核验证 明》复印件
10、CAD 图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批准书及批准图(一式两份)。
一、提交材料:
1、道路桥梁批准申请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其附图
3、环保、消防、航道等所涉及的专业部门意见
4、区位图
5、总平面图(一式三份)
6、平面图、立面图、纵横断面图、设计说明书(一式三份)
7、夜景灯光方案申报材料(一套),转交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批准 1)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夜景灯光设计方案申请表 2)建筑物区位图,请表明周边道路及单位名称(一式两份)3)总平面灯位布置图及照明器材明细(一式两份)4)夜景灯光方案设计说明(一式两份)5)建筑物夜景灯光方案效果图,能全方位表现方案效果(一式两份)
8、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尚需提呈资质证书)复印件
9、设计单位的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苏州工业园区设计单位资质核验证 明》复印件
10、CAD 图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批准书、批准图(一式两份)。
一、提交材料:
1、城市小品、广告及零星工程批准申请表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3、房地产权利人书面意见
4、区位图
5、总平面图(一式三份)
6、单项工程平、立、剖(一式三份)
7、彩色效果图
8、市政、交通等有关专业部门的审查意见
9、设计单位的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批准书、批准图(一式两份)。
一、提交材料:
1、住宅小区环境景观设计批准申请表
2、设计说明书
3、区位图
4、批准总图
5、环境景观设计总平面图(图纸比例 1/500)(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为彩 色)
6、主要景观空间、游憩道路和停车场地设计图(图纸比例 1/500)(一式 三份)
7、绿地系统设计图(图纸比例1/500-1/200)(一式三份)
8、公共设施布局图(图纸比例1/500-1/200)(一式三份)
9、地坪标高设计图(图纸比例1/500-1/200)(一式三份)
10、CAD 图
11、希望提供透视图或模型
12、设计单位的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批准书、批准图(一式两份)。
一、提交材料:
1、建设工程验线审核申请表
2、建设工程验线纪录单及附图
3、建筑灰线放线成果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建设工程验线纪录单及附图。
一、提交材料:
1、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申请表
1、拟承建工程的项目概况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
5、企业派驻拟单项登记工程的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及其项目经济承接同类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业绩良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在本次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 87 号令)第十四条所列举不良行为的承诺书以及自觉遵守与维护园区 建筑市秩序的承诺
4、招标人出具的同意投标人报名的意见(盖章)
10、填写并盖企业章的《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11、工程承包合同
12、参加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职 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满足第 1-9 项,核发《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 工程登记证明》,满足第 1-12 项的或已经取得单项工程登记证明并提供第7、第 11-12 项的,核发《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单项 登记)。
一、提交材料: 201、监理公司办理总监动态管理手册申请表
2、总监动态管理手册(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3、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苏州工业园区总监动态管理手册》。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省内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市信用管理证明(由当地 建设主管部门网上提供)
5、近二年承接同类监理业务的《监理业务手册》资料
6、省外监理单位进省资质核验通知书
7、监理合同(复印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8、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它技术人员的任命文件、职称证书和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
9、园区建设局要求的其它文件 以上1、4 提供原件,其它均应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苏州工业园区外地监理企业单项工程 资质核验通知书》。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
2、《工程设计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质量安全事故和违章情 况的证明
5、项目设计委托书及设计合同 216、负责该项目经营活动的负责人、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的职称证书和注册 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上须加盖注册章)
1、定项目工程等级的说明材料
8、园区建设局要求的其它文件 以上1、4 提供原件,其它均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苏州工业园区外地设计单位单项工程 资质核验通知书》。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
2、《工程勘察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质量安全事故和违章情 况的证明
5、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6、勘察设计委托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勘察单位红章)
7、用以判断项目工程等级的说明材料
8、土工试验方案(苏州市外单位)
9、园区建设局要求的其它文件 以上1、4 提供原件,其它均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勘察单位单项工程 资质核验通知书》。
一、提交材料:
1、已存定额保证金的入帐凭证
2、建筑业企业盖章确认的《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执行工资支付担保暂 行办法的承诺书》(一式四份)
3、《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登记复印件或园区建设 局出具的同意缴纳定额保证金的书面意见原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加盖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 担保业务受理章的《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执行工资支付担保暂行办法 的承诺书》(一式二份)和入帐收据。
一、提交材料:
1、已存保证金的入帐凭证
2、建筑业企业盖章确认的《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执行工资支付担保暂 行办法的承诺书》(一式四份)
3、施工合同原件(仅用于核对合同金额)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加盖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 担保业务受理章的《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执行工资支付担保暂行办法 的承诺书》(一式二份)和入帐收据。
一、提交材料:
1、《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工程工人工资保函》
2、银行、保险公司或专业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33、建筑业企业盖章确认的《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执行工资支付担保暂 行办法的承诺书》(一式四份)
4、施工合同原件(仅用于核对合同金额)
5、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加盖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 担保业务受理章的《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执行工资支付担保暂行办法 的承诺书》(一式二份)和加盖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担保业务 受理章的收条。
一、提交材料:
1、《退还保证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2、该项目的建筑劳务作业人员名册、职工工作卡及有关支付工资的财务证 明等
3、业主出具的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须核对)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张贴《公告》15 日后,未接到民工投诉、经 查明未发生拖欠工资的,园区工会联合会在5 日内将保证金及其利息(按 银行现行活期利率结算)汇入企业账户。
一、提交材料:
1、《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拟聘用单位申请
3、聘用意向书(聘书)
4、从事该工作的资格证明(学历证明或职业资格证明等复印件)
5、拟聘用外国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拟聘用单位或申请人所在国警署出 具)
6、拟聘用外国人的履历证明(中文翻译件)
7、拟聘用外国人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8、拟聘用外国人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苏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 具)
9、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转报苏州市劳动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办结后由一站式服务中心发证。
一、提交材料:
1、《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一式两份)
2、单位与外国人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书(聘书)
3、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外国人健康证明的复印件(由苏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
5、外国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6、外国人Z 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257、外国人临时住宿证明8、2 寸近期免冠照片3 张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外国人就业证。
一、提交材料:
1、《境外人员在江苏就业延期年检申请表》(一式两份)
2、单位与外国人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书(聘书)
3、护照或台胞证、回乡证的复印件
4、《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居留证》复印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转报苏州市劳动局办理就业证,办结后由一 站式服务中心发证。
一、提交材料:
1、《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拟聘用单位申请
3、聘用意向书(聘书)
4、拟聘用台港澳人员的回乡证或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拟聘用台港澳人员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苏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出具)
6、从事该工作的资格证明(学历、技能资格、从事本工作二年以上经历证明)
7、拟聘用台港澳人员的临时住宿证明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0、2 寸近期免冠照片3 张
二、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转报苏州市劳动局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办结后由一站式服务中心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