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慈善十大进展_中国十大慈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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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慈善事业十大进展
来源:中国公益研究院
2016年,中国慈善事业在法律、监管体系、组织发展、社会参与及参与全球治理等方面有长足发展。中国慈善领域首部法律《慈善法》通过实施,慈善事业步入法治时代;《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简称“境外NGO法”)颁布,在华活动境外非政府组织被统一纳入公安部门登记监管的管理体系;政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社会组织数量小幅增长;21个慈善信托设立;大额捐赠进展显著;公众捐赠因互联网发展增长;社会创新、公益金融等商业化服务社会的模式快速发展;社会力量全面参与精准扶贫;中国慈善力量主动走出去,积极参与全球治理。
(一)《慈善法》实施促进和规范行业发展
2016年3月16日,中国首部慈善法律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于同年9月1日正式实施。《慈善法》在制定过程中广开言路,先后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纳民智,是开门立法的典范之作。从内容观之,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是《慈善法》重点关注的议题。在现代理念的指导下,《慈善法》采用了“大慈善”的概念界定慈善活动,既包括扶贫济困等传统慈善的内容,也将科教文卫体等活动纳入。在慈善组织方面,兼采认定制和登记制两种获得慈善属性的方式,规范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并适度放开公募权。此外,在促进与规范相结合的立法思想的指导下,《慈善法》在促进措施、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界定了相关主体的权利(力)、义务和责任,以切实鼓励公众参与,保障慈善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实现“以法促善,以法扬善”。
随着《慈善法》的公布实施,相关配套政策也在2016年陆续颁布,内容涵盖慈善组织认定、慈善组织登记、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等方面。
截至2016年12月,全国已有数百家组织依法登记或被认定为慈善组织。
(二)境外NGO法确立以公安部门为核心的登记管理制度
2016年4月28日,我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正式颁布,并于2017年1月1日实施。该法的出台为在我国开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确立了一套明确的监管制度,填补了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法律空白。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明确了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或进行临时活动备案两种合法途径,确立了由省级公安部门为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或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管理体制。在该法出台前,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国内的运营形式各异,受到的监管相较于国内的非营利组织而言也并不体系化。《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相关领域开展的活动纳入统一的监管体系内,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开展活动情况、资金账目情况以及组织机构设臵或开展临时活动都需要符合该法要求。
为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在该法颁布后,公安部成立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建立境外非政府组织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法律实施前夕,《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名录》(2017)等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也相继公布,多地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和相关服务信息系统也已正式上线。该法的实施,让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境内的活动在有法可依地轨道上进行,但也导致一部分国际资助方离开中国。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获得登记的难度以及法律实施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工作以及国内非营利组织获取国际资金支持所产生的影响我们将拭目以待。
(三)社会组织监管成效显著
2016年,从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加强党建,到对其检查和执法,政府主动加强了对社会组织的全面监管。
8月,民政部通过公开遴选,公布首批13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民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制定《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规范公开募捐平台为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和发布公开募捐信息。保监会清查网络互助平台,以防止借“公益”之名从事非法金融保险业务的行为。多地出台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或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2016年,社会组织党建政策在中央和地方层面逐渐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出台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政策文件;民政部门一方面对既有社会组织推进党建,另一方面要求新登记的社会组织承诺开展党建,将党建作为社会组织登记、年报(年检)、评估等的重要考察内容。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被视为党和政府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重要渠道。
此外,民政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检查、执法和社会监督。民政部相继公布全国性社会组织2015年年检结果,9家基金会、1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年检不合格。多地建立社会组织失信名单或活动异常名单,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社会组织进行行政处罚。民政部就《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受理办法(草案)》征集社会意见,设立投诉举报邮箱,推进社会监督制度建设。
(四)社会组织总数超68万个
根据《2016年3季度各省社会服务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9月底,我国社会组织总数为675659个,比2015年底净增长13234个。若以前三季度发展的平均数值推算全年社会组织发展情况,到2016年底,我国社会组织总数可能已超过68万个,比2015年净增长约1.8万个,增长率为2.66%。净增量是2015年的三分之一,增速相比2006-2015年7.2%的年均增速偏低。这其中一个原因是慈善法实施后,慈善组织登记的具体操作执行尚在摸索中,而可能登记为慈善组织的尚持观望态度。
图1 2007年~2016年9月全国社会组织总量变化(单位:个)2007~2015年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编《2016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16,第172页;
2016年9月的数据来源:《2016年3季度各省社会服务统计数据》,民政部网站,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1月12日。
从三类社会组织来看,截至2016年9月底,全国社会团体共328021个,在过去10年里首次出现下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342434个,比2015年净增13293个,成为拉动社会组织数量增长的主导力量。基金会5204个,比上年净增420个,保持在三类社会组织中最高的增长率。基金会中心网的统计数据显示,在慈善法实施后的三个月内,全国新登记基金会231个,高于2015年平均每季度新登记基金会166个的规模。
图2 2007年~2016年9月三类社会组织规模发展趋势(单位:个)数据来源同上图。
(五)慈善信托探索迈出坚实步伐
《慈善法》以专章规定慈善信托,为贯彻落实《慈善法》的精神,民政部和银监会也联合发布通知,指导下辖单位做好慈善信托备案工作。此外,北京市民政局发布了首个地方性慈善信托管理办法。这些政策的出台说明慈善信托在我国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有望成为慈善领域的新模式。
在政策的推动鼓励下,慈善信托开始设立。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21个成功备案的慈善信托,初始资金总额达30.85亿元。开展备案的慈善信托地域分布均匀,东、中、西部地区均有设立,北京市民政局备案数量最多,共完成了6单慈善信托备案。
(六)大额捐赠创379亿元历史新高
2016年,中国大额捐赠取得了显著进展, 捐赠总额上升、捐赠方式与运作方式创新、关注发展领域、地域扩大至海外。根据《2016中国捐赠百杰榜》,2016年中国慈善大额捐赠实现多项突破。上榜人员慈善捐赠总额创新高,达379亿元。首善捐赠额破纪录,马化腾宣布捐赠1亿股腾讯股票,价值169.85亿元。十亿级捐赠人数和捐赠过亿元的人数均刷新,分别达到5人和38人。四是上榜门槛超过1500万元,为六年来最高。
图3 2011-2016年百杰榜上榜门槛、首善捐赠额、捐赠总额变化趋势图
从捐赠形式和特点看,2016年还有如下亮点:一是互联网行业慈善家涌现,不仅捐赠规模巨大、而且捐赠方向与世界发展趋势一致,关注脑科学、人工智能、航天航空等前沿科技。二是越来越多的慈善家用海外资产捐赠、面向全球规划 “战略慈善”。尤其是榜单前三位慈善家,均面向全球为慈善事业制定了更长远、更高效的系统规划和架构:马化腾表示筹建中的基金会关注全球前沿科技研究;陈天桥已经钻研脑科学和人工智能数年,并于2016年捐资用于脑科学与人工智能研究;陈一丹则一直推进教育创新,在香港设立面向全球的“一丹奖”。三是国家政策对捐赠流向和捐赠方式的影响效果明显:2016年扶贫领域捐赠资金较为集中(37.15亿元);慈善信托成为捐赠新工具,但由于整体处于探索、试验期,原始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慈善信托还非常少。
(七)互联网推动大众小额捐赠增长
借助移动互联网捐赠便捷的优势,我国大众小额捐赠的参与人次、捐赠总量近年在不断扩大。2016年,“99公益日 ”爱心网友捐款3.05亿元,共有677万人次参与捐款,涉及3643个在筹公益项目,总计善款金额超过6亿元。11月11日至14日,“免费午餐”天猫店达一百万元的交易额。截至12月21日,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2016年年度筹款额突破三亿元,个人捐赠占比64%。
未来民众的捐赠行为日趋理性,善款的监督、财务公开等问题将成为大众小额捐赠的主要动机,《慈善法》实施后慈善组织获得公募权,捐款使用透明化将成为激发捐赠的重要考量。
(八)以商业化方式服务社会的模式加速发展
2016年,以商业化方式服务社会的模式呈加速趋势。社会企业自发生长继续加速。由深圳市中国慈展会发展中心和深圳国际公益学院等发起的社会企业认证标准进行了完善和更新,更适应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现状。2016年经其认证社会企业的数量达16家,超过2015年的7家,但认证数量依然低于社会需求及预期。在全球社会企业认证体系B-corp认证中,中国有2家企业得到认证,但该体系在全球认证社会企业已超过2000家。中国社会企业的发展仍处于自发生长初级阶段,并未形成社会企业发展的基础氛围。
中国的基金会及金融机构在以金融手段进行资产配臵、服务社会目标上的讨论和尝试在2016年进入高潮。尤其是中国在绿色金融上成为全球领导者,单是绿色债券,全年中国的发行量突破2000亿元人民币。这与中国政府在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上的决心和行动有关。
2016年,由18个国内基金会组成的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论坛发起讨论影响力投资,友成基金会发起成立了社会价值投资联盟。但影响力投资在中国的定义尚不统一,其规模依然较小。2016年影响力投资的亮点为四位中国企业家参与了盖茨等发起的突破能源基金,这支影响力基金将对新能源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技术进行投资。2016年,蚂蚁金服携国际金融公司(IFC)等对社会企业中和农信进行投资,也是中国影响力投资的标志性事件。可以看到,中国影响力投资正在从概念讨论阶段进入实务操作阶段。
(九)社会力量全面参与精准扶贫
2015年,中国确定实施精准扶贫推动扶贫攻坚。2016年,我国精准扶贫工作获得全面重大进展。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在政策上被纳入国家精准扶贫体系中,并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推动精准扶贫实践。
国务院及各部委出台多项政策强力推动各界力量全面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在“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中西部扶贫协作、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衔接等文件中,明确了社会力量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各省市相继出台具体措施,以较强的力度,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到精准扶贫工作。
企业以注资、捐赠方式带动精准扶贫。多个央企联合发起成立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首期投入122.03亿元,并计划到2020年投入规模达到1000亿元,用于扶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部署在未来5年扶贫贷款余额新增2万亿元、投放贷款3万亿元。万达投资14亿元探索丹寨精准扶贫模式。三峡集团向云南省捐赠 20亿元脱贫攻坚资金。海航集团捐赠1亿元支持海南省扶贫。
社会组织以多种方式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中国扶贫基金会与百度、Visa、沃尔玛等多个企业进行精准扶贫战略合作,并运用互联网开展精准扶贫。友成基金会联合京东金融发起“消费扶贫联盟”。中国扶贫创业联盟、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相继成立,分别通过创业、志愿服务带动扶贫。
2016年,我国进入全面扶贫攻坚工作,从中央到地方、到各界社会力量、各界人士,政策支持、产业扶贫、社会组织全面参与,为全面扶贫打下基础。
(十)中国慈善力量参与全球治理深度广度有突破
2016年,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思路引导下,中国慈善力量参与全球与区域治理在深度、广度及参与主体多元化上均有突破,助力中国成为承担大国责任的世界公民。
在政府层面,中国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签署《关于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落实。民政部与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慈善委员会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开展慈善政策、组织认定等多个领域的合作。
在民间层面,中国社会组织继续走出国门开展社会服务,并在多个议题开展国际性与区域性交流。爱德基金会在瑞士日内瓦建立国际办公室。中国慈善联合会等发起“湄公河五国光明行”项目,组织医疗队到湄公河5国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免费手术;“健康快车”在斯里兰卡开展国际光明行项目,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慈善医疗。中国社会组织先后赴厄瓜多尔开展地震救援,在尼泊尔启动地震灾后重建工作,到海地开展飓风灾区救援。
7月5日,二十国集团民间社会(C20)会议在青岛召开,中国民间社会与国际社会围绕“消除贫困、绿色发展、创新驱动与民间贡献”的主题展开深入讨论。7月9日,首届全球 XIN 公益大会在杭州召开,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英国前首相布朗、姚明、李连杰、马云及众多公益人士参与,探讨全球教育、互联网公益、环保、救援、医疗、公益文化的发展。9月10日,以“社会工作与扶贫济困”为主题的首届中国—东盟社会工作论坛在南宁举办,探讨中国和东盟国家发展社会工作的模式与经验。11月1日,中国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联合国气候大会。中国慈善家视野扩展至国际社会,他们通过捐赠、国际交流,参与全球议题的推动。牛根生成为“捐赠誓言”(Giving Pledge)名单上中国大陆首位宣誓人。陈一丹、何巧女、陈天桥捐赠个人资产,推动全球教育、可持续发展和科学研究等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