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体育休闲服饰设计及模特大赛_服饰文化产品创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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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体育休闲服饰设计及模特大赛寻求合作(媒体等等)Post By:2005-10-25 20:35:00
有感兴趣者电话联系:010—86959584 *** 杨先生、张小姐 QQ:366410651
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暨模特 电视大赛组委会
首届“XX杯”
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暨模特电视大赛
筹划书(摘要)
前言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国家经济生活的活跃,体育经济也被提上议事日程。体育事业在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下也引人了部分的经营管理办法,推动了我国体育的发展进程。1992年,中共中央提出了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战略设想。同年,国家体委在中山召开了旨在贯彻中央文件的会议,开始进行体育产业化的摸索。强调我国体育应该走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道路,走社会化和产业化的道路,近年来,我国体育的产业化取得了较大的成就。1997年在上海举行八运会的56亿元投资全部是社会化和产业化的结果,我国的体育用品博览会也不断取得成功。1993年西安体育博览会时,总共只有100多个展位,此后在福州、天津、南昌、武汉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97年的展位就有2000多个,体育用品博览会在理论上、法律上、实践上都得到了各界人士的认可。
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的增强以及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等诸多因素,使中国人的运动意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激发。看到了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后,各大运动品牌的跨国巨头纷纷加大在华的投资力度或者是改变其在华营销策略,面对洋品牌的强劲攻势以及中国入世后市场壁垒降低甚至消失等不利因素,国产品牌也在纷纷采取措施救市、抢市。一时之间,中国的运动服装市场上硝烟弥漫。在这样的背景下,体育服装也赢得了有利的商机,也许在2008的奥运会上,中国运动员登上领奖台时穿的服装只是一个品牌,但在其背后将是一场大规模的体育商战。除运动员服装外,全民健身运动热兴起所带来的体育服装需求也是巨大的。有人估算过,即使中国人平均每人只买一件价格20元而利润在10元左右的奥运文化衫,文化衫批发行业的总利润就达130亿元。体育服装市场的不断壮大,不得不让我们对其加以重视。
本届运动服装设计暨模特大赛大的背景有两个,一个是中国都市人群对体育健身的需求在快速增长,第二个是2008年中国申办奥运会获得成功,可以预计涉足体育产业的人都会高度关注这件事情。
宗旨意义
宗旨: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服装设计者和、媒体大势渲染,为第29届奥运会寻求合适的服装、服饰代表企业,进而推广中国本土的运动(体育)服饰产业品牌知名度、提升运动(体育)服饰产业形象美誉度、促进运动(体育)服饰产业品牌消费忠诚度;大力弘扬民族运动服装品牌的发展,同时为广大服装设计者提供一个与国内外众多知名运动服饰企业交流、谈论的平台。
意义:本次大赛意欲打造一台惊世绝美、盛况空前以运动(体育、休闲)服饰为主导的时代演艺、表现传统美学及展示赞助商品牌整合推广为一体的顶尖赛事,发扬体育精神,拓展运动(体育、休闲)服装服饰市场,感受令人心旷神怡的服饰之美、形体之美、仪态之美……借这一声势浩大的美丽风暴,利用广泛的传播渗透力及深度的美丽震撼力,让美丽T台成为运动服装服饰企业品牌提升的一个阶梯。大赛主题
★ 引领体育时尚风潮和时尚消费的美丽风向标 ★ 一场美的风暴,一次美的历程 ★ 推广体育服饰新文化 ★ 塑造体育服饰新形象 ★ 展示体育服饰新景致
大赛口号 待定 指导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文化部 中央电视台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公益文化产业协作体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 中国模特协会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研究所 竞报社 总冠名单位 协办单位
中国体育用品联合会运动服装专业委员会 中国体育用品联合会运动鞋专业委员会 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文体用品协会 中华全国工商联纺织服装商会 XXX人民政府 协办赞助单位 协办媒体(全国)
中央电视台体育、文艺节目中心 中国时尚报 《中国服饰》杂志 《中国模特》杂志 协办媒体(北京地区)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 新京报 体总网
海南白马户外传媒
独家协办周刊(北京地区)北京青年周刊 独家网络支持 搜狐网
协办媒体(其他地区)上海青年报 外滩画报 扬子晚报 今晚报 重庆晚报 黑龙江晨报 辽沈晚报 长春晚报 南方都市报 深圳特区报 南国早报 滇池晨报 贵州都市报 兰州晨报。。。特别支持
中国奥委会办公室(第29届奥组委)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北京新丝路机构 中国服饰报 服装时报 中国服装网 中国模特网 支持单位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中国体育用品联合会 中国服装协会
中国服装研究设计中心 中央电视台新影制作中心
各分赛区承办省市文化、体育厅(局)北京体育大学 首都体育学院 北京服装学院 承办单位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秘书处成员
中华全国公益文化产业协作体大赛活动部 竞报社广告中心市场部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服装系 北京服装学院服装系 中国服饰报社 《中国服饰》杂志 《中国模特》杂志
成华国际传媒(香港)北京视觉成华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体育国际模特经纪公司 八大分赛区承办单位
支持媒体 人民日报 新华社 中新社 中央电视台 经济日报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光明日报 工人日报 中国改革报 中国青年报 中国体育报 中国经营报 中国电视报 北京日报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 京华时报 北京娱乐信报 精品购物指南 华夏时报 北京广播电视报 电视周刊 各地方电视台 各地方晚报 《珠宝与时尚》报 《时尚》杂志
《瑞丽可爱先锋》杂志 《衣裳》杂志 《风采》杂志 《装苑》杂志 《服装界》杂志 《中外服饰》杂志 《瑞丽伊人时尚》杂志 《世界时装之苑》杂志 《服装设计师》杂志 CCTV网站 中国时尚品牌网 中国化妆网 新浪网
大赛组委会架构 名誉主任
刘 鹏 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北京奥组委执行主任)孙家正 国家文化部部长 赵化勇 中央电视台台长
杨 峻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主 任
魏传浩 中华全国公益文化事(产)业协作体理事长 中国模特协会主席
王 庆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主席 包 林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研究所所长 郭 坦 竞报社社长 总冠名单位领导
副主任
吴宓雯 中华全国公益文化事(产)业协作体常务副理事长 薛 静 竞报社副总经理
孙 英 北京视觉成华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
评审委员会成员 主任(监评组成员)张会军 北京电影学院院长
宋小娴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秘书长
李小白 北京新丝路总经理
服装设计评委名单 专家组:
李当岐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常务副院长 李 欣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主席助理 袁 仄 北京服装学院服装系主任 吴海燕 中国美术学院服装系教授 张天爱 香港著名时装设计师 郭 培 著名服装设计师 陈娟红 著名模特 媒体组:
李培森 中央电视台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主任 张晓梅 中国时尚报社社长
余荣民 《中国服饰报》常务副主编 王 茁 《中国服饰》副社长兼总编 徐 巍 《时尚》执行主编 周长清 《时装》社长兼主编 叶 路 《世界时装之苑》副主编
买家组:
万文英 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总经理 滕文骥 电影导演
傅明敢 上海新华联商厦副总经理 姜培琳 北京概念98模特推广机构董事长 包 林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研究所所长 体育休闲服装企业领导 体育休闲服装企业领导
男模比赛评委名单
朱 彤 中央电视台文艺节目中心主任 张继刚 总政歌舞团团长
张渭源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副主席
孟广美 主持人、演员、模特 于 娜 演员、模特
徐静蕾 著名影视演员、导演 赵 岚 中央电视台高级服装设计师 毛戈平 中央电视台著名化妆造型师
郭晶晶 奥运冠军、跳水运动员 娟 子 时装摄影师
王以中
服装学院模特表演专业副教授
女模比赛评委名单
马国力
中央电视台体育节目中心主任 陈爱莲
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 张肇达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副主席 吉 米
著名时尚化妆造型师 区志航
时装摄影师
陈 岩
中央电视台高级美术设计师 刘 翔 奥运冠军、田径运动员 刘 烨 著名影视演员 李 霞 著名综艺主持人 胡 兵 著名影视演员、模特 谢东娜
世界超模
专家和顾问委员会成员(部分)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会长、中国服装协会会长 杜钰洲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副主席 刘元风、吴海燕 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 周锦良
中国服装协会休闲装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张广闽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秘书长 江 丹 北京市副市长 陆 昊 北京朝阳区区长 陈 刚 著名导演 张艺谋 著名摄影师 顾长卫
解放军艺术学院戏剧系副主任 黄远山 影视演员 李亚鹏 综艺主持人 索 尼、李 湘 著名歌唱家 刘 欢、那 英、张 咪
体育明星、奥运冠军 田 亮、罗雪娟、张怡宁、孙甜甜、滕海滨 国足、国排队员 杨 晨、冯 坤、赵蕊蕊等 著名作家 苏叔阳
服装时报社社长 著名的模特经纪人、世界著名模特经纪公司总裁 吉田胜彦先生
著名造型师 李东田
2003中国时尚大奖最佳时装摄影师 区志航 2003中国时尚大奖最佳时装评论员 田占国
“中国十大造型师”获得者 肖萍、徐全有、赵圆、蔡光华、陈忠红
“中国十大发型师”之一 徐全有 “中国十大化妆师”之一 勤怡 “中国十大美甲师” 之一 郑建勋
台湾著名时尚造型师 高明简
服装设计师 赵伟国 著名模特,演员 瞿 颖
北京服装学院服装系教授 刘瑞璞、胡 月 中国服装研究设计中心总载 陈 敏
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国内外著名艺术家、电影导演、服装设计师、摄影师、著名模特、造型师、经纪人和服装、模特界领导出任。众多业内知名人士的加盟将使大赛更具水准、更具权威
秘书处 秘书长
中华全国公益文化事(产)业协作体秘书长 杨拴梅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研究所项目部主任 蔡 丹 竞报社广告中心主任 郭亚萍
成华国际传媒集团(香港)执行总裁 孙承华 北京视觉成华国际广告公司总经理 王跃岚
副秘书长(执行)
中华全国公益文化产业协作体大赛活动部主任 张爱华 竞报社广告中心市场推广部经理 陈凤山 北京体育国际模特经纪公司总经理 张腊梅 秘书处架构
办公室(负责大赛秘书处交待任务)策划部(负责整体活动全案策划)财务部(负责大赛财务运转正常)编辑部(负责制作大赛宣传画册)宣传部(负责联络支持、协办媒体)招商部(负责大赛部分经费的筹集)外联部(负责大赛布置、赛场安排)后勤部(负责提供其他部门的要求)公关部(负责大赛业务部招待工作)
大赛细则 参赛对象
一、设计
1、团体报名
面向国内各专业服装设计单位、院校及服装公司邀请参赛。(含港、澳、台三地),参赛作品分设:少儿组、青年组(获奖作品统一报送北京奥组委)和中老年组三大类。(注:同一单位可同时报送以上三组作品)
2、个人报名
本次大赛的参赛对象包括所有支持体育事业喜欢服装设计的爱好者(包括生活在中国的外籍人士均可参赛),以及专业服装设计师,参赛作品根据不同情况分设a、专业组和业余组、b、少儿组、青年组、中老年组和家庭组四大类。(获奖作品统一报送北京奥组委)
二、模特
3、团体报名
面向国内各专业院团、院校及模特、影视、唱片公司邀请参赛。(含港、澳、台三地),分设a、专业组和业余组b、少儿组、青年组和中年组。
4、个人报名
本次大赛的参赛对象除面向专业模特之外,同时还为业余模特爱好者搭建了展示的平台。为提倡全民健身,大赛组委会特设家庭组(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本次模特大赛),分设a、专业组和业余组、b、少儿组、青年组和中老年组(针对大赛单设的家庭参赛组)。
选手条件
1、凡符合大赛组织委员会年龄要求,思想积极向上,身体、心理健康的人士(含香港、澳门、台湾及海外华人、华侨以及生活在中国的外籍人士等在内)均可参加;
2、男、女不限,中等学历以上;
3、年龄:少儿组(3——16周岁)、青年组(16——35周岁)、中年组(36周岁以上);
4、思想端正,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5、相貌端正,身体健康;
6、选手报名时需携带一寸免冠照片4张、生活照2张(黑白、彩色均可)、身份证和专业资格证书(业余组除外)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以上要求如遇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最终解释权归本届中国运动服饰设计及模特大赛组委会;
8、所有参赛选手须认真、详实地填写“大赛参赛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文件一式两份。
作品要求
见大赛官方网站、搜狐大赛专栏
参赛办法
凡欲参加本次大赛的单位或个人,自接到邀请函(报纸、电视、网站等相关媒体届时将发布大赛报名公告,感兴趣者可从以上渠道获取报名表)之日起,可向活动组委会秘书处以及各分赛区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06年02月20日。
评审标准 组委会将成立由主办单位、有关专家(体育界、文化界、服装界、模特界)和公众代表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制订《首届全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及模特电视大赛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评选办法》随后公布。届时,每位参赛选手的最终得分将由以下部分构成:专业评委打分+现场观众打分+场外观众打分(参与形式包括:网上投票、短信互动、电话投票等方式)。
奖项设置
评出包括“最具魅力风采奖、最佳上镜奖、最佳网上人气奖、最具明星气质奖、最受观众欢迎奖、最佳个性奖、最佳体态奖、最佳美目奖”以及最佳 等专业奖项等在内的“十佳”作品、组织和大赛冠、亚、季军以及特等组合奖、优秀团队奖等单独奖项共计26名(组)。部分如下:
特等奖(冠军):一名 奖金:人民币2万 ;证书、奖杯一套 一等奖(亚军):两名 奖金:人民币各1万;证书、奖杯一套 二等奖(季军):三名 奖金:人民币各6千;证书、奖杯一套 “十佳”奖金另行公布
颁奖晚会
1、选择地方某城市为颁奖晚会承办单位。(或北京)
2、分赛区初评结束后,将于2006年06月底在承办城市举行总决赛及隆重的颁奖大会。由活动批准单位和支持主办单位的领导、特邀嘉宾(各参赛城市和单位的相关领导,文艺界知名人士、文化部门官员、企业家、社会明星等担任)担任评委并公布比赛结果,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纪念奖杯、荣誉证书及奖金。
3、颁奖晚会由中央电视台文艺节目中心安排录制,届时本台综艺频道黄金时段播出。
4、大赛颁奖晚会在通过卫星电视向全国转播的同时,还将与全国近百家地方电视台联播,大赛组委会还将推荐部分获奖选手、作品在全国多家电视台展播。
附属出版
将各获奖参展单位和个人的作品及形象宣传资料整理出版(图书、VCD两种形式),由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并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发行。
特别回馈
获奖选手及作品均有被组委会推荐、选送至一年一届的中央电视台服装设计和模特电视大赛以及模特界颇负盛名的“超模大赛、世模大赛”,参加比赛。另外,组委会商请北京奥组委,计划通过本次大赛筛选出适合其作为代表之秀的作品和体育形象使者,以使青年人能积极参与到国家大型体育、公益活动中来,为他们打造美好形象提供有力平台。
时间安排
筹备时间:2005年 月—— 月 正式立项:2005年 月
报名期限:2005年12月——2006年03月20日 初赛:2006年04月01日——2006年05月01日 复赛:2006年05月10日——2006年05月30日 总决赛及颁奖:2006年06月10日——30日
播出:中央电视台、分赛区地方电视台、承办城市电视台
宣传规模:全国10家省级电视台、30家以上报刊,持续6个月;并配合出版画册、VCD等
分区设立
本次大赛分赛区拟按照全国行政区划,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主要设立单元,条件比较优秀的计划单列市也可单独设立分赛区。
1、华北赛区(河北、北京、天津、山东、青岛、山西)初评:北京、山东
2、华东赛区(上海、江苏、浙江、宁波、无锡、苏州)初评:上海、浙江
3、华中赛区(安徽、湖北、湖南、江西、河南)初评:湖南、江西
4、华南赛区(广东、深圳、珠海、海南、福建、厦门)初评:福建、广东
5、西北赛区(新疆、西藏、陕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初评:内蒙古、陕西、新疆
6、西南赛区(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初评:云南、重庆
7、东北赛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大连)初评:辽宁
8、港澳台赛区(香港、澳门、台湾)初评:香港(凤凰卫视)
比赛形式
报名——初赛——复赛——总决赛——颁奖晚会
比赛内容 设计:见网站 模特:(专业组)
综合素质(现场提问社会知识题)占总分10% 形象特质(身材、气质、相貌等)占总分20% 专业技能(走秀、展示两个方面)占总分45% 个人才艺(文艺、书法、绘画、体育等方面特长)占总分10% 现场发挥(指选手现场答题、表演等表现情况)占总分15% 公证单位
初赛:各分赛区承办城市公证处 复赛:同上
总决赛:承办城市公证处
联络细则 联系单位:中华全国公益文化产业协作体秘书处 香港成华国际传媒集团北京代表处 联系电话:010—
Email:xinyijiayi@vip.163.com 联系人:杨拴梅(***)蔡丹(***)
时间安排(大致安排、详细计划另附)
全部活动自2005年12月起至2006年06月结束
第一阶段、2005年10月底——11月底前明确立项、筹备新闻发布会
1、与各有关合作单位谈定合作关系(签署协议)
2、组织联络各地方媒体合作选登事宜(名单见附表)
3、开始筹备新闻发布会事宜 第二阶段、2005年12月10日
1、召开新闻发布会及特约形象大师签约仪式 第三阶段、2005年12月初—2006年03月底
1、公开征集大赛标志、口号和群众形象代言人
2、组织报名事宜(全国媒体、分赛区)第四阶段、2006年04月10日—05月30日
1、分赛区初赛、复赛
2、分赛区颁奖典礼、晚会
第五阶段、2006年06月10日—06月20日
1、全国总决赛
2、总决赛颁奖典礼、晚会 第六阶段、2006年07月至
组织获奖选手为有关企业(产品、服务)做全国巡展,出版各类书籍、画册,拍摄同名电视专题片,参加电视栏目专场晚会等。执行计划(概述)
一、组织计划
活动组委会秘书处主要由办公室、策划部、招商部、宣传部、外联部等主要部门组成,工作人员大致为:办公室2名、策划部2名、招商部5名、宣传部2名、外联部3名(含公关部)构成,其他部门人员陆续跟进(暂不设置)。大赛整体运作思路:采取强势媒体宣传支持和专业个别公关(针对团体参赛、广告赞助单位)相结合的策略来组织报名、合作等运营工作,具体为:
1、通过媒体统一刊登(播出)大赛报名启事,前期媒体确定为:中国青年报、竞报、中国服饰报、服装时报、中国时尚报、《时尚》、《时装》、《世界时装之苑》、《中国服饰》杂志、《中国模特》杂志等平面媒体和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北京电视台、上海电视台、新浪网、搜狐、中国妇女网等媒体,且以央视(专题)、竞报和中国服饰报(专版)、凤凰卫视(专题)和搜狐网(活动专栏)为主。
2、团体选送作品(设计、模特)直接报送组委会,个人自荐经分赛区上报组委会。
3、组委会监督各分地区组织报名、初赛工作,个别地区可组织本地区的复赛表彰活动(另议)。
4、总决赛由组委会携各分赛区承办单位统一组织。地点暂定北京,如有其他城市则以在其他城市举办为主,颁奖晚会地点同上。
二、宣传计划
宣传部门主要由两名有运作大型公关活动经验和广泛媒体资源并且善于拓展新媒体资源借助其优势服务公司其他项目的人士来负责工作。媒体宣传思路,初步商定为:
1、针对普通观众和广告客户则主要以电视媒体、网络和户外为主;(电视和网络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户外则视觉冲击力强且费用低廉)
2、针对报名人群(包括团体)则主要依托平面媒体竞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服饰报》、《中国时尚报》和搜狐、中国模特网、中国服装网等在行业内的覆盖面广、权威性高的特点且费用相对低廉;另外邀请各地方主流媒体各种形式的合作参与。
3、杂志、广播两类媒体主要交由分赛区承办单位在地方组织活动期间协调地方此类媒体介入;
媒体宣传策略及新闻点主要由策划部、媒介部人员到位后结合整体运作思路和宣传思路拿方案。
媒体宣传及广告投放计划:另附
三、招商计划 略
四、后勤支持
后勤支持主要指:外联部和办公室的工作配合、协助。外联部及公关部的主要工作思路即:一切行动听指挥!密切配合办公室、招商部、策划和宣传四个部门尤其是招商部门的工作,跟踪、接洽合作单位、支持单位、赞助单位等所有活动期间零、散、忙、乱的事务,所以要求办公室、外联部工作人员个个都得是既能默默无闻坚守岗位还要心慎思密考虑问题、协调工作。人员要求:略
五、策略支持
策划部门的人不在多,关键是能有好点子结合现有活动进行,既保证活动如期顺利完成还增加活动附加值。密切配合秘书处紧跟招商和媒体部开展工作。人员要求:略
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暨模特 电视大赛组委会
首届“XX杯”
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暨模特电视大赛 全国总决赛、八大分赛区 各类赞助、广告、合作招商方案
赞助、合作项目分类:
A、“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暨模特大赛”总冠名
B、“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暨模特大赛”六大分赛区分冠名 C、“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暨模特大赛”全程总协办 D、“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暨模特大赛”单项奖冠名 E、“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暨模特大赛”十佳分冠名 F、“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暨模特大赛” 答谢酒会赞助
G、“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暨模特大赛”体育服装赞助 H、“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暨模特大赛”休闲服装赞助 I、“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暨模特大赛”其他专用产品赞助 J、“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暨模特大赛”奖品、礼品赞助 K、“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暨模特大赛”指定交通赞助
L、“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暨模特大赛”指定场地(含住宿)赞助 M、“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暨模特大赛”门票合作经营 N、“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暨模特大赛”其他合办活动 O、“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暨模特大赛”战略合作细则
总冠名 数量:一家
金额:人民币800万元 回报:
1、享有本届大赛全程所有活动的独家冠名权; 对外表现形式如下:
本届大赛主办单位:中华全国公益文化产业协作体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 中国模特协会 竞报社 总冠名单位
2、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本届大赛的总顾问(评委)之一,与其他几位政府领导和业内专家以及社会知名人士等担任的总顾问、评委一同出席大赛复赛、总决赛和颁奖晚会,同时本人署名出现在大赛电视晚会、音像制品、宣传画册、大型海报等所有有大赛字幕出现的地方;
3、大赛新闻发布会现场背景板、大屏幕以及其他宣传品上均有“独家赞助单位xxx”字样;赞助单位产品(服务)可在现场展示;赞助单位主要负责人祝辞发言;
4、包括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在内的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近百家媒体对本届大赛及赞助单位均有相应报道(个别媒体安排专栏、专题、专访报道,细则待定、方案另附);
5、广告回报:
A、总决赛、颁奖晚会现场广告
a、室外:大型户外喷绘广告、拱门、彩球、彩旗广告等;
b、室内:背景板、大屏幕字幕广告;观众席后墙横幅广告;企业方阵代表(40人);观众桌椅挂牌广告;评委、选手、主持人桌牌广告;现场易拉宝、POP广告、海报广告; B、媒体宣传广告 报纸广告
大赛报名期间,主办单位竞报将有不低于二十次的广告宣传;另外:人民日报(2次)、经济日报(2次)、中国青年报(2次)、中国体育报(2次)、中国服饰报(2次)、服装时报、省会城市晚报(八大分赛区承办城市)各一次、省会城市电视报各一次; 电视广告 中央电视台(1、2、3、5、6、8、新闻频道)套播广告140—160次左右(报名期间);地方省会电视台各两次(八大分赛区承办城市); 杂志、广播广告
各地广播电台(承办城市)新闻、交通、音乐、文艺频道数次宣传广告;《中国服饰》、《中国模特》、《珠宝与时尚》、《时尚》、《瑞丽可爱先锋》、《衣裳》、《风采》、《装苑》、《服装界》、《中外服饰》、《瑞丽伊人时尚》、《世界时装之苑》、《外滩画报》、《精品购物指南》、《户外运动》等杂志广告; 网络广告
除独家支持搜狐和大赛官方网站外,另有CCTV网、中国模特网、中国服装网(8家)、新浪、网易、中国旅游网等几大门户网站大赛广告; C、晚会电视广告
a、在大赛预告片出现后,紧接着有5秒固定画面配音字幕“本届大赛由XXX单位独家赞助支持”,画面形式:全屏幕Logo加单位名称(蓝底红字):
Logo单位名称
晚会播出期间,主持人口播提及总冠名单位名称的次数不低于10次;
b、固定画面过后,有15秒贴片广告,内容由企业自定(形象、产品广告均可,但须经工商审核通过);大赛播出中,插播15秒广告;
c、大赛播出中电视屏幕左(或右)下方旋转角标字幕(次数不低于20次):企业名称或Logo;
d、片尾5秒标板形象广告,表现形式同a(缩小版); e、片尾独家鸣谢字幕:独家赞助单位XXX字样;
f、大赛开始介绍评委会成员简历时,屏幕下侧横栏字幕:“XXX杯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及模特电视大赛”字样;
6、晚会现场特制纪念品、奖杯、证书等附有赞助单位名称和标识,并由赞助单位领导致贺词;
7、本届大赛所有对外的新闻、文件等宣传作品均以“XXX杯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及模特电视大赛”的名义出现;
8、本届大赛单设:冠有总冠名单位名称的特别单项奖(两名),同时组委会特许本届大赛冠、亚军为冠名单位联合形象代言服务一年时间(形式须法律允许),贵单位也可利用本次大赛决出的主要奖项获得者为其自身作其他形式宣传(法律允许范围内、具体使用期限另定);
9、获奖选手从获奖之日起至次年总决赛前的一年中,为冠名企业作15个工作日的宣传推广活动(具体另定);
10、本次大赛国内、外发行音像制品前30秒贴片广告;
11、赞助商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八大分赛区分冠名 数量:八家 金额: 260 万元/家 回报:
1、享有本届大赛所赞助的分赛区全程所有活动的独家冠名权; 对外表现形式如下: 本届大赛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公益文化产业协作体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 中国模特协会 竞报社 总冠名单位
本届大赛XX分赛区组织单位: 承办单位 分赛区冠名单位
2、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本届大赛所赞助的分赛区顾问(评委)之一,与其他几位政府领导和业内专家以及社会知名人士等担任的总顾问、评委一同出席大赛初赛、复赛、总决赛和颁奖晚会,同时本人署名出现在大赛电视晚会(承办城市复赛、总决赛均有)、音像制品、宣传画册、大型海报等所有有大赛字幕出现的地方;
3、大赛(分赛区)新闻发布会现场背景板、大屏幕以及其他宣传品上均有“独家赞助单位xxx”字样;赞助单位产品(服务)可在现场展示;赞助单位主要负责人祝辞发言;
4、包括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在内的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近百家媒体以及所在分赛区当地全部主流媒体对本届大赛及赞助单位均有不同形式的相应报道(个别媒体安排专栏、专题、专访报道,细则待定、方案另附);
5、广告回报:
A、复赛、分赛区决赛晚会现场广告
a、室外:大型户外喷绘广告、拱门、彩球、彩旗广告等;b、室内:背景板、大屏幕字幕广告;观众席后墙横幅广告;企业方阵代表(40人);观众桌椅挂牌广告;评委、选手、主持人桌牌广告;现场易拉宝、POP广告、海报广告; B、媒体宣传广告 报纸广告
大赛报名期间,主办单位竞报将有不低于二十次的广告宣传;另外:人民日报(2次)、经济日报(2次)、中国青年报(2次)、中国体育报(2次)、中国服饰报(2次)、服装时报(2次);
省会城市日报、晚报、都市报(八大分赛区承办城市)各2次、省会城市电视报各1次;(注:目前尚未明确六大分赛区的最终承办城市,所以暂不罗列详细媒体名单)电视广告
中央电视台(1、2、3、5、6、8、新闻频道)套播广告140—160次左右(报名期间);地方省会电视台(综合、生活、影视以及经济频道为主)各两次(八大分赛区承办城市); 杂志、广播广告
各地广播电台(承办城市)新闻、交通、音乐、文艺频道数次宣传广告;《中国服饰》、《中国模特》、《珠宝与时尚》、《时尚》、《瑞丽可爱先锋》、《衣裳》、《风采》、《服装界》、《中外服饰》、《瑞丽伊人时尚》、《世界时装之苑》、《外滩画报》、《精品购物指南》、《户外运动》等杂志广告; 网络广告
除独家支持搜狐和大赛官方网站外,另有CCTV网、中国模特网、中国服装网(8家)、新浪、网易、中国旅游网等几大门户网站大赛广告;承办城市所在省份门户、政府网以及当地主流网站; C、晚会电视广告
a、在大赛(分赛区复赛决赛)预告片出现后,紧接着有5秒固定画面配音字幕:“本届大赛xxx分赛区由XXX单位独家赞助支持”,画面形式:全屏幕Logo加单位名称(蓝底红字):
Logo单位名称
b、固定画面过后,有15秒贴片广告,内容由企业自定(形象、产品广告均可,但须经工商审核通过);大赛播出中,插播15秒广告;
c、大赛播出中电视屏幕左(或右)下方旋转角标字幕(次数不低于20次):企业名称或Logo;
d、片尾5秒标板形象广告,表现形式同a(缩小版); e、片尾独家鸣谢字幕:独家赞助单位XXX字样;
f、大赛开始介绍评委会成员简历时,屏幕下侧横栏字幕:“XXX杯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及模特电视大赛xx分赛区xx”字样;
6、晚会现场(所在分赛区)特制纪念品、奖杯、证书等附有赞助单位名称和标识,并由赞助单位领导致贺词;
7、本届大赛(所在分赛区)所有对外的新闻、文件等宣传作品均以“XXX杯首届中国体育休闲服饰设计及模特电视大赛”的名义出现;
8、本届大赛单设:冠有分赛区总冠名单位名称的特别单项奖(一名),同时组委会特许本届大赛该分赛区第一、二名为冠名单位联合形象代言服务一年时间(形式须法律允许),贵单位也可利用本次大赛分赛区决出的主要奖项获得者为其自身作其他形式宣传(法律允许范围内、具体使用期限另定);
9、获奖选手从获奖之日起至次年总决赛前的一年中,为冠名企业作10个工作日的宣传推广活动(具体另定);
10、本次大赛国内、外发行音像制品前30秒贴片广告;
11、赞助商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全程总协办 数量:两家 金额: 160 万元/家 回报:
1、享有本届大赛全程所有活动的协办赞助权; 对外表现形式: 本届大赛全程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 协办赞助单位
2、单位主要负责人可担任本届大赛的顾问(评委),与其他几位政府领导和业内专家以及社会知名人士等担任的总顾问、评委一同出席大赛初赛、复赛、总决赛和颁奖晚会,同时本人署名出现在大赛电视晚会(承办城市复赛、总决赛均有)、音像制品、宣传画册、大型海报等所有有大赛字幕出现的地方;
3、大赛新闻发布会现场背景板、大屏幕以及其他宣传品上均有“大赛全程协办单位:xxx”字样;赞助单位产品(服务)可在现场展示;
4、包括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在内的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近百家媒体以及所在分赛区当地全部主流媒体对本届大赛及赞助单位均有不同形式的相应报道(个别媒体安排专栏、专题、专访报道,细则待定、方案另附);
5、广告回报:
A、复赛、总决赛、颁奖晚会现场广告
a、室外:大型户外喷绘广告、拱门、彩球、彩旗广告等;
b、室内:背景板、大屏幕字幕广告;观众席后墙横幅广告;企业方阵代表(40人);现场易拉宝、POP、海报广告; B、媒体宣传广告 报纸广告
大赛报名期间,主办单位竞报将有不低于二十次的广告宣传;另外:人民日报(2次)、经济日报(2次)、中国青年报(2次)、中国体育报(2次)、中国服饰报(2次)、服装时报(2次);
省会城市日报、晚报、都市报(八大分赛区承办城市)各2次、省会城市电视报各1次;(注:目前尚未明确六大分赛区的最终承办城市,所以暂不罗列详细媒体名单)电视广告
中央电视台(1、2、3、5、6、8、新闻频道)套播广告140—160次左右(报名期间);地方省会电视台(综合、生活、影视以及经济频道为主)各两次(八大分赛区承办城市); 杂志、广播广告
各地广播电台(承办城市)新闻、交通、音乐、文艺频道数次宣传广告;《中国服饰》、《中国模特》、《珠宝与时尚》、《时尚》、《瑞丽可爱先锋》、《衣裳》、《风采》、《服装界》、《中外服饰》、《瑞丽伊人时尚》、《世界时装之苑》、《外滩画报》、《精品购物指南》、《户外运动》等杂志广告; 网络广告
除独家支持搜狐和大赛官方网站外,另有CCTV网、中国模特网、中国服装网(8家)、新浪、网易、中国旅游网等几大门户网站大赛广告;承办城市所在省份门户、政府网以及当地主流网站; C、晚会电视广告
a、大赛播出中,插播15秒广告; b、大赛播出中电视屏幕左(或右)下方旋转角标字幕(次数不低于5次):企业名称或Logo;
c、总决赛、颁奖晚会片尾滚屏字幕鸣谢+片尾1/4屏5秒logo标版广告; d、片尾鸣谢字幕:“全程协办支持单位:XXX字样”; 6本次大赛国内、外发行音像制品前30秒贴片广告;
单项奖冠名 数量:不限
金额:现金 80 万+部分实物 形式:
企业可自定单项奖名称,如:李宁新秀奖、阿迪达斯超人气奖等回报:
1、为赞助企业冠名: 冠名名称在赛事中反复提及;
2、大赛晚会中给予冠名企业10秒广告;
3、总决赛、颁奖晚会片尾滚屏字幕鸣谢+片尾1/4屏5秒logo标版广告;
4、大赛官方暨指定独家支持网站和分赛区承办城市所有网络媒体中出现赞助企业名称;
5、大赛所有宣传中,出现两次由组委会为赞助单位单独策划的新闻宣传(炒作点);
6、大赛总决赛颁奖晚会中由冠名赞助商为其所赞助单项奖获奖选手颁奖;
7、获奖选手从获奖之日起至次年总决赛前的一年中,为冠名企业作10个工作日的宣传推广活动(具体另定);
8、冠名企业可从选手获奖之日起至次年大赛总决赛前的一年中,享有免费使用所冠名选手肖像及名称的权利;
9、总决赛暨颁奖晚会上邀请赞助企业代表10人参加;
10、总决赛为选手颁奖时由主持人特别鸣谢冠名赞助企业;
11、新闻发布会上提供企业品牌的宣传资料;
12、企业赞助产品将列入奖品清单,在大赛宣传册、赛事手册上刊登,并在总决赛颁奖晚会节目中给予播报;
13、赞助商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十佳分冠名 数量:十家
金额:现金 100 万+部分实物 形式:
通过评委、网络、电话、短信评选,在总决赛颁奖晚会现场颁发如最佳上镜奖、最佳人气奖、最佳才艺奖等十佳奖项。由冠名企业领导在晚会现场向获奖选手颁奖。回报:
1、十佳冠名企业有权在其各种宣传终端上使用 “首届中国运动服装设计暨模特大赛总决赛指定产品”字样(有效期一年),如XX最佳T台表现奖、最佳XX气质奖等;
2、为赞助企业冠名,如:最佳上镜奖——XX小姐(先生)、最佳人气奖——XX小姐(先生);
3、获奖选手从获奖之日起至次年总决赛前的一年中,免费为企业作5个工作日的宣传推广活动;
4、冠名企业可从选手获奖之日起至次年总决赛前的一年中,享有免费使用所冠名选手肖像及名称的权利;
5、大赛晚会中插播5秒广告;
6、总决赛颁奖晚会中由冠名赞助商为其冠名获奖佳丽颁奖;
7、总决赛各单项奖颁发时由主持人特别鸣谢冠名企业;
8、可在大赛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提供企业品牌的宣传资料;
9、总决赛暨颁奖晚会上邀请赞助企业代表10人参加;
10、大赛官方暨指定独家支持网站和分赛区承办城市所有网络媒体中出现赞助企业名称;
11、赞助商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12、企业赞助产品将列入奖品清单,在大赛宣传册、赛事手册上刊登,并在总决赛颁奖晚会节目中给予播报;
13、总决赛颁奖晚会片尾滚屏字幕鸣谢+片尾1/4屏5秒logo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