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金融危机时代反垄断法实施国际研讨会内容摘要_反垄断法期末案例分析
后金融危机时代反垄断法实施国际研讨会内容摘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反垄断法期末案例分析”。
后金融危机时代反垄断法实施国际研讨会内容
摘要 反垄断法有“经济宪法”之称,对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为深化金融市场法制研究,培育竞争思想,培育竞争文化,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法治建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竞争法研究所、日本法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中国人民大学产业经济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于2009年12月19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召开“人大反垄断法高峰论坛:后金融危机时代反垄断法实施国际研讨会”。
来自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领导,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等国内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及日本反垄断法知名学者,以及来自律师界与企业界等相关方面的代表140余人出席了此次反垄断法高峰论坛。商务部反垄断局尚明局长、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事务总局前局长上杉秋则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东京分析所野村高志律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刘兰芳法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史际春教授出席了开幕式,并做了精彩的发言。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杨东副教授主持。首先,王利明教授致辞说,反垄断法对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对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发挥重大作用,此次高峰论坛一定会为中国反垄断法执法和今后进一步完善提供有很多建设性的意见。预祝这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接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感谢各位时刻关心法学院的发展,并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支持人大法学院。史际春教授随后的致辞中说,反垄断法在中国是一个新生事物,要有效的在社会生活中实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反垄断法需要整个社会确立市场经济的理念和竞争的文化,国家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长期短期的各种各样的课题,期待着大家在这次会议上贡献意见。开幕式上还举行了中国反垄断法网开通仪式,反垄断局尚明局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共同为网站开通。中国反垄断法网是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倡导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东副教授创建并负责组织运行。以全面深入探讨反垄断法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宗旨,传播竞争思想,培育竞争文化,推动反垄断法的实施。
在上午 “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规制” 专题会议中,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首先做了题为《中国实施情况及展望》的报告,对中国《反垄断法》实施状况进行了分析。竞争法的文化和精神要归公于近代和现代,竞争法更多是通过反垄断法和竞争法的实施或监控来推行的,在现代反垄断法竞争理念下要倡导法律精神。反垄断法生效后,根据反垄断法有关方面迅速推进反垄断法的配套规章制订。上述有关的法规和规章有利的配合推动了反垄断法的执行,在今后的立法和执法中要继续对中国的反垄断法执法体系、手段、程序还有配套立法继续完善,以便更好地执行中国的反垄断法。最后尚明局长对中国反垄断法网的正式开通表示了祝贺。
来自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事务总局前局长上杉秋则教授做了题为《中日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规制比较》的报告,以比较法的角度为中国反垄断法的实施提出建
议。上杉秋则教授认为,最近这一两年日本出现非常大的几个关于经营者集中的案例,日本各界包括媒体对此提出很多批判的意见。同时对于中国的一些经营者集中的案例以及商务部的决定在日本也引起的广泛关注,也有不同意见。执法官员应该积极地和实务界和社会各界进行交流以推进竞争文化,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各种方式对执法具体问题和一些规定做一些非常详细的分析和解释,使各界人士得以更好的理解和执行。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晓晔教授在随后的点评中认为,反垄断法是专业性非常强的法律制度,有很多的问题值得大家重视,和企业关系非常密切。反垄断执法机关应该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进行国际交流,并考虑如何减轻企业负担。
在下午第一场“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议题讨论中,首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反竞争执法局的曹红英处长介绍了中国反垄断法实施前工商机关开展的竞争执法工作的状况,以及反垄断法5个配套规章的起草工作的现状。接下来由日本学者对日本反垄断立法执法方面的状况进行介绍。日本森滨田松本法律事务所石本茂彦律师以日本的反垄断法修改为背景,将中日反垄断法进行比较分析。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东京分析所野村高志律师表示各国反垄断法风险越来越大,举出了日本行业协会和大型零售店铺与滥用优势地位案例,并讨论了新技术利用与反垄断法的问题。在接下来的点评环节中,上杉秋则教授认为是否是违法行为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来认定是否滥用市场地位,不能完全依靠详细的指南列举规定来认定。并对野村高志教授的事业者团体的违法行为的发言发表了看法。北京交通大学法律系张瑞萍教授、人民大学法学院孟雁北副教授对演讲嘉宾的演讲内容分别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点评。
在下午第二场“价格垄断问题”议题讨论中,首先由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罗泽衡处长演讲。罗处长认为价格杠杆对市场供求结构有很深影响,由于反竞争的行为在市场表现太复杂,决定了行政执法机关不能拿原则性的东西和抽象的概念进行执法,因此有必要对反垄断法进行细化。既要立足中国国情,同时也要借鉴国际上做的比较成功的立法。反垄断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有效竞争,必定是以竞争为逻辑起点。商务部反垄断局竞争政策韩春霖处长认为,商务部即将出台的申报办法和实施办法,广泛征求来自全球的各个政府律所包括大企业的宝贵意见,对反垄断法在全国范围进行宣传培训,同时建立了一个专家政府机构和律所的互动机制。通过点滴努力,使中国老百姓对反垄断法逐渐有所了解。接下来,英国司力达律师事务所杨蔼欣律师,安德森毛利友常律师事务所森胁章律师就实务中遇到的反垄断法相关问题展开了演讲。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黄勇教授点评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的目标和操作的原则与反垄断法的立法的目标和适用的原则有差异,二者不可混为一谈。反不正当竞争法更多保护竞争者,具体竞争者的利益,而反垄断法注重公平竞争环境。这种目标差异的混淆可能使得在个案执法中出现很大甚至相反的差异。
在会议的最后,史际春教授、上杉秋则教授在闭幕仪式发言,感谢与会的嘉宾代表,期待中国反垄断法实施有关的国际研讨会进一步的开展下去。另外,研讨会设置了互动环节,与会代表就《反垄断法》最新配套立法、指南颁布对外资企业的影响以及外资企业应对策略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本次反垄断法高峰论坛为学者、立法官员、执法官员、法官、律师、企业等提供了一次对话的机会,与会代表们进行了广泛而有效的沟通交流,这为外资企业在反垄断实施过程中如何对应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对深入反垄断法理论研究以及推进反垄断法实
施都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