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民族理论与政策课程社会调查_中南民族大学课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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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民族理论与政策》课程暑期社会调查作业
在厦门生活回民的社情调查
郭承泽* 摘要:
通过一系列对政府权威部门、驻厦办、社区工作者、清真寺阿訇及拉面馆个体业者的访问,了解到回族和畲族在本市少数民族中占比较大,本市回族主要集中在思明区,本市对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到位,但走访中发现,地方政策在惠及少数民族方面,尚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关键字:在厦回族 社情调查
一、在厦回族的生存状态 1.来源构成在泉州港和漳州港相继衰落之后,厦门以其地近南洋群岛的地理位置成为中国东南亚沿海对外贸易的重要港口。随着自身经济地位的提高,厦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移民来到这里,其中就包括了许多回族群众,早期回族有些人前来厦门经商,也有一部分随军从政入厦,因而伊斯兰教也随着他们的到来传入中国。
根据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提供的资料,截至今年全市回族常住人口共6753人。设有一个回族社区——翔安陈塘回族社区,流动回族人口共三千人左右。
*[作者简介]郭承泽,学号2012210060,法学院法学专业
①①《回族与厦门伊斯兰教的发展》,《福建宗教》,2006年
本市回族中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原籍为泉州惠安百崎乡和晋江陈埭镇两个地区的回族;二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流入厦门,以西北地区为主的务工人员。另外因为工作调动等原因来厦定居的、来自全国各地的回族共六百多人。
2.职业分布
定居在厦门的回族基本上已和汉族很好的融合,大多受到良好的教育,广泛从事各行各业的工作,包括企事业单位、学校、军队和政府机关等。这部分回族也包括六百多因工作原因迁居于厦的人,他们大多数层次较高。那些来厦务工的回族群众,大都从事与清真食品(主要是拉面馆产业)相关的经营活动,大部分是来打工的,少部分是经营业主。
3.宗教信仰
定居厦门的回族总体上已汉化,未保留伊斯兰宗教信仰。实际上,在闽南佛教文化浓厚的氛围的影响下,甚至老一辈的在厦回族民众信奉佛教。而改革开放后因工作调动来厦的600多人仍保留伊斯兰宗教信仰。来厦务工的西北回族,也仍然虔诚地信奉伊斯兰教,他们普遍认为伊斯兰教是世界上最科学的宗教。我在调查中曾发现,清真拉面馆中员工曾与子女在阅读阿拉伯文经书,可见,他们仍然保留着自身很强的宗教信仰的烙印。据了解,每周五厦门清真寺会举行聚礼,由清真寺的阿訇带领礼“主麻”拜。此外,伊斯兰教历的九月是穆斯林的斋月,在此期间,伊斯兰教信徒们白天会在清真寺中礼拜,直到太阳落山并于寺中吃过开斋饭,直至晚上礼拜后再回家,他们通常会以主动捐献的形式为清真寺送来油面肉等食物。在斋月和开斋节古邦节等大型节日期间,各户家中成人女性也会轮流到寺中义务劳动。伊斯兰教信徒未成年的子女,在学校假期还会到清真寺,通过参加宗教活动接受宗教熏染。
4.社会贡献
厦门常住回族广泛从事各行各业,部分人凭着自身努力,甚至走上领导岗位,他们都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西北来厦回民,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在厦门经营清真拉面馆,已从最初的26家,激增至2012年统计的200多家,据不完全统计,他们对本市税收收入的贡献微乎其微,而其对本市的隐形贡献却是积极的,主要体现在:
(1)满足了市民的多元化饮食的需求。(2)促进民族间的情感交流和融合。(3)增进市民对伊斯兰文化的了解。
另外,一部分来厦经营清真拉面馆率先富起来的经营业者,回到家乡后,为当地社会做出了举足轻重的贡献。比如,媒体曾报道巴燕镇农民韩录,在厦门拼搏多年,拥有百万后不忘家乡建设,在西宁开办“震业”牛肉面馆。他们不仅为当地经济做出了明显的贡献,而且解决了当地部分回民的就业问题。
二、在厦回族广泛受益于民族政策
厦门市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城市。市政府积极落实民族政策,在尊重穆斯林宗教信仰,重视穆斯林文化教育,扶持“清真经济”等方面很好地得以执行,并收到较好的成效,受到广大穆斯林少数民族同胞的好评。
1、尊重宗教信仰
政府贯彻落实了民族宗教政策,厦门回族群众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得到了尊重。“厦门市唯一的一座清真寺位于思明区玉屏路西侧,寺建于1850年,由浙江提督杨帅倡捐修建,在解放初,寺宇破败不堪,几近塌陷。政府于1955年拨款专门维修。1982-1987年又对寺宇进行了翻建。目前,是清真寺主体建筑为六层,建筑面积由最初的900多平方米增至2300平方米。该寺现为厦门中外穆斯林的宗教活动中心。”政府不仅出资协助市伊斯兰教协会修缮清真寺,还特意从北京伊斯兰教协会引进一位爱国爱教的阿訇来厦主持教务,随着在厦回族穆斯林数量的增多,主麻日在清真寺礼拜的人显著增加,寺中宗教活动空前活跃,同时也加强了在厦穆斯林与全国各地穆斯林的交流。另外,为了充分保障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其土葬的困难,1997年厦门市政府专门拨款15万元购地在陈塘回民村修建了一座占地六亩的“穆斯林公墓”满足了全市穆斯林群众丧葬习俗的需要。
2、重视文化教育 ② ② 《回族与厦门伊斯兰教的发展》,《福建宗教》,2006年
鉴于多数外来务工穆斯林的子女学习底子薄,基础差,市政府结合我市自身特点,在民族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民族小学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做足了工作。近年来我市共投入百万元帮助解决回汉小学及其校舍的建设,自来水工程和闭路电视等项目的建设,使包括回族在内的在厦少数民族有了更好的受教育条件。
政府重视来厦打工回族子女上学难等问题的解决。2008年《西海都市报》曾报道过,“青海化隆县驻厦办主任马成祥,将一份请求解决来自国家贫困县的少数民族回民子女就近上学和借读费及给予优惠的专题报告,上交给厦门市政府后不久,市委、市政府就立即做出反应,此报告被很快特批到厦门市教育局,教育局将这一工作作为一项扶贫工程来抓,批示给各区教育局,明确要求少数民族子女就地上学,借读费减半”至今日,借读费已全部免收。
在国家民族政策的大环境下,我市认真落实中、高考一系列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这当然包括回族考生。参加我市中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均可享受不同程度的加分照顾。参加高考的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在高招录取中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政策,对于聚居少数民族考生则享有10分的加分。另外,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厦门外国语中学、科技中学、集美中学和同安一中,纷纷开办了新疆班,专门招收新疆各民族的高中生来厦接受良好的教育,其中就包括了广大的回族学生。
3、积极扶持“清真经济”
厦门市一直以来支持回族穆斯林清真餐饮行业的发展。促使我市注册成立的清真拉面馆由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26家逐渐增加到目前的两百多家,遍布全市各个街道居民小区。为了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切实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杜绝行业内鱼龙混杂的现状,2001年,厦门市民委和工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生产经营清真食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因为没有上位法等原因行政法规并未执行。为了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的管理,厦门市政府还在高崎禽蛋副食品加工厂内专门设立了“清真肉类屠宰车间”。
③③ 《西海都市报》,2008年
在厦门市一贯的支持和关怀下,1994年青海化隆县在厦门成立办事处,并派出有能力有经验的干部,帮助当地来厦务工人口,解决各种经营过程中、生活中的困难,切切实实为外出务工人员排忧解难。后来此办事处在厦门市政府的支持下又升格为海东地区驻厦办,为海东地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了更广泛的帮助。1999年,厦门市政府协助青海化隆县在厦开设的几十家西北清真拉面馆,组织成立了青海化隆县(厦门)个体私营企业工业联合会,建立起政府与来厦经商的回族同胞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也进一步加强了西北拉面馆行业的自我管理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整体效益。
另外,厦门市积极与西北回族所在地建立起协作关系,力促地方经济向外辐射,惠及当地回民。2012年8月9日在厦门,厦门和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政府,就“深化东西协作和对口交流工作”进行座谈和磋商。
三、思考和看法
通过上述一系列对政府权威部门、驻厦办、社区工作者、清真寺阿訇及拉面馆个体业者的访问,了解到回族和畲族在本市少数民族中占比较大,本市回族主要集中在思明区,本市对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到位,但走访中发现,地方政策在惠及少数民族方面,尚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主要体现在:
1.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政策虽与少数民族政策相关性不大,但可以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体的关注度。如现阶段经济保障房的申请是否能考虑对少数民族更多的政策倾斜;又如在少数民族优秀干部的提拔上,据了解,由我市委统战部和组织部把握,但其工作在国家民族政策的大环境下是被弱化的,政府是否应该考虑适当提高提拔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以激活此方面的工作。
2.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民族政策在基层的执行情况,我特意走访了市少数民族工作重点试验社区——思明区官任社区的居委会。
据了解,官任社区至今38户少数民族,含70余常住人口,共八个少数民族。其中回族占大多数,有18户,共33人。来自西北的一支回族流动人口则屈指可数,仅两户,共九人,均从事清真餐饮经营。
对于社区中生活较为困难的少数民族群众,居委会多年来坚持尽其所能提供帮助,在少数民族未成年子女受教育、无业者社保、劳动纠纷等问题是上为其排忧解难,得到了社区群众广泛好评。但是我在了解中发现,基于一方面穆斯林群众总体上生活圈子局限于信仰同宗教的同乡,与主体民族很少往来,不仅在语言上尚存在一定的障碍,并且民族间认知度模糊;另一方面,社区极少公开向群众介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包括饮食、服饰文化等。按照社区工作者的说法是,少数民族人员少,不刻意突显其特殊性和差异性,相对淡化这方面的工作。特别是西北拉面馆穆斯林从业者群体内部有极强的“血缘、地缘、宗教”的凝聚力,内部结成紧密的小群体。基于此,社区居委会可利用公开宣传栏以版画的形式,介绍各民族(包括汉族)不同的风土人情,如喜庆节日的内容和形式等,以促进民族间相互了解和融合。甚至可以考虑在少数民族群体中设立民族事务联络员,以帮助少数民族群体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3.《商业时代》于2003年报道过,“从2002年10月份开始,甘肃有关部门就已经着手进行兰州拉面的整顿工作,并初步制定了兰州拉面馆的分级评定标准。该《标准》规定,兰州拉面馆的等级划分为四个等级,即特级、一级、二级、三级,适用于以经营兰州牛肉拉面为主要品种的餐饮企业。”
厦门市也曾就出现个别非注册清真饮食摊经营业者擅改注册内容,未经许可悬挂清真标识,予以经营等严重伤害部分少数民族群众习俗的感情的现象,由厦门市民委、市工商局,于2001年,联合下发了“关于生产经营清真食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厦民族【2001】2号),但并未能实际得以执行,其主要原因归咎于清真食品认证的难度较大。据了解,本地区清真食品的制作在行业内未有明确的标准,如牛的屠宰,需要阿訇以一定的方式如诵经来监督完成,制作的牛肉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清真食品。虽然其认证难度较大,并非民委、工商部门、行业协会可以简单确定的工作。但清真食品(包括拉面)的行业,急需一套行之有效的制作标准防止鱼龙混杂、品质参差不齐的产品的出现,建议政府效仿甘肃兰州,与行业协会加强研究,建立起一套类似或接近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切实保障清真食品的信誉,和食用清真食品族群的利益。
④
④ 《商业时代》,2003年
4.另外,调查中了解到,本市清真饭馆屈指可数,仅有两家纯粹的清真饭馆,分别座落于洪莲中路和常明路一带,都由同一位回族老板开办的“马尔龙新疆伊斯兰饭庄”。目前,我市并未有政府出资设立的清真饭馆。
由于厦门是经济特区及优秀的旅游城市,同时也是我国对台工作的重要窗口,每年到厦门旅游观光、投资经商或者求学的海内外大量客人中,包括不少信仰伊斯兰教的我国西北少数民族,境外地区和外国穆斯林,政府应该考虑出资设立相关的清真饭馆,用于解决穆斯林的用餐难的问题,提高本地区接待穆斯林客人的质量,真正体现民族平等,关注少数民族的民生诉求,提升民族融合度。
附件: 作者在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