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_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补充

通知

冀政函[2005]83号

2005-7-7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扩权县(市)的发展,切实提高行政效率,省政府决定,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2005]8号)中已明确扩大的管理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扩权县(市)的管理权限。现将有关扩权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然气销售价、经营性公墓收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授权扩权县(市)制定。

二、高中学费、特殊教育收费、学前教育收费、义务教育学校住宿费授权扩权县(市)制定。

三、医药企业由扩权县(市)登记设立。

四、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初级工和晋升中级工的培训、考核、审批工作由扩权县(市)组织实施。

五、机关事业单位晋升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考核工作由扩权县(市)组织实施,直接报省审批,抄报所在设区市备案。

六、扩权县(市)辖区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由扩权县(市)公安机关直接办理。

七、外国人因公来访签证延期由扩权县(市)直接报省审批。

八、副县级及其以下人员的出国赴港澳事项,由扩权县(市)报省审批,抄报所在设区市政府和主管部门备案(上述人员随中央、国家机关或省直部门出访的,需按照“双跨”团组的审批程序办理)。省有关部门要按照冀政[2005]8号文件要求的“责权统一、重心下移、能放都放、依法合规”的原则,尽快研究制定补充扩权事项的具体实施意见。

2005年7月7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河北省人民政府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人民政府 河北省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人民政府 河北省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