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政策对危废行业的影响_国家对环保行业的政策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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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政策与影响

2018.6 众志汇通 投研部:李由

环保行业对政策依赖大,政策是否支持是环保行业核心问题,所以对政策进行梳理。

5月18日江苏省环保厅发布《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的通知》,提出“除民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含已进入拟审批公示程序的)均暂停审批”,江苏省前期化工行业危废非法处置问题集中爆发,存量危废合规处置成为企业复工前提,危废处置需求有望加速释放。

5月21日,证监会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在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审核中,要进一步加大对环保问题的重点关注。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

从中纪委曝光六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环境执法工作会议要求长江经济带11省年底前完成水源地问题整改、垃圾焚烧厂基本实现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固废联网追溯的情况看,清废2018行动不是终结,而是一个开始。

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

(一)全面摸排妥善处置非法倾倒固体废物

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市县两级地方人民政府以沿江、沿河、沿湖等区域为排查重点,组织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专项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督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核查、鉴别和分类等工作,根据环境风险程度确定优先整治清单,做好涉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应对工作;对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重量在100吨以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体积在500立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督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一点一策”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排查出的固体废物堆放倾倒点,督导市县两级地方人民政府迅速查明来源,落实相关责任,限期完成处置工作;无法查明来源的,应妥善处置;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环境损害评估工作。

(二)全面调查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及流向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全面调查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筛选产生量大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分行业、种类建立清单;调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流向,重点掌握跨省转移的主要固体废物类别、转移量及主要的接收地。对于最终处置去向明确的,抽查核实处置方式的合法性;对于最终处置去向不明确的,严格追查去向,依法追究企业主体责任。

(三)调查评估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调查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重点针对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处置能力缺乏、非法转移问题突出的地区,调查评估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规划制定及实施情况,以及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量匹配情况。

三、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违法犯罪活动

(一)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及时共享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电子运单、危险废物违法转移情报等相关信息,定期通报危险废物转移种类、数量及流向情况。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应对固体废物跨界污染事件。

(二)协同相关部门重拳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重点针对本地区内主要危险废物种类,开展危险废物非法转移专项执法行动,处罚一批,移交一批,加大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配合公安等部门,以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收运、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中间商、承运人、接收人等,要一追到底,涉嫌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司法解释有关规定严肃惩处,查处一批,打击一批,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并根据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三)建立健全环保有奖举报制度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对“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访等渠道涉及固体废物的举报线索逐一排查核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鼓励将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列为重点奖励举报内容,提高公众、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环境意识;加大对重大案件查处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落实企业和地方责任,强化督察问责

(一)落实产废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对产生危险废物的,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大、危害大的,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等相关行业,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要求相关企业,细化管理台账、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转移的固体废物实际利用处置途径及最终去向,并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开产生固体废物的类别、数量、利用和处置情况等信息。

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鼓励将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企业纳入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将存在固体废物违法行为的企业相关信息交送税务、证券监管等相关部门。

(二)督促地方保障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能力

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固体废物处置能力调查评估结果,对处置能力建设严重滞后、非法转移问题突出的地区,加大督导、约谈、限批力度,督促市县两级地方人民政府合理规划布局,重点保障危险废物、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处置设施用地,加快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补足处置能力缺口。

(三)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

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严格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省级自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对于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市县两级地方人民政府,督促市县两级地方人民政府及时整改,切实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责任。

(四)开展督察问责,压实地方责任链条

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对固体废物大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市县两级地方人民政府限期解决。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逐一对账销号;对发现问题集中、整改缓慢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

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将危险废物、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处置能力建设运行情况纳入省级环保督察内容,重点督察相关能力建设严重滞后、非法转移问题突出、发现问题整治不力的地方,对存在失职失责的,依法依规实施移交问责。

五、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监管体系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对重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中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污染防治措施等开展技术校核,对环评报告书(表)中存在弄虚作假的环评机构及行政审批人员,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并督促相关责任方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工作安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开展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试点。

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落实环境执法机构对固体废物日常执法职责,将固体废物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计划,加大抽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

(二)加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和信息化建设

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着力强化省、市两级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环评、环境执法和固体废物管理机构人员的技术培训与交流。各地要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实现与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互通互联,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电子化备案,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每年3月31日之前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报送产废数据。全面推动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工作。

(三)建立健全督察问责长效机制

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督察问责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专项行动,按照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对固体废物非法转出转入问题突出、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并产生恶劣影响的地区,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察,对查实的失职失责行为实施问责,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六、有关要求

(一)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本通知要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等生态环境领域各项重点工作和改革任务有机结合,强化与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方案,强化督查考核,扎实开展有关工作。

(二)长江经济带11省市要按照《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的通知》要求,按期完成排查任务并报送排查报告、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

其他省份要在2018年8月30日前,将本地区落实本通知的实施方案报送我部备案;每年年底前将落实本通知的进展情况报告报送我部。

(三)我部将对各地落实本通知的情况进行定期调度督导,分期分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作为的,将通过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机制严肃追责问责。

随着环保政策力度加强,危废、固废瞒报偷排的问题会逐渐浮出水面。

随着水十条、土十条的出台和危废名录的修订发布,十三五危废项目纳入地方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将进一步强化地方危废治理的责任和动力。随着危废管控体系的完善和付费机制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危废将成为固废领域快速爆发的新兴市场。

生态环境部挂牌后对于企业有了较强的处罚权利,不再是柴静《穹顶之下》的咬不了人的老虎。

我国对环境治理的重点是水,土,空气。危废几乎对这三个重点都产生污染,为治理重点。

近年从农药化工等行业监管看,对环保的重视程度空前,停工停产态度坚决。重污染的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发布后多家补充环境信息披露。在政策支持上,环保行业迎来利好。这是一个严重依赖政策的行业。政策趋严瞒报的危废才有可能需要处理,提升环保企业产能利用率。目前东江环保60%的产能利用率有提升空间。

危废领域由于种类繁多,细分市场复杂,不同能力与资源禀赋的企业分别行走在资源化(油脂、金属)、焚烧(涉毒、难处理)、填埋的道路上,实现全工艺布局的企业极少。从行业发展格局来看,目前东江环保处于领先地位,但近几年已有十多家企业或通过产业链延伸、或通过技术延伸快速布局危废领域,从长期看,未来危废市场的竞争可能加大,但由于产能与需求出现缺口,且行业集中度低,暂时不会出现恶意竞争导致毛利率下降。特别危废资质申请周期长,环保评测要求高,竞争威胁相对较少。

产能

在建工程密集落地,产能迎来释放期。从2017年的160万吨,到2020年的350万吨年化增速29%

需求

根据官方数据,中国危险废物处置量从2012年的2530万吨增至2016年的4700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1%。随着十三五期间中国鼓励越来越多处理设施开展积存及新产生危险废物处理,中国危废处理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预计2018年中国危险废物处置市场规模将超6000万吨。

但实际上由于瞒报和统计问题,实际2018年危废应该在8000万吨左右,危废处理产能是存在缺口的。但产能利用率一直不高主要原因是产能与需求错配。

东江与海螺水泥联手,缩短环保评测周期,从一般危废环评的1年时间缩短到6个月,使产能扩张速度加快。同时水泥窑危废处理成本低,效果好,可促进产能被有效利用。

水泥回转窑

水泥回转窑动辄数十米长,窑尾建筑可高达百米,单条生产线每天能“吃掉”近万吨生料,消化几百吨无害的垃圾并不会引起消化不良——“消化道”长、反应温度高、“肠胃里”都是强碱性生石灰(原料的主要成分之一)不怕腐蚀。

固体废弃物种类多,做为燃料、辅料、混合料,水泥厂几乎都能处理垃圾焚烧的危害是二噁英(富集在废气、飞灰中)和重金属(在灰渣里),这里都送到水泥烧成系统里处理,前者在高温下无法产生,后者也会被永久固化在熟料中。

优势是零排放,水分被蒸发,废气进入水泥厂的净化系统,灰渣进入水泥产品。一站式终端处置,比起普通垃圾发电厂还要处理废气,渗滤液,灰渣方便很多。

相比焚烧发电的180元每吨补贴,水泥窑处理效果好,但垃圾补贴才60-80元,后续有增大补贴的可能。

全国人大代表王毅的提议:

作为一个对政策依赖较重的行业,目前政策上的红利在持续释放,对产能利用率提升有着较大帮助。过去我们牺牲环境获取经济增长,现在到了还债的时候,而以东江为代表的一些环保公司就是收款人。但由于所处行业并非暴利行业,也不是新经济,未来想象空间也比较有限,预期每年可以有20%以上的净利润就不错。那么获利的安全区间就出来了,超过20元(PE 30以上)是我看不懂的区间,一旦到19-20元,可能就是波段卖出部分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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