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_世界遗产的保护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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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
——以武陵源为例 随着人类物质生活的不断充实和发展,对于精神方面的追求日益突出。特别是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世界遗产因其具有“突出的、普遍的价值”而成为当今旅游开发的热点之一。世界遗产是国际社会对一个国家民族文化、历史遗迹或自然资源景观给予的一种肯定和极高荣誉。然而当中国越来越多的世界遗产出现在旅游宣传片里的时候,当越来越多的中国风景名胜因入选世界文化遗产而声名鹊起的时候,有人欢呼,有人担忧。在世界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之间,已经处于世界遗产第三大国的中国感到了困惑。
截至2010年8月第34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在巴西利亚闭幕,《世界遗产名录》收录的全球世界遗产总数已增至911项。根据最新统计,目前,全球共有704项世界文化遗产(含文化景观遗产),180项自然遗产,27项文化与自然双遗产。与此同时,处于世界遗产第三大国的中国已有40处世界遗产。其中世界文化遗产26处,世界自然遗产8处,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4处,文化景观2处。
但是这些光鲜亮丽的头衔给我们的民俗文化和天成地域风景带来的到底是保护还是摧残?以武陵源为例,武陵源风景名胜区面积264平方公里,由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索溪峪、天子山自然保护区和杨家界景区组成,1992年12月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过度的旅游开发,使其成为一个“旅游设置泛滥”的世界遗产景区,遗产保护与开发矛盾突出,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世界保护同盟考察组的批评。世界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是否能兼得的问题值得深思。对开发度的控制、切实加强遗产资源的保护,对我国世界遗产地良好旅游形象的树立和旅游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一、我国世界遗产地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一)以利为先的开发模式导致遗产地超载开发、错位开发
多姿多彩的自然和文化遗产是吸引游客的一项重要旅游资源,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不言而喻的。正因为如此,在许多人眼里,世界遗产就是“摇钱树”。在我国,某些拥有遗产资源的地方政府受利益的驱动和诱惑,为换取地方经济一时的“发展和繁荣”,不惜以遗产地生态境失衡、历史真实性与风貌完整性消失等为代,对遗产资源进行过度开发和掠夺性索取,其结果是导致国家风景区和世界遗产资源的严重破坏。如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由于景区的错位开发和超载开发,严重破坏了武陵源的自然环境景观和原始风貌,因而于1998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出示了“黄牌”警告。
(二)多头管理,利益关系复杂
我国的世界遗产更具资源状况分数于多个不同的管理部门,,有的在建设部门,有的在文物部门,有的在林业部门,有的在文化部门,有的在国土资源部门等,因不同的政府部门被赋予了不同的职能,所以世界遗产在保护和利用中利益关系显得格外复杂: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有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世界遗产公共产权私人化趋向导致其外部性的增强是世界遗产保护区出现保护与开发矛盾的根本原因之一。
(三)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倾向,导致遗产地的美学价值大大降低
据中国社科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报告显示,我国现有的28处世界遗产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工化、城市化、商业化的倾向,某些遗产项目的保护状况已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不少遗产地的核心景区被大量的宾馆、商店、行业别墅、部门饭店、人造景点、索道所占据,虽然这些城市化设施占景区面积的比重不太大,但与景区优美的自然环境形成强烈的反差,使景区的自然美学价值大为降低,完全破坏了遗产资源高品质、高层次的精神文化功能和社会公益性质。“世界自然遗产”的金字招牌,为武陵源每年带来数百万游客。使得这个20多年前地处偏远湘西山区的林场成为国际知名的旅游胜地。一时间,在天子山、袁家界等地,逐渐冒出了不少宾馆、饭店和大小不一的棚点。与此同时,处于景区交通枢纽的水绕四门,一些接待设施不断地破土动工。景区优美宁静的环境以惊人的速度被蚕食„„
1998年9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员在武陵源进行5年一度的遗产监测时,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意见,认为“武陵源的自然环境已经像个被围困的孤岛,局限于深耕细作的农业和迅速发展的旅游业范围内,其城市化对其自然界正在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四)观念保守, 认识不足,保护意识淡薄,法制建设滞后
对世界遗产的价值认识不清。世界遗产具有世界级的科研、历史、文化、社会和审美等价值,而往往各级领导和企业之认识到世界遗产申报成功后旅游开发给当地带来的巨大经济收益即经济价值,而没有认识到世界级的科研、历史、文社会的价值,或把这些价值置于次于经济价值的地位:对世界遗产的所属认识不清,世界遗产不仅是我国人民的财富,而且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它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而且属于我们的子孙后代,我们有利用世界遗产的权利,更有保护世界遗产的义务。
二、世界遗产地旅游开发与保护对策
(一)改变观念——遗产不是摇钱树
武陵源刚通过世界自然遗产验收时,当地人更多是看到遗产开发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遗产自身的生态价值和美学价值。然而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不同于一般的矿产、森林、草地等资源,它们具有独一无二性、非人工再造性和不可逆性的特征,一旦破坏,将不可再生、不可再造、不可复得、不可挽回。对于世界遗产来说,保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是首位的。遗产的价值越高,吸引力就越大,从而越能带动区内外旅游经济的发展,并促进地方相关产业的发展。因此,无论是开发者还是管理者,对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一定要本着对后代负责的精神,采取慎重态度,永远不能以牺牲环境效益来换取经济效益。要自觉遵守《世界遗产公约》,牢固树立保护第一、永续利用的观念,明确开发和管理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旅游者,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更为重要的是在于如何持续有效地保护好世界遗产,使世界遗产这一独特的风景资源能世世代代保留下去。
(二)加强对旅游者遗产知识教育和旅游活动行为的引导
近年来,我国的国内旅游蓬勃发展,许多风景区都出现了人满为患的现象。由于我国的旅游业起步较晚,发展基础相对薄弱,旅游者的整体素质不高,保护意识淡漠,他们对自己所选择的旅游目的地可能只知其名,并不真正了解其内涵,因而破坏旅游资源和旅
游环境的不文明旅游行为时有发生。在遗产旅游发展过程中,可以通过合理疏散旅游人流以及加强对旅游者的遗产知识教育、生态伦理教育和素质教育等办法,对旅游者的旅游行为加以科学引导。如针对目前许多风景区季节性和局部性的饱和、超载现象,管理者完全可以通过新闻媒介及时向社会发布风景区旅游冷热的信息、通过门票的发售等有效的管理措施来控制旅游者人数,合理分流,以避免和减少目前遗产地旅游过程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行为。北京市旅游局局长于长江认为,一方面要提高和深化公众对世界文化遗产的认知,引导人们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主动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加强管理,提高旅游管理者与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水平,做好遗产保护与利用。
(三)学习、借鉴国外经验,改进和完善遗产地的经营管理,抓紧制定相关法律
我国世界遗产欠缺统一的全国性的法律,立法的层次低、内容滞后、过于原则,世界遗产公共产权应该由中央或地方的国家单一部门管理 ,以实现产权的硬约束 ,并且建立旅游收益与保护资金之间、政府与旅游企业之间的平衡。政府在管理中的定位不明,给在调节保护和发展经济的问题上难以达到平衡.我国在保护世界遗产方面的立法,远远滞后于资源开发行为,很多地方用开发区的政策来套风景区、遗产地的开发,难免导致错位的破坏性开发。为了加强对世界遗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吸取国外经验,因地制宜地制订出符合我国国情的遗产保护法,将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让我们再来看看张家界市武陵源规划新图,由北京大学历时两年多规划设计的《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一改原有的“旅游开发”为主的宗旨,将“保护世界遗产的真实性”放在首位,按照省建设厅“山上保护现有自然遗产,山下建设未来文化遗产”战略布署,计划将武陵源风景区建成“民族化、园林化、精品化”的风景区。从申报遗产成功到景区城市化,乃至被迫进行大拆迁,仅仅只有9年的时间。世界自然遗产”湖南张家界武陵源在经历了景区的过度开发后,通过景区大拆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武陵源的原始风貌,但张家界的“世界第一梯”几乎在大拆迁的同时开工兴建。《瞭望》杂志刊文指出,由于世界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利益博弈的长期性,从而导致这种环境破坏中的“前赴后继”现象。
对保护世界遗产的态度,北京旅游学会常务理事的耿留同强调有三个负责:第一,对历史负责,对创造人类高度价值和文明的祖先负责。第二,对现在人负责,世界遗产不仅是十三亿中国人的,也是全世界人民的。第三,对未来负责,关键的是要把它完整地交给子孙后代。没有任何理由,为了短期目标或局部利益,牺牲遗产历史价值,我们申报世界遗产不是为了能获得多少经济利益,而是因为它的历史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