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公示(推荐)_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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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景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惠城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了维护广大业主利益,共同参与建设美好家园的愿望,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筹备组根据小区的管理需要,优先提名推荐人大、政协、法律、技术特长人员(规划管理、房产管理、物业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工程、工程预算、财会审计、机电设备、弱电设备、行政工会、园林园艺、医疗卫生等)作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选;根据本小区的具体特点,兼顾物业的不同类型和不同楼幢,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并常居住在本小区;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和组织能力;
(四)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用,无损害公共利益行为;
(五)本人及其近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任职;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要求:
(一)业主联名推荐。业主也可联名推荐符合条件的业主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被推荐人同意填《业主书面确认情况登记表》进行推荐,并由业主本人填写《候选人报名表》等相关信息。
(二)业主自荐。符合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的业主,可由业主本人填写《候选人报名表》进行自荐。
(三)筹备组推荐。为确保各栋业主利益,根据本大厦实际情况,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为10名,即A、B栋各选5名业主代表;如果各栋业主候选人参选人数超出5名的,由筹备组组织筛选,如果A栋或B栋业主不参选,可以由本大厦其他参选业主替补(有特长的业主优先)。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实行差额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为7名、候补委员2名。
10名正式业主候选人按差额选举的办法,得票过半数的前9名业主当选(其中前7名为本大厦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后2名为候补委员)。
四、筹备组工作人员近期将对全体业主进行《业主书面确认情况登记表》登记,请全体业主配合和支持我们工作,给您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 4日至 2012年3月19日。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联系人:,联系电话:。街道街政办电话:。
大厦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二〇一二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