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管理_公司票据管理
票据管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司票据管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票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范业务操作,县财政局近期根据《陕西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对新农保基金票据的领取、使用和缴销等作出明确规定。
一、明确新农保基金管理部门。县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结算部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与县财政票据管理部门共同担当起票据管理的责任。
二、统一新农保基金的收费票据。省财政厅监制的“汉中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收费收据”为唯一合法票据,票据要加盖乡镇劳动保障所印章。
三、票据领用坚持计划控制、限量管理。县财政票据管理部门根据各乡镇新农保票据日常使用量核定其领取量,实行分次限量领取。
四、建立新农保收费票据专人管理制度,完善票据信息化管理。票据领取、发放和核销均由新农保票据管理员负责,管理员要建立健全票据领销台账,实行票据信息化管理。
五、票据使用实行“票款同步,缴旧领新”制度;征收的新农保基金必须全额存入专户,不得坐支、挪用;票据使用必须按顺序填写,不得拆本使用;严禁将票据转借他人;严禁替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开票据。因填写错误作废的票据,应当在每一联加盖作废戳记或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不得私自销毁。
六、明确票据缴销程序,加强票据缴销管理。各乡镇票据领用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持已开的票据存根向票据管理员办理新农保票据缴验手续。乡镇票据管理员汇总审核,并经社会保险基金结算部门确认汇缴资金的票据缴销汇总表送县财政票据管理部门审核,办理票据核销手续。
坚持“专人领取、专人保管、专人缴销,责任到人、落实到岗”的原则,切实加强新农保基金票据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挪用基金现象的发生。
《票据管理.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