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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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企业质量管理,通过提高各级人员工作质量,促进和保障工程质量,树立公司质量信誉,落实“实施品牌战略,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任务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工程质量由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监督、管理、实施。第三条 凡以公司名义承建的所有工程均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 质量保证体系
第四条 公司、外埠分公司、直属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质量保证体系(见附图)。
第五条 直属分公司、外埠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对承担施工的单位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措施
(一)认真熟悉图纸,重点做好施工方案的编制和主要部位施工方法的选择工作,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质量策划文件。
(二)严格按图纸和规范规程施工。
(三)加强质量检查力度,严格质量计划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强化质量意识,实行全员、全过程控制,建立质量检查体系。
(五)选择综合素质好的施工队伍,检查中发现队伍素质不能满足公司质量目标要求的,责令更换施工队伍,以杜绝施工隐患,规避质量风险。
(六)严格管理,服务热情周到。
(七)积极推广“四新”技术应用,强化技术保障。
第三章 质量管理部门、人员职责
第七条 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
(一)执行国家现行质量规定标准,组织落实、贯彻、检查督导并管理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及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
(二)负责基槽、基础结构、主体结构、二次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初验和竣工交验管理工作。
(三)负责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审查、归档管理,并办理竣工手续。
(四)负责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的管理。
(五)负责对直属分公司、外埠分公司、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六)组织公司联合质量检查,编写工程质量通报。
(七)严守企业秘密。
第八条 外埠分公司、直属分公司经理、直属项目部负责人
(一)对所承建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全面组织落实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对体系有效运行负责。
(三)负责所承建工程的各项资源保障工作。
(四)督促有关人员认真执行上级的质量标准、规定,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五)督促所承建项目的质量检查工作,发现重大质量事故在12小时内逐级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并对事故损失负责。
(六)严守企业秘密。
第九条 外埠分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主任工程师)
(一)负责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公司质量计划、规定及管理。
(二)负责本单位的施工质量检查、评比工作。
(三)负责落实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提出的质量意见。
(四)负责本单位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发现重大质量事故在12小时内务必上报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
(五)在技术质量管理部授权下,负责所属工程,基槽、基础结构、主体结构、二次结构验收及单位工程竣工初验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审查、归档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的管理。
(六)严守企业秘密,不得外传。
第十条 直属分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主任工程师)
(一)负责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公司质量计划、规定及管理。
(二)负责本单位的施工质量检查、评比和资料审核把关工作。
(三)负责落实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提出的质量意见。
(四)负责本单位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发现重大质量事故在12小时内务必上报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
(五)严守企业秘密。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
(一)对所承建施工的单位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全面落实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
(二)建立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
(三)督促有关人员认真执行上级单位的质量标准、规定,并进行检查和落实。
(四)负责组织对本项目的质量检查工作,发现重大质量事故在12小时内逐级上报业务领导部门,并对事故损失负责。
(五)参加质量分析会,负责组织对施工质量通病、质量事故的现场处理。
(六)督促本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
(七)严守企业秘密。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
(一)负责贯彻执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具体负责ISO9001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落实。对项目施工技术质量负管理责任。
(二)负责项目技术质量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监督管理、协调分包队伍的质量管理,并负责实施施工项目的质量否决权,有权决定局部停工。
(三)负责质量保证措施、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质量管理策划性文件的编制和落实。
(四)负责施工现场材料的把关、验收和取样送检、试验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落实“样板制”、“工序交接检”、“隐检、预检”工作,对隐检质量的符合性负责。
(六)负责质量问题、事故的上报(12小时内),处理意见的编写,并检查落实情况。
(七)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管理。
(八)严守企业秘密。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生产副经理
(一)对所承建施工的单位工程质量负组织责任,全面配合落实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在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时行使项目经理生产管理职权。
(二)协助项目经理建立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
(三)协助项目经理督促有关人员认真执行上级单位的质量标准、规定,并进行检查和落实。
(四)协助技术负责人具体组织对本项目的质量检查、管理工作。
(五)参加质量分析会,负责组织对施工质量通病、质量事故的现场处理。
(六)组织落实质检员的暂停指令和技术负责人的质量否决权及局部停工令。
(七)严守企业秘密。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专职质检员
(一)贯彻、执行质量管理规定,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协助技术负责人行使质量否决权。并有权对存在问题越级汇报。
(二)负责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的日常检查与质量评定,具体负责对分包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
(三)负责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记录的整理、归档。
(四)参加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并按ISO9001质量体系要求形成相关质量记录。
(五)检查并制止违章施工,有权临时暂停施工,检查质量通病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
(六)落实在施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施工中问题检查,检查样板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工序交接检查的具体落实。
(七)负责现场材料质量检查,制止不合格材料的使用。
(八)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九)严守企业秘密。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资料员
(一)负责项目文件资料的登记、受控、分办、催办、签收、用印、传递、立卷、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二)来往文件资料收发应及时登记台账,视文件资料的内容和性质准确及时递交项目经理批阅,并及时送有关部门办理。
(三)负责做好各类资料审查、积累、整理、处理、保管和归档立卷等工作,遵守保密原则,对资料的真实性、可追溯性终身负责。
(四)在工程竣工后,负责将文件资料、工程资料立卷移交相关部门和单位。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试验员
(一)严格按照有关试验规程和试验方法做好各项试验的取样、送样、试验工作,及时填写或索取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对所作工作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
(二)试验人员应详细观察和记录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向项目部相关人员通报结果,当发现有异常现象和试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立即向技术负责人报告。
(三)爱护试验仪器设备,做到定期维修保养并妥善保管,确保试验仪器正常完好、量值准确。
(四)严守企业秘密。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测量放线员
(一)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文件做好各项测量放线的策划及施测工作,及时索取测量基准数据资料,及时填写测量记录。对所做工作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
(二)测量人员负责监督保护测量基准点,应详细观察和记录测量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向技术负责人报告。
(三)爱护测量仪器设备,负责定期组织送检、维修保养并妥善保管,确保测量仪器正常完好、量值准确。
(四)严守企业秘密。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材料员
(一)负责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材料进场检验率100%,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技术人员进行材料送检、保验,确保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表面观感和尺寸质量。
(二)负责做好收料台账(日记)和材料供应原始资料收集保管,保持可追溯性。
(三)负责施工现场对有环境要求材料的贮存管理,要熟悉物资性能,创造必要条件,防止因贮存不当造成损失。
(四)控制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对进场材料质量进行严格的验收、验证,杜绝不合格材料投入施工。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施工员(工长)
(一)负责所承担的作业区、段内的施工组织安排和落实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参与作好管段内的技术、质量、样板交底工作,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做好施工队伍技术指导。
(三)随时掌握所管辖施工队或作业组在施工过程中的操作方法,严守施工操作规程,严抓质量,严格过程控制。
(四)经常检查所管辖施工队或作业组的施工质量,做好自检、互检和工序交接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材料要及时纠正或向质检员、技术负责人汇报。
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部班组长
(一)负责所承担的施工内容的施工组织安排和落实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对所属班组施工质量负主要责任,对因施工操作、违章作业引发的质量问题负全部责任。
(二)负责作好所属工人的技术、质量交底和样板引路工作,履行签认手续,具体组织落实工人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三)随时掌握所属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操作方法,严守施工操作规程,严抓质量,严格过程控制。
(四)经常检查所属工人的施工质量,并搞好自检、互检和工序交接检。严格遵守“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开始,本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交接”。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材料要及时纠正或向质检员、技术负责人汇报。
第二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工人
(一)主动接受、遵守项目部业务人员交底及操作规程、工艺要求,确保工作质量合格,对自身操作质量负直接责任。
(二)积极提高操作水平,熟悉与工作内容相关的材料、器具、施工工艺、操作方法要求并正确执行。
(三)随时检查上道工序质量、所使用的材料、工具质量,发现隐患及时向上反映;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材料,对班组长、工长的违章指挥有权越级向技术负责人反映。
第四章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第二十二条 技术质量管理部除日常检查督导外,对本地工程每月组织一次联合检查,对外埠工程不定期组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
第二十三条 直属分公司、外埠分公司对所属项目经理部的施工质量必须进行监控,并检查其施工质量情况,要求至少每半月一次,并形成质量记录。此项工作列入公司每月“联查”内容。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要有周质量情况分析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项目经理组织、工长负责、专职质检员检查、技术负责人验证,以落实整改情况。此工作列入公司月质量联查内容。
第二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每天对所施工程全面检查,特别是重点结构部位及工序交接的施工质量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开始,要杜绝结构隐患边整改边隐蔽的现象。
第二十六条 工程中间验收控制
(一)基槽、基础、主体(含二次结构)中间验收,项目经理部首先自检,各直属分公司、外埠分公司复检,报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核查通过后方能联系核验。
(二)分部分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做各个工序的样板间(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各方认可通过后,组织工人观摩,严格按样板施工,专职质检员负责落实,坚持没有样板不得大面积展开施工。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样板间及指定样板件的验收;直属分公司、外埠分公司负责样板间预检及重要部位、影响工程观感的样板件的验收;项目经理部负责样板的预检、落实及一般样板的验收。
(三)工程竣工交工前,必须经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初验通过后,方可办理竣工手续。
第五章 质量标准确定
第二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以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所界定的质量等级及公司整体战略要求为依据。第二十八条
对于建设单位(业主)无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住宅工程建筑面积2400M以上、公建工程3600M以上时按市级优质工程确定内控质量目标;住宅工程建筑面积4000M以上、公建工程6000M以上时按省级优质工程确定内控质量目标。
凡工程影响面大,或公司指定必须创优的工程,直属分公司、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必须无条件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降低质量标准。
第六章
奖
罚
第二十九条 市级优质工程(以证书为准),奖1元/M。
第三十条 安济杯或其它省部级优质工程(以证书为准),奖3元/M。第三十一条 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以证书为准),奖12元/M。第三十二条 以上各项,同一工程以最高奖为准,不重复发放奖金。奖额中的50%奖励归外埠分公司、直属分公司,50%奖给外埠分公司、直属分公司及项目部管理人员(重点奖励项目经理和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人员),个人奖励奖金由外埠分公司、直属分公司编制奖励计划,报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审核、公司批准,由财资管理部直接发放至个人。
第三十三条 工程竣工时,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等级(含公司内部合同要求)的项目,除按合同执行外,另行按本章第二十九至第三十一条奖励额度处罚。
第三十四条 年度内直属分公司未能创出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属于非施工单位原因,无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除外),对直属分公司按其所承建并具备评优规模要求的工程实际建筑面积进行处罚,处罚金额1元/M。
第三十五条 鼓励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进行技术质量管理创新活动。凡获得省、部、厅、局级以上科技质量成果奖(含QC成果),或成功创新、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益的,经公司鉴定确认后,根据推广价值和发挥经济效益的情况,对创新、推广新工艺、新技术的主要负责人(或小组),给予1000-10000元的奖励。
第三十六条 图纸会审不提前通知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参加,其会审资料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不予以批准、盖章,并处罚款1000-3000元,之后视情节补办手续。
第三十七条
施工组织设计、季节性施工方案、深基坑的支护及开挖方案、大型工程的模板支设方案等须施工前报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审批,自应报批截止之日起30天内,项目经理部须向技术质量管理部登记。凡30天内不登记的或公司规定报批的技术方案不及时报技术质量管理部审批者,处罚款3000-5000元。
第三十八条 工程技术资料要求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整理,隐蔽工程、图纸会审、工程洽商及变更,各种处理方案、事故报告、监理通知,基槽、基础结
22构、主体结构等验收记录资料最迟必须在一周之内办完签证,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第三十九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地工程在15天内、外埠工程在30天内,必须报送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一套完整技术资料,如不及时报送者罚款8000元,并限期补报资料,否则加倍处罚。
第四十条 施工过程中违反规范和操作工艺,造成质量缺陷或对公司质量信誉影响较大者,对外埠分公司、直属分公司(项目部)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工程中存在的违反操作工艺做法、工程实体质量通病、竣工技术资料存在问题、管理人员不到位或违反《技术质量管理部针对施工项目管理流程》其它管理要求的,经技术质量管理部指正一次,未按要求整改的,对外埠分公司、直属分公司(项目部)每次处以3000~5000元罚款,并继续按要求整改,否则加倍处罚。
第四十一条 造成一起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损失金额≥5万元),对外埠分公司、直属分公司和项目部分别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造成一起一般事故(损失金额0.5万元~5万元),对外埠分公司、直属分公司和项目部分别处以8000元和10000元罚款。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未按规定时间(12小时内)上报或隐瞒不报者,加倍处罚。
第四十二条 月质量检查中,综合评比得第一名者(综合得分在88分以上)奖1000元,第二名者(综合得分在88分以上)奖500元;倒数第一名的罚款1000元(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下),倒数第二名(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下)的罚款500元。
第四十三条 本地工程凡是需要质量监督站验收的基槽、基础、主体结构(含二次结构)、单位工程竣工,必须提前通知公司进行预检,预检合格后方可联系质量监督站正式验收。如不按上述要求进行预检的每项(次)罚款3000元。本地工程不按程序通知公司参加正式验收的,或外埠工程验收通过一周内不向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反馈信息的,每项(次)罚款5000元,同时公司对该项目检查合格后办理相关验收手续。项目经理部强行竣工验收的处罚加倍。
第四十四条 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投诉的,视情节对外埠分公司、直属分公司(项目部)处5000元以上罚款。
第四十五条 凡上级部门检查、验收系施工项目部原因未通过或受到处罚的,除上级部门处罚外,公司按其处罚金额加倍对项目部进行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四十六条 奖罚兑现
由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填制奖励/处罚单,公司批准后,由财资管理部当月兑现。
第四十八条 其它未尽事宜执行公司相关规定。附:
1、本地施工项目技术质量管理流程
2、外埠施工项目技术质量管理流程
本地施工项目技术质量管理流程说明
本流程为技术质量管理部对本地施工项目经理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及其他省市距廊坊市区100公里范围内的工程)进行管理的总体内容的说明,流程中凡有箭头指示连接的工作节点为前后逻辑关系,前面节点是后面节点进行的必备条件。各节点的控制要点如下:
1、纳入管理范围:技术质量管理部接到中标通知书(议标工程除外)及内部施工合同后,向施工项目部发放本流程,筹划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项目的质量控制级别(合格工程、品牌工程、精品工程)。
2、施工准备
1、配合生产管理部审查、备案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开工前,项目部向技术质量管理部报送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等名单、职业资格情况及联系方式;现场需准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含:职称证书、上岗证书或专业院校毕业证书等能表明技术人员岗位能力的证明)备查,以证明质保体系的健全、可靠。
2、配合相关部室审批内部开、停、复工报告:施工项目经理部去生产管理部领取表格,填写内部开工、停工、复工报告,报技术质量部、生产管理部备案,必要时进行资料复查、现场勘验,经批准后项目部方可开工、停工、复工。
3、对项目管理部进行管理制度、管理流程交底:正式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组织全部技术质量管理人员,与技术质量部联系,约定时间、地点,接受技术质量部管理交底。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施工项目必须提前报送全套施工图纸,独立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策划文件以体现项目部技术水平、管理能力,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报技术质量管理部审批。
5、图纸自审、会审:施工项目部必须在图纸会审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技术质量管理部报全套施工图纸。施工项目部需组织项目各专业人员进行图纸自审,正式会审前至少半天汇总出问题,报技术质量管理部审批后,打印成正式稿--“图纸会审质疑书”。施工项目部必须不少于2个工作日通知技术质量部图纸会审时间。
3、施工过程控制
1、日常技术指导:技术质量管理部通过服务电话“2228315”、日常巡查协助解决施工项目反应的技术难题。
2、日常巡查、复查工程实体质量资料编写整理:技术质量管理部不定期对项目巡查,主要检查管理人员到位及责任履行、工程实体质量、工序安排、施工人员操作、技术资料、体系认证资料等,对存在的一般问题口头指正,对重要问题签发《检查日志》,施工项目必须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并保留检查整改记录,项目部必须及时整改完毕并在《检查日志》限制时间内,向技术质量管理部反馈整改情况,必要时到现场复查。重大问题需向技术质量管理部报审整改方案。
3、需集团公司日常控制的技术资料审批:项目经理部必要时可向技术质量管理部申请刻制技术资料专用章,该章用途仅限为:除B1-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B1-17(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B1-1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以外的报送监理单位的B表(监理表格),C2-6-8(混凝土浇灌申请书),其他资料未经技术质量管理部允许禁止使用项目章,需到集团公司相关部室审核盖章。
4、了解、督导落实顾客代表及相关方满意情况:技术质量管理部通过日常巡查、专门约定、工程共同验收等机会,查看《监理例会记录》、《监理通知单》必要时与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等面谈了解顾客及相关单位、人员的满意情况,为解决重大问题通过《检查日志》的形式督导落实,具体执行3-2规定。
5、重大质量缺陷等问题处理:发生重大质量缺陷、质量问题指:严重违反强制性条文、严重影响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或受相关单位处罚、停工的现象,需妥善应急处理,并在12小时内报技术质量管理部。
6、检查、督导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对于四新技术提供技术支持,督导经验总结、技术积累。
7、分项工程样板验收:定位为合格工程的砌筑、抹灰、板块楼地面、涂料、油漆、门窗框扇安装、密封胶打注、吊顶、防水及未被项目部成熟掌握的新技术必须做施工样板,品牌工程、精品工程的所有分项施工必须先作施工样板,提前2个工作日报技术质量管理部验收通过后,项目组织相关施工人员观摩、交底后才能大面积展开。
8、预检监督站参加的验收的重要部位:基槽、基础结构、主体结构、填充墙、防水及监督站要求参加的其他验收,均需经技术质量管理部检查通过后才能联系正式验收。
9、参加3-8所列项目正式验收:施工项目部需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技术质量部参加上述验收。
10、月度实体质量、资料整理综合检查评比:技术质量管理部每月定期进行集团公司施工质量大检查。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资料员(必要时施工班组长参加)等管理人员必须陪同检查并参加现场讲评会。
11、月生产、质量会讲评、经验交流:按集团公司经理办公室通知要求参加会议,项目部负责落实集团要求,并保留落实记录。
4、竣工验收控制:
1、工程实体竣工初验复查:项目部工程完工后进行全面自检合格后,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与技术质量管理部联系工程竣工初验,此初验一般不与监理、建设单位同时进行。针对初验提出问题项目整改合格后,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复查,复查合格是签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的必备条件。
2、竣工资料审查、批准:项目经理部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技术质量管理部报送工程竣工资料(《资料管理规程》规定需施工单位存档的资料及前述资料中存放复件的原件)审查,对存在问题整改复查。资料中《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涉及竣工验收的表格,待4-3完成后盖章。复查合格是签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的必备条件。
3、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审批:领取《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后,需依次报以下部门批准:生产管理部→安全管理部、技术质量管理部、财资管理部→集团公司总经理。
4、办理竣工手续: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竣工手续(包括消防、环保、规划及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的盖章)。
5、参加竣工验收:项目部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技术质量管理部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质量管理部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集团公司存放的相关资料。
6、存档竣工资料管理:工程竣工验收15天内(对于不能及时验收的特殊情况,需于技术资料复查合格后30天内),凡《资料管理规程》规定需施工单位存档的技术资料及施工单位接收、收集、填制上报的施工技术资料均需由项目部整理装订,报送技术质量管理部存档(特殊情况下,个别欠缺的资料可后补存档)。竣工资料不及时报技术质量管理部存档将影响项目部其它工程手续办理、资金拨付。
7、竣工备案手续办理:以上各节点均完成后,技术质量部才能配合项目部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施工项目部若违反以上要求,技术质量管理部将根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方式为技术质量管理部填写处罚单,经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资管理部直接执行。
外埠施工项目技术质量管理流程说明
本流程为集团公司外埠施工项目经理部(不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且距廊坊市区100公里范围外的工程)进行技术质量管理的总体内容的说明,流程中凡有箭头指示连接的工作节点为前后逻辑关系,前面节点是后面节点进行的必备条件。外埠公司负责对所属项目部的日常巡查及服务保障。对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不能到场的情况,由外埠项目部所属的外埠公司经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授权后,负责控制该节点的检查。各节点的控制要点如下:
1、纳入管理范围: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接到中标通知书(议标工程除外)及内部施工合同后,筹划项目管理工作,向施工项目部发放本流程,明确项目的质量控制级别(合格工程、品牌工程、精品工程)。
2、施工准备
1、配合生产管理部审查、备案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开工前,项目部向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报送(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电传形式)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等名单、职业资格情况及联系方式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含:职称证书、上岗证书或专业院校毕业证书等能表明技术人员岗位能力的证明),以证明质保体系的健全、可靠。
2、对项目管理部进行管理制度、管理流程交底:正式开工前,外埠公司组织所属项目经理部全部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学习领会本流程、落实责任。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施工项目必须独立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策划文件以体现项目部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经外埠公司审核后,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面呈或电传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审批。
4、图纸自审、会审:施工项目部需组织项目各专业人员进行图纸自审,正式会审前至少半天汇总出问题,打印成正式稿--“图纸会审质疑书”,报外埠公司。
3、施工过程控制
1、日常技术指导: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通过服务电话“0316-2228315”、日常巡查协助解决施工项目反应的技术难题。
2、日常检查督导工程实体质量资料编写整理: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不定期对项目检查督导,外埠公司对所属项目部每半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巡查,保留检查记录备查。主要检查管理人员到位及责任履行、工程实体质量、工序安排、施工人员操作、技术资料、体系认证资料等,对存在的一般问题口头指正,对重要问题签发《检查日志》,施工项目必须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并保留检查整改记录,项目部必须及时整改完毕并在《检查日志》限制时间内,向检查部门反馈整改情况,必要时到现场复查。重大问题需向检查部门报审整改方案。项目部特别要严格工序交接检查,所有结构缺陷未处理合格前,已经通过验收的结构部位均不得开始进行下步土方、防水、装修等隐蔽施工。
3、需集团公司日常控制的技术资料审批:项目经理部必要时可向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申请刻制技术资料专用章,并说明计划使用范围,其他资料未经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允许禁止使用项目章,需到集团公司相关部室审核盖章。特别竣工验收类资料必须使用集团公司章。外埠公司负责对所属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了解、督导落实顾客代表及相关方满意情况: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外埠公司通过日常巡查、专门约定、工程共同验收等机会,查看《监理例会记录》、《监理通知单》必要时与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等面谈了解顾客及相关单位、人员的满意情况,为解决重大问题通过《检查日志》的形式督导落实,具体执行3-2规定。
5、重大质量缺陷等问题处理:发生重大质量缺陷、质量问题指严重违反强制性条文、严重影响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或受相关单位处罚、停工的现象,需妥善应急处理,并在12小时内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
6、检查、督导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对于四新技术提供技术支持,督导经验总结、技术积累。
7、分项工程样板验收:定位为合格工程的砌筑、抹灰、板块楼地面、涂料、油漆、门窗框扇安装、密封胶打注、吊顶、防水及未被项目部成熟掌握的新技术必须做施工样板,品牌工程、精品工程的所有分项施工必须先作施工样板,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外埠公司、项目部验收通过后,项目组织相关施工人员观摩、交底后才能大面积展开。
8、预检监督站参加的验收的重要部位:基槽、基础结构、主体结构、填充墙、防水及监督站要求参加的其他验收,均需经外埠公司通过后,向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电传典型部位照片检查同意后,才能联系正式验收。
9、反馈3-8所列项目正式验收信息:外埠公司负责参加所属项目部的正式验收,施工项目部需在验收通过7个工作日内向技术质量部反馈相关信息。
10、季度实体质量、资料整理综合检查评比:条件具备时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每季度定期进行集团公司施工质量大检查。外埠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资料员(必要时施工班组长参加)等管理人员必须陪同检查并参加现场讲评会。
11、生产、质量会讲评、经验交流:按集团公司经理办公室通知要求参加会议,项目部负责落实集团要求,并保留落实记录。
4、竣工验收控制:
1、工程实体竣工初验复查:项目部工程完工后进行全面自检合格,报外埠公司复查通过后,提前与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联系工程竣工初验,经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同意后也可电传典型部位做法照片等。针对初验提出问题项目整改合格后,联系复查,复查合格是签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的必备条件。
2、竣工资料审查、批准:项目经理部负责竣工资料整理报送,外埠公司进行审核控制,必要时提前5个工作日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审查(合格后装订留集团公司存档,复印件附原件核查后返回),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后需复查。资料中涉及竣工验收的表格,待4-3完成后盖章。复查合格是签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的必备条件。
3、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审批:领取《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后,需依次报以下部门批准:生产管理部→安全管理部、技术质量管理部、财资管理部→集团公司总经理。4-
4、办理竣工手续: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竣工手续(包括消防、环保、规划及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的盖章)。
5、参加竣工验收:项目部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外埠公司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必要时参加。
6、存档竣工资料管理:工程竣工验收30天内(对于不能及时验收的特殊情况,需于技术资料复查合格后60天内),国家、行业、地方规定属施工单位存档的全部技术资料(不局限为施工资料)及施工单位接收、收集、填制上报的其他技术资料,均需由项目部整理装订,报送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存档(特殊情况下,个别欠缺的资料可后补存档)。竣工资料不及时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存档将影响项目部其它工程手续办理、资金拨付。
7、竣工备案手续办理:以上各节点均完成后,技术质量部才能配合项目部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施工项目部若违反以上要求,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将根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方式为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填写处罚单,经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资管理部直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