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劳动纪律管理办法(DOC)_酒店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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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完善日常考勤工作中的操作流程,行政人事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酒店集团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第三条 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

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者。

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不足4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超过4小时(含)的,视为旷工1天。

5、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 考勤是酒店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部门领导、考勤员及全体员工务必高度重视。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五条

酒店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与实际需要,对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经理、销售人员及车队驾驶员等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对各部门主管、服务人员、技术人员、预定接待人员、大堂副理、总机礼宾员、采购质检员、保安员、宿管员、健身教练、救生员、收银员、核数员、信贷专员、清洁工、管事员、厨房人员、会议

统筹人员等岗位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 各部门须根据酒店下周生意预订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班次,并提前一周在Kronos考勤系统中排班。在考勤当周,各部门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及时、灵活调整员工班次,安排员工加班(点)或补休(钟),并于下一周周一下班前在Kronos考勤系统中做好上周考勤维护工作。

第七条 全体员工须在指定打卡机上进行打卡方视为有效打卡。上班打卡时间只是员工抵达打卡地点的凭证,员工只有在规定上班时间前更换好制服并整理好应有的仪容到岗位报到,方视为准时上班。凡上班时间仍未到岗者,将视时间长短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员工、市场营销部外销人员、娱乐中心DJ公主只需打上班卡,其他员工上下班均须打卡。两头班的中间休息也需打卡。

第八条 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临时不能正常打卡的,须在有效时间内到当值直属上级处签到(签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第二个工作日内报备行政人事部,否则视同旷工。

员工因指纹磨损、指纹不清晰等原因长期不能正常打卡的,经直属主管证明、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报行政人事部申请密码打卡。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的对密码打卡员工的打卡情况进行抽查,如有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书面警告及以上的处罚。

第九条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打卡的,须在当天填写《公务外出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第二个工作日内报备行政人事部,否则视同旷工。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外出半天的,仍需按上述要求提交《公务外出单》,同时应根据实际在岗时间打上、下班卡,只打一次卡或不打卡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忘记打卡或旷工处理。

第十条 违反考勤规定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2

1、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30分钟(含)以内的,主管级及以上员工每次扣罚20元,主管级以下员工每次扣罚10元;迟到、早退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含)以内的,主管级及以上员工每次扣罚50元,主管级以下员工每次扣罚20元。

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本人当月全部浮动奖金。

2、旷工半日扣罚半个工作日的固定工资和三个工作日的浮动奖金。连续旷工两个工作日或当月累计旷工达三个工作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因各种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队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时打卡的,须及时填写《考勤异常情况签到表》,经两名以上证明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部门考勤员于三个工作日内报备行政人事部,同时予以当事人20元/次的处罚,否则视同旷工1天。

4、对考勤数据弄虚作假所涉及的员工及考勤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5、由酒店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如因物业客运中心员工班车(仅限每天7点20分从石桥铺大西洋国际大厦出发的班车)晚点导致乘车员工迟到的,需及时填写《员工班车延误证明》,经金碧天下物业客运中心指定人员签字后,在当天报备部门考勤员。同时,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打卡,因班车晚点造成员工迟到的,不列入迟到处罚范围。

第三章

假期、加班(点)、调休规定

第十二条

所有员工每年均享有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带薪假期,国家法定节日如下:

①元旦一天 ②春节三天 ③国际劳动节一天 ④国庆节三天 ⑤清明节一天

⑥端午节一天 ⑦中秋节一天

员工具体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和具体放假日期以政府相关规定及酒店发文为准。

第十三条

加班(点)规定

1、员工因个人原因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额定工作,自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自行开展工作不视为加班(点);时长在60分钟以内的不视为加班(点)。

2、因经营需要,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即加点)或节假日工作(即加班),员工应予合作。部门安排主管级及以下人员加班(点)工作须及时填写《员工加班(点)申请登记表》,并报部门负责人批准;经理级人员仅限休息日上班视为加班,且须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人事部审核,报酒店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仅限节假日行政总值视为加班,其他因工作原因必须在休息日上班的,可采取灵活排班的方式进行调班调休,确保当月正常出勤天数;酒店领导班子因工作需要加班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报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员工加班(点)申请登记表》须每周报送行政人事部归档。

3、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岗位,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法定节日加班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酒店负责人审批。如因经营状况变化需临时对加班人员进行调整的,须于法定节日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法定节日加班人员变更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酒店负责人审批。

员工法定节日加班后申请调休的,原则上准予当月补休,法定假日加班调休申请经上级主管审批后及时报备。

4、加班(点)后原则上在3个月内安排补休,确实因工作原因不能补休的,可书面申请延期一次,经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酒店负责人审批。

第四章

请假、出差、补休(钟)规定

第十四条

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陪产假、工伤假、年休假、其他福利假等。

1、事假:

员工申请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至少提前1天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2、病假:

①员工申请病假,须提供住院证明原件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诊断证明原件;员工重疾或手术出院后仍需休养的,须再提供医院出具的休养证明。

②医疗期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及当地政策执行。

③如因病不能及时上班,需在上班时间前电话通知所属部门负责人,并于上班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上述证明;如无法提交相应证明的,按事假处理;病假已到期而须办理续假的,获准后方可续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婚假:

①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员工,入职后领取结婚证书可享有婚假。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书半年内(以发证日期为准)一次性休完。员工凭结婚证书向所属部门负责人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通过后方可休假。

②适龄结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2天(含公休假日)假期。

4、丧假

①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假。其中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死亡,可休丧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可休丧假1天。

②需休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医院、派出所、居委会等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5、产假(计划生育假)/陪产假

①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凭《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向所属部门及行政人事部申请产假或陪产假,凭《结婚证》、医

院诊断证明可申请计划生育假。

②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计划生育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计划生育假。女方为晚育者产假期间,男员工享受9天陪产假。

产假、计划生育假及陪产假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的,不另加假期天数。

③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给予1小时的哺乳时间。

6、工伤假

①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及时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报行政人事部和所在部门。

②未认定前,员工休假先参照事假处理。经认定为工伤,则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办理工伤假手续;若认定为非工伤,则参照病假处理。

7、年休假

(1)凡在集团内连续服务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②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③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8、其他福利假

集团相关文件范围内的核心管理干部可按规定享受入住全国恒大酒店待遇,期间可享受每年两天带薪假。

第十五条 请假、补休(钟)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及以下员工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经理级及以上员工请假由酒店负责人审批;酒店领导班子成员还须报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

2、主管级及以下员工补休(钟)、经理级员工补钟由部门负责人

审批,经理级及以上员工补休由酒店负责人审批;酒店领导班子成员还须报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

3、部门负责人及以下员工出差由酒店负责人审批;酒店领导班子出差由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所有员工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的出差须由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

4、员工请事假1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须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员工请有薪假(例如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须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假期申请材料,材料无误的方可享受相应假期。

5、集团直管部门负责人请假、出差还须及时报备集团业务直管中心总经理。

第十六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日填写《假期申请表》,并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报备行政人事部。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2、病假、丧假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须补齐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4、员工请假时间如有变更或提前销假的,应及时填写《假期撤销/变更说明》,按假期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

5、员工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员工请假时间或续假累计时间超过一个月,部门须督促员工预先缴纳本人请假期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总额,并经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确认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应领导审批;如未完成相关手续,则请假视为无效;在员工假期结束后返回上班时,上述预先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酒店缴纳部分,员工可到财务部办理手续,由财务部凭员工本人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预缴收据在员工薪资中核退。

6、员工确有紧急事务,需在上班当天临时请事假,当天上班时间满4小时(不含标休吃饭时间)的,可请半天事假,另计半天出勤;当天上班时间不满4小时的,请事假需按全天计算。请半天事假的,需根据实际情况打上、下班卡,未按要求打卡者,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忘记打卡或旷工处理。临时请事假的,需及时填写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七条

补休(钟)手续的办理

1、部门须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灵活安排员工补休(钟),安排主管级及以下员工补休(钟)、经理级员工补钟须及时填写《员工补休(钟)申请登记表》,并报部门负责人批准;经理级及以上员工补休须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假期申请表》报酒店负责人审批;酒店领导班子补休须提前在EMS上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报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员工补休(钟)申请登记表》须每周报送行政人事部归档。

2、根据部门工作安排的需要,实行轮班轮休制的员工可适当进行提休(钟),提休(钟)时数累计最长不能超过40小时。其他员工原则上不予提休(钟)。

第十八条

出差手续的办理

部门负责人及以下员工国内(不含港、澳、台)出差须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单》,并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报备行政人事部;部门负责人及以下员工国外及港、澳、台出差、酒店领导班子出差须提前在EMS上填写《酒店集团员工出差申请单》报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

第五章

员工培训考勤管理

第十九条

因公学习培训和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2、培训期间须严格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考勤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1、酒店系统各酒店之间的人事变动,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岗者,由新岗位所在酒店统计当月考勤,原酒店予以协助,每月十五日后到岗者,由原岗位所在酒店统计当月考勤。调动酒店须于次月2日前完成调动人员当月考勤统计结果对接工作。

2、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而擅自调整工作岗位者,行政人事部不予以统计考勤。

3、因工作需要办理调岗手续的员工,需在规定到岗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特殊情况经调入酒店负责人同意后可最长延期五个工作日,否则按旷工处理。

4、因违反酒店各项规章制度而待岗培训者,待岗培训期间只计发基本工资。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考勤员职责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确定部门一级考勤员和二级考勤员并及时报备,原则上部门文员为部门一级考勤员,各二级分部负责人为部门二级考勤员。

2、部门考勤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对考勤工作严谨、公正,并认真学习和熟悉集团考勤制度,严格按制度督促及指导本部门员工打卡、签到签退,办理加班(点)、外出登记、请假、补休(钟)及出差等手续,并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报备考勤资料。

3、对无故不上班的员工,部门考勤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超过两日的须书面上报行政人事部。应报未报,给予该部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4、员工在假期结束后未能按时到岗的,所在部门考勤员应联系员工,了解员工未能到岗的原因;如因所在部门未及时联系或报备导致酒店利益受损的,部门负责人须承担相应责任。

5、部门一级考勤员于每周二12:00前向行政人事部考勤专员提交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本部门上周的《员工加班(点)申请登记表》、《员工补休(钟)申请登记表》,经考勤员签字的《每周排班出勤表》

等考勤资料。

6、部门一级考勤员负责于每月4日下午17:30前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的上月《考勤统计表》和经员工签字确认后的上月《考勤汇总确认表》交行政人事部考勤专员。

7、各部门二级考勤员须每天如实填写《每周排班出勤表》,记录本部门员工每天实际出勤情况,行政人事部考勤员须随机对各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给予失职问责处理。

第二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考勤专员职责

1、考勤专员负责于每月8日下午17:30前将核定无误的上月《考勤统计表》和《考勤汇总确认表》交薪资专员。

2、考勤专员负责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考勤资料,考勤软件里的数据须每月进行备份,原始考勤资料(含考勤机导出的所有格式的考勤记录文件)保存期限为两年。

3、各酒店行政人事部须将集团编制人员的当月考勤统计表经酒店负责人审批后,于次月2日中午12:00前报送集团行政人事中心。应报未报,给予相关酒店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人事部是员工劳动纪律的职能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及上班秩序,如上班时间脱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级、降职处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负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指纹考勤机由行政人事部根据酒店的人员编制及需求进行统一规划。

第八章

月度考勤核对

第二十五条

每月1日至4日,各部门考勤员需根据各类纸质版的考勤资料,对Kronos考勤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员工实际出勤、纸质版考勤资料和Kronos考勤系统三者保持一致。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考勤员在Kronos考勤系统里确认上月考勤维护完成后,按要求导出并打印部门上月《考勤统计表》和《考勤汇总确认表》,经员工签字确认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由部门一级考

勤员于当月4日下午17:30前交行政人事部考勤专员。

第二十七条

每月5日至8日,行政人事部考勤专员对各部门报送的上月《考勤统计表》和《考勤汇总确认表》进行核查,对核查有误的报表,要求部门及时修正。最终核查无误后,于当月8日下午17:30前交薪资专员。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文件各条款中所提备案(报备)一词指到酒店行政人事部考勤专员处报备。

第二十八条

如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错误的,则记录不全部分的工资暂不发放,并视为自动放弃当月月度奖金的评定。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如与本制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一:《考勤异常情况签到表》 附件二:《员工加班(点)申请登记表》 附件三:《加班申请表》 附件四:《法定节日加班申请表》 附件五:《法定节日加班人员变更申请表》 附件六:《员工补休(钟)申请登记表》 附件七:《假期申请表》

附件八:《员工出差/公务外出单》 附件九:《每周排班出勤表》 附件十:《员工班车延误证明》 附件十一:《假期撤销/变更说明》 附件十二:各类考勤单据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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