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关于开展土地卫片通知_土地卫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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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土地卫片
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工作部署
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的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首次将检查的范围覆盖到我省所有县(市、区),首次与全国遥感监测“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相衔接,首次将依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此次卫片检查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地要认清严峻形势,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和整改查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是各地要将卫片执法检查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按照部、省规定,迅速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办事机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实现我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二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要在当地政府牵头成立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规划、建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抓紧组织开展本此卫片执法检查的查处整改等各项工作。三是国土资源系统内部要成立由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班子,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四落实”。执法监察、地籍、规划、耕保、利用等各个业务机构要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按照部《通知》和《规范》要求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6月1日前,各地要将部执法局统一发放的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监测数据制作成卫片,以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查处整改、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并按《规范》要求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逐级上报。各省辖市局要将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的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汇总上报省厅。
第二阶段:督查查处阶段。7月10日前,省里将对各地自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省厅将会同省监察厅按照违法案件查处“四公开”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既处理事、又处理人”。7月15日前,各地要积极做好迎接国土资源部督查组到我省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省辖市局根据部、省督查意见核准后,正式将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的自查
— 2 — 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汇总上报省厅。
第三阶段:约谈问责阶段。8月10日前,根据全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将排出“土地执法管理重点县”名单,上报省委、省政府,通报地方党委、政府。对“土地执法管理重点县”实行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对该地区的重大项目用地计划“点供”。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省、市两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职责权限,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视情选择一批整改不力的地区,以及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9月20日前,省里将对全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根据省检查验收意见,各省辖市局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土地)》(表格样式见《规范》)上报省厅。9月30日前,国土资源部检查验收组将对我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验收。根据部检查验收意见,各省辖市局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土地)》(表格样式见《规范》)调整后正式上报省厅。
三、工作要求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须对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项统计表格填写,具体工作人员都要签名,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
— 3 — 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报省的工作情况及数据同时采用纸质报送和电子报送两种方式。纸质报送一式五份,直接厅执法监察局。电子报送使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直接报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电子报送内容除汇总数据外,还包括所有新增建设用地的具体信息;同时,一并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告电子版。对未能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统计要求完成检查工作的,省厅将进行通报,并视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国土资源部组织的集中培训和视频培训后,省厅及省辖市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训指导,确保参加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准确理解《规范》政策要求、掌握新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填报方法。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有效调度和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地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全省实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土地卫片判读问题、《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问题、以及其他方面问题,要及时与省厅地籍处、信息中心、执法监察局联系。必要时,也可与部确定的相关部门联系。厅地籍处联系人:邹婧,电话:(025)86599675。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联系人:周卫娟,电话:(025)86599981。厅执法监察局联系人:刘爱民,电话:(025)86599732。
附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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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О一О年二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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