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始收缴物业服务费的通告_物业服务费收缴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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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始收缴物业服务费的通告
尊敬的月亮湾花园小区的广大业主/住户:
我公司自7月进入月亮湾花园小区实行物业服务托管以来,得到了广大业主和住户的大力支持,同时我公司在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管理与维保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维护整治与保养,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并于2014年8月30日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正式签订了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合同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在此感谢广大业主对我公司的信任!我们将在日后的物业服务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小区的居住环境,和业主委员会一起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争取资金,增设小区门楼,改造路灯、安装围墙防盗网、更换小区门岗道闸,车辆实行蓝牙自动出入管理、增加摄像头、对有关设备进行改造等,对原来业主反映较多的工程遗留问题,将逐步解决,不能解决的予以说明情况,争取得到业主的理解与谅解,努力把月亮湾花园小区打造成为温泉旅游景点区的一个亮点,敬请广大业主支持与监督!
大家知道,良好的服务离不开广大业主积极缴费的支持,物业服务费是物业公司正常运营的保障。根据我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有关条款,我公司将从2014年7月1日起收取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多层:0.60元/平方米/月,小高层:0.80元/平方米/月,商铺:
1.50元/平方米/月,车辆服务费将在道闸系统更换安装后,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制定收费标准,签订补充协议,报物价部门批复后,再进行收费。请广大业主积极支持并互相转告!
特此通告
湖北家永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温泉谷.月亮湾花园小区客户服务中心
2014年9月2日
《关于开始收缴物业服务费的通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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