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改明侵吞公款的举报信111_公款吃喝举报信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关于周改明侵吞公款的举报信111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款吃喝举报信”。

关于周改明涉嫌侵吞公款的举报信 致晋源区政府、晋源区纪检委、晋源区检察院

各位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太原市翠峰苑小区的业主,近几年我们居住的小区物业一直以各种理由蛮横的乱收费,经与附近村民了解发现该问题都因该区域的“父母官”周改明有直接的关系,下面我们列举几个比较严重的问题:

问题一:160多万巨额公款下落不明;

周改明现任风域新村山区总支书并兼任“晋阳陆苑”物业总经理职务;本翠峰苑小区隶属他的管辖之下;本小区380多户业主在购房时交给物业公司每户3000多元公共维修基金1000元装修保证金合计每户4000多元的费用,380户共计160多万的巨额公款;公共维修基金当时声称要交到市房地局办理产权证(大红本),但至今没有交到房地局;同时装修保证金在业主居住三年之久都没有给以退还,广大业主要求退还公共维修基金及装修保证金或者将该费用抵交取暖费物业费;周改名不但不同意而且以粗暴的手段及言语攻击广大业主甚者谩骂侮辱业主,其情节情景真难以想象他怎么可能和神圣的“共产党人”四个字挂钩呢???

同时下发文件通知不交取暖费和两年的物业费不卖给业主生活必须品水,电;让业主让老百姓无法正常的生活;通知还规定逾期不交给予每日5%的滞纳金。这里有道理可讲吗?有法可依吗?私自挪用我们业主的钱使用三年之久,我们不提利息只是用自己的钱抵交自己的取暖费物业费,难道不合理吗?我们有原因的晚交几天取暖费物业费就要收取滞纳金,那么我们业主的160多万周改明占用三年之久要付我们多少滞纳金,多少的利息?我们认为该款160多万已经不存在了,退不了;这笔巨款用于何处,是周改明侵吞私有还是挥霍殆尽还是挪为它用.问题二:利用公职之便私建公司谋取暴利,巧立名目强买强卖;周改明在就任国家干部期间利用国家给他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事的公共场所开设以盈利为目的的私有物业公司,并伙同其部下分别管理其公司各个部门,并且在业主生活中很少见到所谓物业人员,他们只有在收费前后出现。在太原市政府规定:取暖费建筑面积按每平米3.60元/平,物业费按每平米0.40元收取,另在物业管理公约第七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中规定为物业费0.4元/建筑平方米/月,采暖费3.5元/平方米/月,他们私自更改政府规定,单方违背合同约定取暖按4.00元/平收取,物业按0.50元/平收,假如业主不按照他们的标准缴费就不卖给业主生活用电;另外业主自己安装防护栏也要每户收取200元,不交就不让安装;同样装太阳能也要收钱,各种莫名其妙的费用让业主无法接受。罪状三:利用公职威严恐吓他人;

2012年11月24日,我们业主到物业办公室交取暖费并再次找周改明反映上述问题,周改明竟辱骂业主是“畜牲”,声称‘不给退就是不给退,不想住就滚’,在这之前曾说‘你们也不看在哪,在我这还叫嚷呢’说着就拍桌子还要动手打人,当时的那位业主还是一位女同志。充分说明周改明没有把国家干部的位置摆正,严重亵渎国家干部的形象。翠峰苑所有业主要求执法部门立案调查,响应党的十八大要求;胡总书记在汇报中明确指出要惩治腐败,不管他地位多高,权力多大都要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翠峰苑所有业主郑重要求执法部门公正查处周改明对160多万巨款去向说明,还老百姓及业主们一个安全,文明,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真正享受都在共产党带领下的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幸福。

致敬

晋源区翠峰苑全体业主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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