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 (3)_公司合同范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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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及制度
山东鑫海石墨有限公司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会长:王亚军 成员:胡磊、胡学峰
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制度:
一、参与立法活动。积极参与企业规章制度、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规定的制订和修改活动,并对涉及职工利益的各项问题,尤其是一些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开展认真的调查研究工作,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建议,不断提高工会参与立法的质量。
二、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行政对《劳动法》及配套法规、《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公司集体合同的履约情况,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和依法修订规章制度,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三、为工会参政议政提供法律依据。在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要求的基础上,为工会参政议政的各项活动提供法律依据,保障工会依法履行职能。
四、为职工和公司工会提供法律服务。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运用法律手段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为职工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和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保障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和依法行使职权。
五、依法调处劳动争议。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预警机制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协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直至代理职工参与诉讼活动。
六、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公司党委,参与制订并认真贯彻落实普法教育宣传规则,同时配合工会的宣传教育部门,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有的放矢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职工的自我维
护能力。
关心职工物质文化生活,保障职工福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说话办事,替群众排难解忧,是工会生活保障工作最基本的内容。工会生活保障工作委员会在公司工会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监督行政搞好职工食堂、浴室、集体宿舍等生活保障工作,努力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居住条件、饮食条件和卫生条件。在行政研究福利经费使用方案、讨论改进或增进福利设施时,应积极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把集体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分配方案及其它集体福利事项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定期组织检查各分公司生活管理情况,开展评选文明食堂、文明宿舍的竞赛活动。
二、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办好特殊困难互助会。要建立健全困难补助工作制度,切实做好个人申请、工会讨论、严格审批、定期公布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帮助职工解决因发生疾病、天灾人祸等一些个人难于解决的问题。
三、善于通过劳动立法和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职工福利,支持职工群众的合理要求。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签订集体合同、搞好民主管理、组织生活检查等方式,搞好群众监督,反对不关心职工疾苦的官僚主义和损害职工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有计划、有组织地搞好病伤职工的慰问和照顾工作。对初发生病伤的职工,应及时组织部门负责人进行慰问;对长期休养的病伤职工,要定期组织慰问;春节、新年等节日,可请党、政负责同志进行慰问;认真搞好病死伤残职工及其家属的慰问、抚恤工作,发现病死伤残职工生活有困难时,要及时帮助给予适当解决。
五、配合行政关心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老职工 和退休职工,组织走访慰问,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在公司工会和上级工会劳动保护机构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
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决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定期分析研究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向企业行政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督促和协助企业行政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参与本单位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伤保险等条款的协商与制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和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组织职工代表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建立档案,监督整改和处理,并督促企业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
五、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向企业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
六、监督检查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七、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企业行政采取防范措施。对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进行研究、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建议。
八、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求企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九、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业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和发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督促企业行政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用具,监督企业行政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监督企业行政履行对职业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的责任,督促落实工伤待遇及职业病损害赔偿。监督和协助企业行政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