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组_环境保护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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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组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2017年3月24日至4月12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组对我市环保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察指导。2017年6月3日,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潍坊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抓不放,明确责任,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全力抓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一、以坚定决心和有力措施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决策部署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全面推动问题整改。市委书记刘曙光强调,要切实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犹豫,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要一件一件抓好整改,确保整改落地到位;要以环保督察为契机,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严肃查处整改。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市出台了《潍坊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逐项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同时,成立了潍坊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问题整改。各级各有关部门也参照市里的做法,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办调度,组织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二)整改进展情况
我市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省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对整改任务逐一进行梳理分解,将督察组移交的37个问题细化分解为93个子问题,明确了230项整改措施,进行定期督导,挂账督办。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套班子负责”的要求,逐级传导压力,坚决整改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五个不放过”(即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要求,对整改工作进行再细化、再落实、再督导,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截至2018年3月底,我市已有79个子问题完成整改,有14个子问题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省督察组转办的831个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
(三)信息公开情况
开展“啄木鸟行动”,一方面,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功能,在潍坊日报、潍坊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等主要媒体公开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省督察组转办的信访问题办结情况,推动环境问题从快从严整改。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发动功能,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截至2018年3月底,我市市直媒体共刊(播)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新闻稿件900余篇,曝光问题350余个,解决问题280余个。
(四)追责问责情况
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15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潍坊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潍坊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潍坊市大气污染治理问责办法(试行)》等文件,健全问责机制,明确问责情形、标准和程序。对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以及日常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进行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对发现的拖延办理、对抗调查、包庇袒护等情况,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截至2018年3月底,我市累计问责154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人,涉及县级干部14人。
二、具体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一)坚决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动员大会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视频会议精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先后21次研究环保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30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等20余个文件,并配套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调度和现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市政府成立7个检查组,由市长、副市长分别带队,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每月组织一次现场检查,每月进行考核排名。建立生态环境整治专项奖补资金,市级财政安排资金1.87亿元用于生态补偿、散煤治理等,全力保障生态环保工作。
(二)加快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调整优化化工产业布局,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对现有化工园区(集中区)进行分析评估和专家论证,对拟申报的化工园区按照省里制定的标准进行审查报批。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节水管理加快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四评级一评价”工作,全市有1161家企业参与评级评价,共发现问题6万多个,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印发了《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方案》,对全市化工相关企业建立“一级一册”“一企一档”等管理制度,暂停审批新上危化品项目和在建装置试车,开展危化品运输违法车辆“清零”行动。按照省“八条断然措施”停产整顿环保、安全不达标企业768家,加快倒逼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同时,着力打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生物基材料三个千亿级和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三个300亿级新兴产业集群的目标,推动我市产业加快迈向中高端水平,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
(三)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针对2017年1-2月份我市空气质量出现严重反弹的情况,市委、市政府迅速采取措施,打响了保卫空气质量治污攻坚战。市政府就大气问题约谈5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2个县市区分管负责人,迅速传导压力,落实大气污染治理属地责任。2017年5月15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同时配套印发了《潍坊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实施方案》等7个实施方案和《潍坊市大气污染治理问责办法(试行)》,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2017年以来,全市已通过关停、拆除、接入供热管网、清洁能源改造等方式,淘汰各类小型燃煤锅炉5742台,提前完成了省定小型燃煤锅炉“清零”任务。全面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已在坊子区、昌乐县建成两个型煤加工厂,年生产能力达到150万吨。建成型煤配送中心153个,配送型煤90.2万吨,完成安装节能环保炉具10.8万台。积极推进供热市场整合和供热企业直供到户,下决心关停万潍热电、煤气制冷等规模较小、效率不高的热源厂或燃煤锅炉,实现集中供热优化整合。组织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实施常态化治理措施,进一步降低大气中颗粒物浓度。加快推动地方立法,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条例,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步入常态化、法治化轨道。
(四)严格落实火电机组“上大压小”、燃煤替代任务。成立了由发改部门牵头,环保部门、供电公司参加的新建项目关停小火电机组复查小组,对落实火电机组“上大压下”情况进行调度、督查和部署,对全部33家企业、54台小火电机组关停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督导。其中,针对高密市大昌纺织有限公司虚报关停36MW机组和银鹰化纤有限公司夸大关停9MW机组的问题,分别用2016年拆除的万仁热电有限公司3#12MW机组、4#6MW机组和2017年拆除的万仁热电有限公司3#30MW机组,共计48MW替代45MW差额,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3#6MW机组已拆除。针对安丘市柠檬生化有限公司3#15MW机组未实施关停的问题,已于2017年7月对发电机组进行了彻底拆除。针对昌乐县英轩实业有限公司3*3MW机组重复替代问题,已将该公司一台1#12MW机组进行了整改替代,对机组实施关停并拆除了主管道和电缆。
(五)推动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制定《潍坊市水污染防治综合督导方案》,建立水质预警、启动应急、定期通报、综合督导工作机制,加强水环境形势分析。扎实开展雨污混流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雨污分流改造工作计划》《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分流域、分片区实施工程改造,从根本上实现雨污分流,解决污水溢流问题。制定北阳河流域水质达标方案,通过采取加强涉水企业监管、重点河段安装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控设施、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加强河道综合整治、恢复河道自然净化能力等措施,实现北阳河水质达标。加大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力度,已对重点污水处理厂21项指标达标排放情况实行了考核通报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提标改造。同时,对涉白浪河、虞河、北阳河的9家污水处理厂进一步优化处理工艺,对部分污水处理厂率先执行更加严格的五类水质标准。
(六)加强生态红线管控。结合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对我市2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临朐县山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省、市两级专家审查,停止硅藻土矿开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对企业附属物进行了拆除,同时拆除了小山旺村42处宅基地以及人工蓄水池、临时工棚等人类活动设施。青州市仰天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完成审批,共安装边界界碑400块、功能区界桩240块,拆除违建饭店5处。坚持分类施策,实施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全市共划定禁养区230个,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645个、养殖专业户5352个,全面完成了畜禽养殖场(户)整治任务。
(七)解决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和“散乱污”企业问题。依法对“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类项目进行整治,对排查出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逐个落实整改措施。结合全省化工园区认定,对我市拟保留的化工园区完成了规划环评。对不予保留的园区以及未经省政府审核批准的园区,将不作为化工园区对待,不再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治理能力的“散乱污”企业立即责令停止生产,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设备和产品)的标准,依法实施关停取缔;对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予以处罚,限期补办手续;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停产治理。截至2018年3月底,全市累计排查并整改“散乱污”企业2770家。
(八)加强固废危废污染防治。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在寒亭区、寿光市、昌邑市建设3处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企业,新增焚烧处置能力6.9万吨/年,新增填埋处置能力8万立方米/年,逐步解决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强对涉危废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严格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探索实施“第三方”环境治理新模式,聘请沈阳化工研究院知名专家12名,针对物料平衡、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环保设施运转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方面,对滨海区化工企业开展排查诊断,对专家组检查诊断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企业,并限期整改。加强固废危废监管能力建设,设立潍坊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为市环保局所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8名,主要负责实施全市固体废物、土壤和危险化学品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
2017年1-2月份,我市空气质量出现严重反弹,PM2.5、PM10、NO2三项指标分别同比恶化25.3%、18.7%和4.2%。尽管有不利气象条件和外部污染物输入等客观因素影响,但市委、市政府认为,大气环境质量恶化的根本原因仍然是我市污染物排放量大,远远超出了本地的环境容量,必须采取断然措施,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对此,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2017年5月18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会上印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同时配套印发了施工工地扬尘整治、渣土运输扬尘整治、道路保洁扬尘整治、公路建设扬尘整治、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散煤清洁化治理等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各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整治标准、责任主体、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将工作任务细化到具体项目,明确到具体标准,落实到具体单位。
(二)建立工作机制,严格推进实施。重新调整潍坊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每月调度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市政府专项督查组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积极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建立一级网格1个(市本级)、二级网格16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级)、三级网格124个(镇街级)、四级网格6038个(村、社区级),落实各级网格监管人员,建立健全巡查报告、调查处理、协同监管等运行机制。
(三)设立专项资金,强化保障措施。建立生态环境整治专项奖补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5000万元;安排散煤治理奖补资金1.2亿元,其中,1亿元兑现“三煤”治理项目政策,2000万元用于对散煤治理工作成果突出的县市区进行奖励。制定铁路、高速公路绿化美化奖补资金办法,对济青高铁、胶济客运线、青银高速潍坊段两侧绿化美化工作进行奖补。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参照市里的标准分别制定奖补政策,保障重点治理措施顺利推进实施。
(四)强化督查督办,严肃责任追究。制定了《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检查方案》,市政府成立7个检查组,由市长和6位副市长分别带队,按照“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的形式,每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有力地传导了压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2017年,共组织现场检查49次,发现问题158个,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42个,对16个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转入2018年督查台账持续跟进督查。印发了《潍坊市大气污染治理问责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问责方式、问责情形、问责标准和问责程序。2017年以来,全市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力问题,已先后对43名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了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全民共治。开展“啄木鸟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动员发动功能,对全市大气环境违法问题开展大范围、多层次舆论监督,推动大气环境问题从快从严整改。建立健全市级环保督察热线和有奖举报制度,主动受理全市范围内环境保护方面的举报,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发现并举报大气污染问题,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强化治理、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下步工作安排
我市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把抓好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全力攻坚。
(一)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工作力度不减,措施手段更硬,继续实行定期调度督导制度,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推进力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账督办;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确保成效。结合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环境执法监管,集中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同时,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对督察反馈、环保排查、突出问题整治、环境信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分析、再查处,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一并纳入问题整改。
(二)严格落实环保职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问题整改工作合力。严格督导检查,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强化督查问责,对负有问题整改责任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对发现的拖延办理、对抗调查、包庇袒护等情况,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环保工作水平。组织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建立健全重点任务综合督导机制,加大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力度,从严从速从实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将环境问题解决在一线。全面构建智慧环保体系,通过建设并整合镇街空气监测、扬尘防治等在线监控系统,推动线上监控与线下监管有机融合,实现大气、水、固废危废等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附件:潍坊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中共潍坊市委
潍坊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日附件
潍坊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共93个问题)
一、“重发展、轻环保”的现象在潍坊市部分地区、部门和领导中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在“三八六”环保行动取得较好成效、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存在歇一歇、放一放的想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2017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先后17次专题研究环保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21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二)印发了《潍坊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并将其作为责任落实、考核问责的重要依据。
(三)推动网格化环境监管。印发了《潍坊市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立环境保护监管一级网格1个(市本级),二级网格16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级),三级网格124个(镇街级),四级网格6038个(村、社区级)。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巡查报告、调查处理、协同监管运行机制,推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
(四)印发了《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检查方案》,成立了7个检查组,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按“四不两直”的形式每月对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2017年,共现场检查49次,发现问题158个,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42个,对16个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转入2018年督查台账持续跟进督查。
(五)开展“啄木鸟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动员发动功能,对全市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开展大范围、多层次舆论监督。2017年,潍坊市直媒体共刊(播)发各类新闻稿件900余篇,曝光问题350余个,解决问题280余个。
(六)建立生态环境整治专项奖补资金。2017年预算中已安排散煤治理奖补资金1.2亿元,安排推行河长制奖补资金1500万元,安排“啄木鸟行动”专项经费200万元。印发了《潍坊市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安排资金5000万元用于全市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七)严格执行《潍坊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出台了《潍坊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潍坊市大气污染治理问责办法(试行)》等,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2015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也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但潍坊市有关实施方案在督察组入驻后才出台,大部分县(市、区)尚未出台贯彻落实的方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潍坊市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十大工程”,出台了贯彻落实方案。
(二)重新调整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县市区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相应机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措施落实。
三、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后,潍坊市未能及时跟进出台相关措施规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已于2017年6月印发了《潍坊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潍坊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严格贯彻实施。
四、2016年,省委组织部《2016年度17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有关环保指标分值占17%,而潍坊市《2016年度潍坊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办法》中,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分值仅占10%,且深化“三八六”环保行动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值由2015年的130分降至2016年的120分。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制定了《2017年度潍坊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办法》,将有关生态环保考核指标全部纳入考核体系,提高考核指标权重,设置生态环保“一票否决”事项。
(二)围绕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率、PM2.5浓度现状及改善率、绿色发展“十大工程”等指标,研究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强化日常调度督查。
五、2013年以来,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多次对潍坊市白浪河、虞河、北阳河水质恶化和固废污染问题进行通报、约谈、限批和挂牌督办,但当地整改措施不够得力,也未对相关责任县(市、区)、部门和责任人实行问责,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对省督察组移交的潍坊市白浪河、虞河、北阳河水质恶化和固体废物污染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实施责任追究。共问责25人,其中批评教育(责令检查)12人,诫勉谈话4人,行政警告7人,记过2人,涉及县级干部14人。
六、2016年以来,潍坊市发改部门未召开落实环境保护职责方面的会议,对环保职责分工和重点任务缺乏主动研究和督导检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市发改委定期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
七、2016年以来,潍坊市国土部门未召开落实环境保护职责方面的会议,对环保职责分工和重点任务缺乏主动研究和督导检查,未直接处理处罚矿产开发破坏生态和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案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市国土局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多次召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对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明确职责分工的意见》《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落实情况的汇报》等议题。
(二)制定了《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关于对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进行巡查核查的通知》,对全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开采案件进行核查,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进行重点核查,建立周报告制度。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群众举报涉及环保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成立了三个督导检查组,对重点县市区和自然保护区进行定期督导检查,未发现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和自然保护区的案件。
八、2016年以来,潍坊市住建部门未召开落实环境保护职责方面的会议,对环保职责分工和重点任务缺乏主动研究和督导检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将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二)成立了潍坊市建设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征收拆迁和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整治四个专门督察组,对县市区进行对口督导检查。
九、2016年以来,潍坊市林业部门未直接处理处罚矿产开发破坏生态和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案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市林业局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二)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案件。结合青州省级仰天山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形势,制定了今后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重点工作措施。目前,未出现破坏自然保护区涉林违法行为。
(三)印发了《关于青州仰天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转发的通知》等,多次到青州仰天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实地检查和督导,不断巩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果。
十、潍坊市重化工企业聚集,产业和能源结构不合理,转调创亟需加大力度。全市现有化工企业1631家,约占全省的1/4。各县(市、区)均有化工企业分布,数量超过百家的县(市、区)多达9个(全省共17个)。特别是寿光、昌邑、滨海3个县(市、区)化工企业分布密集,数量约占全市的40%。整改进展情况:长期坚持。
(一)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对现有化工园区(集中区)进行分析评估和专家论证。潍坊市在北部布局5个化工园区,已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已安排专家组从2018年2月22日开始,对潍坊市第一批5个化工园区进行评审认定工作。目前专家评审已经结束,等待省政府下文批准。在潍坊市南部拟规划布局6个轻化工园区或专业园区,各化工园区正在积极准备申报工作。
(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节水管理加快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四评级一评价”工作,全市有1161家企业参与评级评价,共发现问题6万多个,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三)印发了《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方案》,对全市化工相关企业建立“一级一册”“一企一档”等管理制度,暂停审批新上危化品项目和在建装置试车,开展危化品运输违法车辆“清零”行动。按照省“八条断然措施”停产整顿环保、安全不达标企业768家,加快倒逼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四)着力打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生物基材料三个千亿级和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三个300亿级新兴产业集群的目标,推动潍坊市产业加快迈向中高端水平,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
十一、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管理加快全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潍坊市也出台了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经过“三评级一评价”,确定搬迁化工企业52家、村庄23家、学校1家,目前搬迁工作刚刚启动。
整改进展情况:长期坚持。
(一)根据《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我市第一批申报认定化工园区5个,分别是昌邑市下营化工园、昌邑市龙池化工园、寿光市羊口镇化工园、寿光市侯镇化工园、潍坊滨海化工园。其中,昌邑市下营化工园、寿光市羊口镇化工园、潍坊滨海化工园已在网上公示完毕,等待省政府确认公布。此外,我市计划第二批申报认定化工园区4个,分别是昌乐县朱刘化工产业园、临朐县化工园、诸城市悦东化工产业园和高密市仁和化工园。根据《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已由市政府公布确认的化工园区和新申报的化工园区,一律按省里确定的新化工园区标准重新审查,达到标准要求的,由各市政府报省政府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化工园区外,严禁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我市目前暂时没有省政府确认公布的化工园区。待化工园区经确认公布后,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推动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工作。
(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节水管理加快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四评级一评价”工作,全市有1161家企业参与评级评价,共发现问题6万多个,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十二、潍坊市煤炭消耗量超过3000万吨,约占全省的10%。整改进展情况:统计部门尚未公布2017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情况。整改措施中2017年整改任务已完成,其他整改工作长期坚持。
(一)对各县市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未达到控制进度要求的给予预警,会同纪检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对煤炭实际消费量超出控制计划且日趋加大的县市区进行督查约谈。
(二)通过关停、拆除、接入供热管网、清洁能源改造等方式,已对全市5742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实施关停淘汰,实现了燃煤小锅炉“清零”。
(三)已提前完成“十三五”省下达的小火电关停计划。潍坊市共有山东海化集团、寿光金玉米公司、安丘盛源热电公司、高密万仁热电公司等企业8台机组8.2万千瓦列入省“十三五”关停目标任务,计划到2020年全部完成。2017年已提前完成关停计划,2017年11月,省发改委已组织专家现场核查。
(四)印发了《潍坊市新上燃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初步核定工作规范》,进一步严格规范了新上燃煤项目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
(五)目前,统计部门尚未公布2017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情况。经初步核算,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2732万吨。
十三、寿光市电力、钢铁、化工、原油加工等5大高耗能行业虽贡献了全市47%的工业增加值,却消耗了90%以上的煤,排放了95%以上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整改进展情况:该问题除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整改完成时限为2019年12月,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外,其余已完成整改。
(一)严控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鼓励企业发展产品档次高、工艺技术装备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的项目。继续严把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关,对新建产能过剩项目一律不予环评审批。
(二)严控新上耗煤项目。严把项目能评审批关,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消耗性项目一律拒批,未审批新上燃煤项目。
(三)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目前,晨鸣集团的金融、物流等新业态发展迅速,新上了年产40万吨漂白硫酸盐化学木浆等高端项目,加速了企业的产业转型,另外,联盟、巨能、鲁清等大企业新上的一批高技术含量项目,大大加快了企业的转型升级步伐。
(四)狠抓创新驱动。截止目前,寿光市共有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可靠性高效率重载商用发动机用涡轮增压器”等46个项目入选省级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山东英利实业有限公司“万吨级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智能制造数字化车间”项目进入2017年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拟立项项目公示名单。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涡轮增压器研发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加工、巨能金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等量搬迁智能化改造等4个项目入选2017年潍坊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五)开展化工企业转型升级。目前,化工园区外的35家危化品企业,已有18家企业制定了搬迁方案,5家企业拟申报重点监测点,其余企业全部通过改变工艺、关停注销等方式,退出危化品领域。积极开展218家化工企业“四评级一评价”复审工作,复审验收执行“签字背书”制度,形成验收报告并存档。对企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由各职能部门依法整顿。根据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正开展新一轮评级评价工作,目前正处于中介招标阶段。
(六)推进高排放行业深度治理。2016年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以来,寿光市已累计完成36台现役燃煤机组和31台10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燃煤机组和10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实行燃煤小锅炉“清零”,共拆除改造燃煤小锅炉1305台。鲁清、联盟2家石化企业、巨能、鲁丽2家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七)积极淘汰落后产能。编制《寿光市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到2019年底前,计划关停替代1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抽凝机组。其中,2017年计划关停机组8台,总装机容量22.7万千瓦。目前,2017年计划关停的8台机组,全部完成关停工作。
(八)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目前,《寿光市热电联产规划》和《寿光市供热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根据最新政策进行修改完善。
(九)推广应用新能源。重点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已完成1个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立项,装机容量3MW;屋顶自然人分布式光伏30个,装机容量0.3MW。同时,全力推进国家光伏领跑者基地的申报工作,打造国家光伏领跑者基地。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设计,新增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面积为94.82万平方米。“推广镇村通”天然气,2017年共计投资12580万元,铺设燃气管网195.6公里,开通工业用户194家,公服用户46家,开通居民用户开通居民用户16812户。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81%,镇街区管道天然气通气率实现53%,其余镇街区驻地及工业园区有需求的社区及工业用户通过供气站模式实现了集中供气。开展点状供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企业内部供气设施500余处,推动“煤改气”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十)规划发展循环经济。寿光市8个项目列入潍坊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重点支撑项目,1家企业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获得潍坊经信委、财政局等4部门建设批复并基本建成。寿光市经济开发区列入山东省园区循环化改造计划。目前,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01家,开展强制清洁生产75家。处理农作物废弃物企业已建成投产17家,年处理能力130万吨以上,2017年综合处理农业废弃物90万吨,将蔬菜秸秆加工生产木炭、有机肥、沼气、生物燃料等,实现了秸秆的有效转化。
(十一)加快节能先进技术应用。先后实施了光耀玻璃窑炉烟气脱硝除尘、光耀玻璃窑炉烟气脱硫、巨能热电再生水回用、德隆报废汽车拆解和新龙科技6万吨/年三氯乙烯技术改造等一批节能技改项目。
(十二)积极推广清洁煤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型煤配送企业及抽检单位,对炉具推广实行了备案制,广泛组织试烧推广活动。加快配送中心建设,部分建成投用的配送中心已通过潍坊验收。目前,寿光市已超额完成订购10万吨推广计划并进入配送环节,配送量居潍坊县市首位。
十四、2015年,潍坊市高新区万元GDP能耗为0.53吨标准煤,远超出全市平均能耗水平(0.17吨标准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经核算,到2017年底,潍坊市高新区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9.08%,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下降7.63%的目标任务。
(二)高新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将审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聘用第三方中介机构严格落实能评审批。禁止新上燃煤类项目,高耗能项目不再审批。2017年,共审批66个能评项目,无新上“两高一资”项目。
(三)围绕全力推动集群布局、聚力实现集中突破、强化集群创新等8项重大任务中,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从提升产业发展环境、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加快新兴高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积极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完成化工生产企业“四评级一评价”阶段工作,开展“大快严”紧急行动,制定并出台《关于成立潍坊高新区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方案》等文件。
(四)投资1682万元,建设潍坊特钢转炉余热发电技改项目。目前,蒸汽调质装置主体设备已安装完毕,现正在进行工艺辅机设备平台钢结构的制作工程。投资3.65亿元实施的资源综合利用岩棉项目已试生产,目前日产量生产合格矿棉产品约50吨。投资7720万元,建设华电潍坊发电厂4号机组供暖改造,已于2017年3月份开始建设,到2017年底,华电潍坊发电总供暖能力达到3100万平方米。
(五)严格煤炭资源消耗,自我加压,制定出台《高新区降低万元GDP能耗实施方案》《潍坊高新区2017年度煤炭消费控制工作方案》,2017年,高新区煤耗580.7万吨,超额完成6万吨,实现煤炭消费、能源消费总量双降。加快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通过联合执法,取缔12家散煤经营业户,完成配送550吨清洁型煤推广任务。
(六)投资4059万元,建设潍坊特钢集团智慧工业节能平台项目,通过大数据分析、能源动态平衡与优化调度等先进技术,实现能源优化配置与精细化管理。目前,一期项目已正常运行。投资558万元,建设歌尔能源数据中心,通过建立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对所有厂区能源的计量、统计和分析,以及动力设备的在线监测和科学管理。目前,项目已完工,在线监控系统已正常运行。投资231万元,建设潍柴动力在线监测项目。目前,项目正在试运行。
(七)利用华电潍坊发电、特钢集团工业余热为高新区冬季供暖面积达671万平方米,占高新区供暖面积的85%,且所有新建住宅楼全部采用工业余热供暖。投资7720万元,对华电潍坊发电公司4号机组实施供暖改造,余热供热能力达到3100万平方米,减少煤炭消费6万吨。投资近3000万元,建设潍坊特钢高炉冲渣水余热集中换热、供热项目,供暖面积可达80万平方米。
十五、2015年,寿光市万元GDP能耗为0.29吨标准煤,远超出全市平均能耗水平(0.17吨标准煤);寿光市万元GDP电耗为1380千瓦时,超出潍坊市平均水平(880千瓦时)56.9%。
整改进展情况:2017年万元GDP能耗下降任务未完成。该问题除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整改完成时限为2019年12月,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外,其余整改措施已完成。
(一)经核算,到2017年底,寿光市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上升11.64%,未完成市级下达的下降8.54%的目标任务。
(二)严控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鼓励企业发展产品档次高、工艺技术装备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的项目。继续严把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关,对新建产能过剩项目一律不予环评审批。
(三)严控新上耗煤项目。严把项目能评审批关,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消耗性项目一律拒批,未审批新上燃煤项目。
(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目前,晨鸣集团的金融、物流等新业态发展迅速,新上了年产40万吨漂白硫酸盐化学木浆等高端项目,加速了企业的产业转型,另外,联盟、巨能、鲁清等大企业新上的一批高技术含量项目,大大加快了企业的转型升级步伐。
(五)狠抓创新驱动。截止目前,寿光市共有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可靠性高效率重载商用发动机用涡轮增压器”等46个项目入选省级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山东英利实业有限公司“万吨级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智能制造数字化车间”项目进入2017年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拟立项项目公示名单。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涡轮增压器研发及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加工、巨能金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等量搬迁智能化改造等4个项目入选2017年潍坊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六)开展化工企业转型升级。2017年6月20日,印发了《寿光市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意见》,对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提出了明确意见。目前,化工园区外的35家危化品企业,已有18家企业制定了搬迁方案,5家企业拟申报重点监测点,其余企业全部通过改变工艺、关停注销等方式,退出危化品领域。积极开展218家化工企业“四评级一评价”复审工作,复审验收执行“签字背书”制度,形成验收报告并存档。对企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由各职能部门依法整顿。根据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正开展新一轮评级评价工作,目前正处于中介招标阶段。
(七)推进高排放行业深度治理。2016年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以来,寿光市已累计完成36台现役燃煤机组和31台10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燃煤机组和10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实行燃煤小锅炉“清零”,共拆除改造燃煤小锅炉1305台。鲁清、联盟2家石化企业、巨能、鲁丽2家钢铁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八)积极淘汰落后产能。编制《寿光市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到2019年底前,计划关停替代1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抽凝机组。其中,2017年计划关停机组8台,总装机容量22.7万千瓦。目前,2017年计划关停的8台机组,全部完成关停工作。
(九)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目前,《寿光市热电联产规划》和《寿光市供热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根据最新政策进行修改完善。
(十)推广应用新能源。重点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已完成1个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立项,装机容量3MW;屋顶自然人分布式光伏30个,装机容量0.3MW。同时,全力推进国家光伏领跑者基地的申报工作,打造国家光伏领跑者基地。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设计,新增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面积为94.82万平方米。“推广镇村通”天然气。2017年共计投资12580万元,铺设燃气管网195.6公里,开通工业用户194家,公服用户46家,开通居民用户开通居民用户16812户。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81%,镇街区管道天然气通气率实现53%,其余镇街区驻地及工业园区有需求的社区及工业用户通过供气站模式实现了集中供气。开展点状供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企业内部供气设施500余处,推动“煤改气”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十一)规划发展循环经济。寿光市8个项目列入潍坊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重点支撑项目,1家企业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获得潍坊经信委、财政局等4部门建设批复并基本建成。寿光市经济开发区列入山东省园区循环化改造计划。目前,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01家,开展强制清洁生产75家。处理农作物废弃物企业已建成投产17家,年处理能力130万吨以上,2017年综合处理农业废弃物90万吨,将蔬菜秸秆加工生产木炭、有机肥、沼气、生物燃料等,实现了秸秆的有效转化。
(十二)加快节能先进技术应用。先后实施了光耀玻璃窑炉烟气脱硝除尘、光耀玻璃窑炉烟气脱硫、巨能热电再生水回用、德隆报废汽车拆解和新龙科技6万吨/年三氯乙烯技术改造等一批节能技改项目。
(十三)积极推广清洁煤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型煤配送企业及抽检单位,对炉具推广实行了备案制,广泛组织试烧推广活动。加快配送中心建设,部分建成投用的配送中心已通过潍坊验收。目前,寿光市已超额完成订购10万吨推广计划并进入配送环节,配送量居潍坊县市首位。
十六、2015年,潍坊市滨海区万元GDP能耗为0.27吨标准煤,远超出全市平均能耗水平(0.17吨标准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经核算,到2017年底,潍坊市滨海区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25.1%,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下降8.54%的目标任务。
(二)抓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工作,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滨海开发区管委会与各街办、园区及能耗在3000吨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将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加强调度督导。定期到企业调研走访,指导企业采取针对性的节能措施,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严格审核。
(三)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大新建项目控制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对权限内年耗能1000-5000吨标准煤之间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一律不予审批。2017年,滨海区共有77个项目通过能评审查。对滨海区化工企业进行转型升级节能评级工作,抓好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工作,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
(四)鼓励企业推行节能技术改造及创新。积极推进“工业绿动力”工作,对符合“煤改电”“煤改气”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推动企业“太阳能+”多能互补热利用、高效环保锅炉改造及绿色照明改造等示范项目;在学校、医院、养老院、工业企业开展太阳能集热系统补贴工作及节能产品的推广工作,推荐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瑞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开展太阳能集热工作。鼓励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及创新,提升企业节能管理水平。2017年共投入2.3亿元实施了潍坊中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山东普罗得邦医药有限公司RTO蓄热式焚烧废气治理等17个节能技改项目,完成节能量2.1万吨标煤。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创建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区。建设以项目为纽带、企业为主体、循环化发展为目标的循环经济信息平台,加快重点支撑项目的建设。滨海区共有12个项目为重点支撑项目并获得财政资金扶持,已有国邦、中碳、科伦比恩等7个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
(六)深入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以安全、环保、节能、质量为内容的评级评价,分类施策,有效解决化工企业小而散、多而乱的问题。严格按照省制定的化工园区标准,编制完成了化工园区申报材料,并完成了省化工园区验收组对潍坊滨海绿色化工园的现场审核认定。加快华辰生物、高信化学等危化品企业进区入园步伐,督促企业制定详实可行的搬迁方案。制定了《滨海区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意见(试行)》,通过提高化工项目准入门槛、深入梳理产业链条,严禁新上淘汰类、限制类化工项目,发展高端化工产品,培育新和成控股、润丰化工等多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提高产业发展的聚集度和规模效益。
(七)加强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管理。优化线路布局和运力结构,促进公交优先发展,倡导公交出行方式,推广使用节能型、环保型及新能源客车;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管理标准,开展“节能型机关”创建,取消一次性用品活动等;政府采购有限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每年组织各部门进行节能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十七、2015年,昌邑市万元GDP能耗为0.23吨标准煤,远超出全市平均能耗水平(0.17吨标准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经核算,到2017年底,昌邑市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0.26%,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下降8.54%的目标任务。
(二)到2017年底,昌邑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0.8%,三产比重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实施化工产业安全环保节能节水水平提升倒逼机制,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三)严格按照《潍坊市按用能先进标准管理项目暂行办法》管理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17年昌邑市煤炭消费总量为97.3万吨,比2012年减少7.4万吨,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煤炭减量目标任务。
(四)对10吨以上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并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控系统。昌邑石化、海天生物、海能化学、龙之源、新源热力、同大海岛、金丝达等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对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包括茶浴炉、热水炉)进行“煤改天然气”“煤改电”清洁能源改造,昌邑市摸底调查的306台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目前已全部完成关停拆改任务。
(五)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加强节能管理;认真落实建筑节能有关标准、规范,新建建筑工程全部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新型墙材推广应用比例达到100%;更新和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自2016年以来,昌邑市新增、更新CNG公交车14辆,客运电动汽车187辆。
十八、2017年1-2月份,潍坊市空气质量出现严重反弹,PM2.5、PM10、NO2三项指标比去年同期分别恶化25.3%、18.7%、4.2%。省控10个监测点位中,潍城区、奎文区和市高新区反弹较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2017年,潍坊市主要大气污染物PM2.5、PM10、SO2、NO2年均浓度分别为59ug/m3、113ug/m3、23ug/m3、36ug/m3,均为有史以来最低,污染物浓度分别比2016年改善9.2%、8.9%、36.1%、5.3%,其中NO2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SO2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降至6.2,列全省第5。“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到277天,同比改善24天,稳居全省第6。优良天数达到211天,优良率57.8%,同比增加2.1个百分点。
(二)加大扬尘管控力度。对35个未落实“六个百分百”的建筑工地实行停工整顿;济青高速、潍日高速、济青高铁工程共投入110台洒水车、36台雾炮机进行防尘作业;纳入监管的865辆渣土运输车全部完成密闭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市政联合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检查350次,查处渣土运输车敞蓬运输、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6900余起;14个露天开采矿山已全部完成道路硬化,矿产品全部加盖防尘网,城乡结合部的露天开采矿山全部关闭;工业企业内部326个大型物料堆场全部落实“八个到位”。
(三)加强燃煤综合治理。目前,统计部门尚未公布2017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情况。经初步核算,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2732万吨左右。全市累计推广清洁型煤90.2万吨、清洁炉具10.8万台,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全部完成散煤清洁替代;加强煤质联合执法检查,查处运煤车辆181部,查处劣质煤17304.5吨,取缔煤炭质量不达标经营业户900多户;关停替代
10万千瓦以下抽凝热电机组16台;推动华电“大热源”改造,完成华电潍坊电厂4#机组热电联产改造,供热能力由1200万方平米扩展到2400万平方米,关停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17台;完成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大工作,全市共划定禁燃区面积1284平方公里;全市5742台10蒸吨及以下小燃煤锅炉全部“清零”,331台10吨以上燃煤锅炉(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四)深化工业治理。印发了《大力推进主城区重点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方案》,明确潍坊市区6家重点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时间表,倒排工期推动落实;88家工业企业全面实施采暖季错峰生产;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2770家,持续加强监管,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全市45米以上高架源147家企业223个点位全部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完成了潍坊特钢烧结机镁法脱硫工程,解决烟气拖尾问题;74家有机化工企业和2家参照石化管理企业首轮LDAR工作、四个重点行业139家重点企业VOCS治理任务全部完成,有组织排放口和厂界VOCS在线监控设施安装95套;加大异味企业整治力度,建立了中心城区异味污染24小时值班联动机制,不利气象条件坚决落实停产、限产措施;4家焦化企业炼焦炉全部建成炉外脱硫脱硝设施,2家钢铁企业料场完成密闭改造;火电、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任务全部完成。
(五)加强机动车油气整治。交警会同环保、交通部门开展联
合执法19次,出动警力1300人次,累计现场查处包含重型柴油车违法行为1050起,查处报废车、闯禁行等其他违法行为1.2万余起;全市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427个加油站全部销售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全市城市建成区322家加油站全部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改造,查处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行为50起;淘汰中心城区非新能源公交车80台;加快中心城区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布设,经研究,计划于2018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2台移动式、6套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安装。目前,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正在按照监控设施,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已完成招标、选址等工作。
(六)全面落实禁烧限放。《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12月12日经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于2018年1月23日经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并予公布。《条例》明确了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场所,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施行。2017年环保部通报潍坊市火点数量1个,同比减少87%,市巡查发现火点全部向市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对餐饮单位、机关学校食堂等进行集中整治,市、县两级城区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施14883套,完成率100%;城管部门对中心城区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直排问题进行全天候巡查,累计整改问题经营业户150余家。
(七)加强重污染应急管理。全市142个镇(街)全部建设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并联网运行。从2017年6月9日起,在潍坊电视台、潍坊日报等市级新闻媒体每天公布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情
况和预报信息;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通过省环保厅二次评审和市应急办审查;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和源解析工作按计划推进。
(八)推行网格化监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平台建设,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企业污染物排放等实施在线监控。全市155个三级网格(镇街级)建立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已配人员1893名;7499个四级网格全部配齐网格协管员,由警务助理担任,全市基本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网格监管体系。
(九)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先后印发督办通知、问责建议41个,约谈县市区政府负责人9起,潍坊市政府印发全市通报批评1起,通过督办问责,有力促进了问题整改,各部门、县市区自觉履行大气污染防治意识明显增强。
十九、潍坊市中心城区供热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不高,缺少统筹规划。城区及周边分布着14家燃煤供热企业,布局不合理,其中有部分企业锅炉规模小、效率低,污染物排放量大。与此同时,潍钢集团、潍坊电厂产生的余热未得到回收利用,造成能源浪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修订完善《潍坊市中心城区供热专项规划》,研究明确热源、热网布局和清洁能源利用的思路办法,指导潍坊城区供热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制定了《潍坊市中心城区推行供热企业直供到户以奖代
补工作方案》,积极推进中心城区供热企业直供到户。
(三)加快推进供热管网“汽改水”改造,奎文区、潍城区“汽改水”改造工程管道安装已全部完成。寒亭区、坊子区、经济区已制定了“汽改水”改造方案,正在实施“汽改水”改造。
(四)潍城区北部热源厂2×75MW热水锅炉已完成建设和调试工作。
(五)进一步优化城区供热布局。研究制定《关于开发潍坊发电厂供热潜能优化城区供热布局工作方案》,推动华电“大热源”改造,完成华电潍坊电厂4#机组热电联产改造,供热能力由1200万平方米扩展到2400万平方米,关停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17台。制定了潍坊钢厂余热回收利用方案,编制了余热回收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对外供热做好了准备。
二十、潍坊市散煤综合治理不力。2016年,潍坊市共消耗约200万吨散煤,虽然制定了《潍坊市散煤清洁化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方案》,但各县(市、区)普遍推进不力,大多未采取实质性措施,整体进展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大力推进散煤清洁替代。先后制定出台了《潍坊市煤炭质量指标要求》《潍坊市洁净型煤加工企业建设标准》《潍坊市储煤场地建设管理标准》《潍坊市季节性煤炭经营网点建设标准》《潍坊市型煤配送中心建设标准》《潍坊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潍坊市散煤治理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加强煤炭质量全过程监管。2017年,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全部完成散煤清洁替代,超额完成了省下达潍坊的型煤和炉具推广任务。
(二)建设型煤加工和环保节能炉具配送体系。确定供应配送主体,主要采取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与型煤、炉具企业签订供货合同的方式,2017年12月18日前配送到户,共推广型煤90.2万吨、炉具10.8万台。构建供应配送网络,从市到县、镇(街)和村居落实了推广责任,按计划层层分解任务。强化煤炭洗选加工,在坊子区、昌乐县建成两个清洁型煤加工厂,年生产能力达到150万吨。建设配送中心及物流园区,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建设1-2处洁净煤炭物流园区,每个镇(街)设立1处以上洁净煤配送中心,共取缔零散煤炭经销网点900多处。
(三)加强煤炭市场经营管理,通过采取联合执法检查、道路堵截、及时查处劣质煤网点等措施,净化煤炭市场。全市联合执法共设点387处,查处运煤车辆181部,查处劣质煤17304.5吨;全市共有煤炭经营业户1955户,其中,煤炭质量不达标经营业户779户,目前已全部取缔。
(四)落实奖补政策,印发了《潍坊市2017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考核奖办法(试行)》《潍坊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年度考核,及时下拨了奖补资金。
二十一、潍坊市部分区域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全市现有
建筑工地约5600个,部分区域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水平不够,未按规范要求落实抑尘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印发了《潍坊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实施方案》《潍坊市渣土运输扬尘整治实施方案》《潍坊市城区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整治实施方案》《潍坊市公路建设施工扬尘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各类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渣土处置审批等环节管理,工程监理单位把扬尘污染防治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
(二)市住建局成立了建设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征收拆除工程和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整治4个专门督查组,于2017年6月份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扬尘整治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对重点项目制作了影像记录。分别于2017年6月、10月、11月和12月份,先后组织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项目扬尘整治情况进行了点评考核打分。
(三)强化施工扬尘管理。深入推进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和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整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建筑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易扬尘物料及裸露土地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现场道路100%硬化、拆迁及保洁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扬尘防控标准。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已全部安装扬尘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
(四)控制道路扬尘。通过采取机械化洗扫、湿扫作业、洒水
降尘和推行道路深度保洁,实行“以克论净、按质核拨”考核等措施,以首批通过省验收的13条深度保洁示范路为样板,在全市范围内主次干道全面推广深度保洁,全市先后开展了两批市级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活动,16个县市区的共45条道路通过考核,被评为市级深度保洁示范路,深度保洁面积442万平方米,占主次干道保洁面积的69.7%。加强渣土车运输监督管理,实施特许经营管理。对中心城区建筑渣土运输特许经营企业进行招标,确定中标企业19家、运输车辆459辆,其中,2017年出厂的国Ⅴ排放标准324辆,淘汰不符合智能环保标准的车辆379辆,该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所有车辆均按要求完成了密闭改造、统一标识等。市政、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联合对城区主要路段多次开展渣土车夜查活动,对渣土车沿途撒漏问题进行行政处罚,开展联合检查350次,查处渣土运输车敞蓬运输、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6900余起。
(五)推进堆场扬尘管理。全面加强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强化企业内部扬尘综合整治,326个大型物料堆场全部落实密闭到位、覆盖到位、围挡到位、硬化到位、喷淋到位、洒水到位、保洁到位、冲洗到位“八个到位”。
(六)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坚持疏堵结合,推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制定印发《潍坊市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17-2020年)》,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状、任务目标、工作推进重点、保障措施等进行详细规划。2017年,全市农作物秸秆总量650万吨,五化利用600万吨左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了
92%,比2016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市环委会每年下发关于做好夏、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制定《秸秆禁烧工作督察方案》,并密切关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督促县市区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加大对重点区域秸秆焚烧查处力度,先后多次夜间巡查。2017年,环保部通报潍坊市火点数量1个,同比减少87%。
(七)清理整顿露天矿山开采。全市14个露天开采矿山已全部完成道路硬化,硬化道路6.455公里;对已采出的矿产品全部加盖防尘网,加盖防尘网面积64700立方米;城乡结合部的露天开采矿山全部关闭。
(八)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环保审批,推广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对餐饮单位、机关学校食堂等进行集中整治,市、县两级城区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施14883套,城区餐饮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完成率100%。全部完成露天烧烤整顿、取缔工作。
二十二、临朐县城内朐山国际小区工地、碧桂园翡翠小区2个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关于朐山国际小区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地块实际是一处裸露土地,为朐山国际建设项目用地,占地58亩,因市场原因多年未开发建设。土地产权单位已对裸露土地进行围墙封闭,采取覆盖、绿化等抑尘措施。
(二)关于碧桂园·翡翠湾小区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地块实际是三里庄拆迁片区空地。已对该空地进行了围挡封闭,采取了覆盖等防尘抑尘措施。
(三)临朐县已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改现场进行了核查,认定整改效果符合裸露土地防尘措施要求。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到现场对两处裸露土地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进一步确认了两处裸露土地非建筑工地,且已完成整改。因两地块非建筑工地,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无法对企业进行曝光、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和处罚。
二十三、潍坊境内的济青高速扩建工程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3月30日督察组对济青高速扩建寒亭段检查发现,部分建设工地裸露土堆仅对面向高速一侧进行了覆盖,也未采取其他抑尘防尘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严格执行扬尘整治标准,落实各项防尘措施,济青高速扩建工程潍坊城区段未施工路基、边坡、裸露土堆等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他路段综合采取覆盖、洒水、湿法作业等措施,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现大规模扬尘问题。
二十四、潍坊境内的潍日高速建设工程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建立预防、巡查、整改、考核等机制,累计投入环保资金1210.53万元。落实覆盖措施,重要路口、路基、边坡实现全覆盖,43 在一、三合同建成路基两侧实施植草护坡,对检查发现的扬尘问题实施整改措施。目前,路基土石方工程量已完成95%左右,不具备大范围扬尘形成的客观条件。坚持日常巡查、自查自纠,日报、周报、月报相结合,严控扬尘污染。
二十五、潍坊境内的济青高铁建设工程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严格执行施工工地、拌合站、运输车辆、车辆冲洗、施工过程及建筑垃圾等扬尘整治标准,落实洒水抑尘、料场覆盖、湿法作业、道路硬化、密闭运输、车辆冲洗等防尘措施。
二十六、潍坊市财政局拨付奎文、坊子、潍城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5700万元,目前仍有约4400万元滞留在区财政,未发挥效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017年7月,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国家补助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第四批)和充电基础设施奖励(第三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拟将资金用于充电基础设施政策兑现。2017年7月24日,印发了《关于下达2017年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预算指标的通知》,对结余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资金4448万元进行了清算。
二十七、督察期间,有150多起信访举报反映工业废气污染问题,占信访总量的18.8%。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对信访举报反映的150多起工业废气污染问题逐一现场查处,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十八、高密市同利化工厂区环境脏、乱、差,大部分物料未覆盖。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实施湿渣场地周围全部垒墙防护、湿渣堆全部盖防尘网、原锅炉旧棚彻底拆除换新棚、锅炉地面全部混凝土硬化处理、锅炉房彻底清理整理、锅炉除尘设施周围地面清理并用混凝土硬化处理、污水调节池全部封闭、污水地面全部硬化处理、原调节池南面小屋全部拆除、污水处理站地面卫生全面清理整理10项措施,于2017年5月15日全部落实。
二十九、山东高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氯化钙残渣贮存场地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投资10万元,建设了滤渣暂存库。滤渣暂存库用树脂瓦封闭,对滤渣暂存库地面进行硬化,并设置收集沟、收集池,滤渣液经收集沟收集后流至收集池内,不外排,并在滤渣暂存库设置了环保安全警示标志。
(二)对暂存的滤渣落实洒水措施,始终保持一定的湿度,及时清运暂存滤渣。
(三)在氯化钙车间滤渣的整个暂存过程中,按照一般固体废物的有关要求执行了防风、防雨、防尘、防渗措施。
三
十、2014年,环境保护部批复《山东国华寿光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关停33家小火电机组共计51.95万千瓦的发电能力。督察组对18家小火电机组关停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部分企业火电机组“上大压小”任务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组织对山东国华寿光电厂“上大压小”关停的33家54台小火电机组进行了复查。
(二)存在问题的高密市、昌乐县、安丘市、诸城市均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
(三)加强监管督导,对需整改的问题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以严格的督导推动整改工作。采取定期调度、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问题。
(四)对督察发现的虚报关停、夸大关停、关停措施落实不到位、重复替代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累计问责1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涉及县级干部7人。
三
十一、山东高密大昌纺织有限公司虚报关停3*12MW机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对高密万仁热电有限公司3#12MW机组、4#6MW机组进行关停,利用其中的9MW替代高密大昌纺织有限公司虚报关停的9MW机组。目前已全部关停到位,完成替代任务并已通过省发改委组织的专家组验收。
(二)推动建设400MW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对高密万仁热电城北热电厂3#30MW机组进行拆除,用于替代剩余27MW的小火电机组关停任务。目前已全部关停到位,完成替代任务并已通过潍坊市发改委、电网公司、环保局的核验。
三
十二、高密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夸大关停机组规模9MW(由6MW扩大为15MW)。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对高密万仁热电有限公司3#12MW机组、4#6MW机组进行关停,利用其中的9MW替代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夸大关停的9MW机组。目前已全部关停到位,完成替代任务并已通过省发改委组织的专家组验收。
三
十三、安丘市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3#15MW机组未实施关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017年7月,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3#15MW机组已按照要求彻底拆除。
三
十四、潍坊英轩实业有限公司存在3*12MW(实为3*3MW)机组重复替代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该问题除关停英轩实业有限公司抽凝发电机组整改完成时限为2019年12月,目前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外,其余已完成整改。
制定了昌乐县落实火电机组“上大压小”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将
英轩实业有限公司抽凝发电机组列入三年关停计划。目前,1#12MW机组已经关停并彻底拆除,其它燃煤抽凝机组正按序时进度落实关停拆除措施。
三
十五、寿光市鲁丽集团、巨能控股、联盟化工和新龙集团4家企业129.5万吨压煤任务也未得到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完成山东寿光巨能金玉米开发有限公司“退城进园”等量搬迁,对原厂区内生产线和2台75吨、2台150吨燃煤锅炉及配套的1台12MW、1台25MW机组实施关停,年减少煤炭消费量约25.3万吨标准煤。
(二)对寿光市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淘汰小型燃煤锅炉。用于等量置换的668台燃煤小锅炉(锅炉蒸吨数1720t/h)共计年可减少煤炭消费量93.84万吨标准煤。目前,已淘汰小型燃煤锅炉1266台,超额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任务。
(三)对国华电厂项目煤炭替代方案进行修订,修订方案已经省环保厅研究,并报原环保部批准实施。修订方案把原方案中“关停11个燃煤热电机组”的措施调整为“关停金太阳热电1台5.5万千瓦、鲁丽集团2台共计2.4万千瓦机组”,目前,关停工作已公示结束,关停和改氢气后预计年可减少煤炭消费24.64万吨标准煤。2018年3月27日,经省环保厅批准,已组织专家进行了整体工程环保验收。
(四)以上3项措施年可减少煤炭消费143.78万吨标准煤,能满足国华寿光电厂环保验收所需要的129.75万吨标准煤需求。
三
十六、诸城泰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原厂址的12MW机组拆除替代给国华寿光电厂,搬迁后该公司又新建1台15MW热电机组(含1台130t/h煤粉锅炉)。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对煤电落后产能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定关停有关抽凝燃煤机组的实施方案。
(二)诸城泰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5MW燃煤抽凝机组于2017年12月20日关停,切断了发电机组主蒸汽管道、抽凝蒸汽管道、锅炉主烟道等,已不可恢复生产。
(三)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监督检查,查找企业在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机组建设、运行符合国家和省要求,各类审批手续完善。
三
十七、国华寿光电厂“上大压小”关停的昌乐盛世热电有限公司3#15MW机组配套的75t/h锅炉目前仍在使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目前,盛世热电有限公司所涉及到的锅炉已经停用。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监督检查。该企业锅炉仅为冬季居民采暖期备用,其他时间不启用该锅炉。2018-2019年采暖期结束后,将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将相关锅炉进行关停。
三
十八、国华寿光电厂“上大压小”关停的昌乐乐港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1#7.5MW机组配套的35t/h锅炉目前仍在使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目前,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到的锅炉已经停用。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监督检查。该企业锅炉仅为冬季居民采暖期备用,其他时间不启用该锅炉。2018-2019年采暖期结束后,将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将相关锅炉进行关停。
三
十九、按照省政府与潍坊市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到2017年,潍坊市省控及以上重点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应不低于22.2%。从省环保厅巡查数据看,今年1-3月份,潍坊市省控及以上重点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1%,未达到国家和省考核目标。
整改进展情况:长期坚持。
(一)近年来,潍坊峡山水库蓄水量仅能满足高密及中心城区部分用水需求,中心城区及北部寿光市、滨海区、昌邑市主要集中供水水源仍然依靠调引长江、黄河水,潍河中下游生态流量无法保障,导致潍河金口坝断流。
(二)昌邑市通过胶东调水工程西小章分水口建设应急水源调水工程3.7km,每天调引客水约4万立方米至金口闸下游潍河河道,主要用于补充地下水源。目前,潍河金口闸断面已有少量地表蓄水。
四
十、城区部分区域雨污分流不彻底,管网不配套,水量调控不合理,大量污水溢流直排河道,对水质造成严重影响。
整改进展情况:按计划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