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区财政投融资项目可研联评联审暂行办法_厦门财政审核中心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厦门集美区财政投融资项目可研联评联审暂行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厦门财政审核中心”。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投融资项目可研联评联审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进一步推进“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厦多规办〔2015〕1号)、《厦门市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办法(试行)》(厦多规办〔2016〕1号)和《厦门市财政投融资项目可研联评联审暂行办法》(厦发改投资〔2016〕123号),为规范建设项目可研联评联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范围内的区级财政投融资项目。

片区平衡项目按指挥部机制执行。

需上报国家、省、市审批的项目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可研联评联审是指采用组织联席会议形式,对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或方案设计)及规划、用地、用海、环评、节能、水保、防洪等进行专家评审和部门审查,联评联审结果作为项目决策和审批依据。

第四条 联评联审会议由区发改局牵头,联合市规划委集美分局、市国土房产局集美分局、市环保局集美分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经信局、区农林水利局等审批部门召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性质和评审需要参加会议。

第五条 联评联审会议由区发改局委托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 建设项目提请组织联评联审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1、区发改局已下达前期工作计划(或项目建议书、前期工作函);

2、已完成可研(或方案设计)编制,并经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同意。

第七条 项目业主单位应在发改部门下达前期工作计划后,按时按质完成可研(或方案设计)编制。编制过程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督促,如有必要可提请区发改局牵头召集各审批部门及时召开可研方案协调会,以加强前期联合指导,沟通协调设计方案,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和时效。重要 2

或复杂项目提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协调,重大项目按程序提请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研究。

第八条 项目业主单位提请区发改局组织联评联审会议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建设内容、规模、推荐的工程建设方案、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可研(或方案设计)文本:除满足国家规定深度要求外,根据建设项目性质,还应包含达到各专业审查深度的以下专篇内容:

(1)规划符合性分析评价;(2)水土保持;(3)防洪影响;

(4)环境影响分析评价;(5)节能;

(6)海域使用论证;

(7)地震安全评价;

(8)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评价。

第九条 所提交材料由区发改局会同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预审,经预审符合评审要求后予以正式受理。

第十条 区发改局在受理后即将有关评审材料提交“多规合一”平台,发送有关审批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并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联评联审会议。特殊复杂项目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联评联审会议原则上邀请专家参加评审,专家一般为3-7名,特殊复杂项目可适当增加。专家名单根据项目性质和评审要求,征求有关审批部门意见后确定。

区委、区政府已研究明确建设方案或方案单

一、规划设计条件明确的项目,可采用简易评审,不邀请专家参加。

第十二条 各相关审批部门应提前研究提出部门意见,并准时参加联评联审会议。无故不参会的,视同无意见。

第十三条 联评联审会议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区发改局 4

出具联评联审会议纪要,并提交“多规合一”平台,作为可研(方案设计)文本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各相关审批部门在收到联评联审会议纪要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并提交“多规合一”平台。

第十四条 项目业主单位应根据联评联审会议纪要,在联评联审会议召开后10天内完成可研(方案设计)文本的修改、完善,并提交“多规合一”平台,特殊复杂项目可适当延长。

第十五条 可研(方案设计)文本修改完善后,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估算审核并出具项目评审报告,特殊复杂项目可适当延长。区发改局负责按程序提请决策。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二年。

《厦门集美区财政投融资项目可研联评联审暂行办法.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厦门集美区财政投融资项目可研联评联审暂行办法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厦门财政审核中心 财政 暂行办法 厦门 厦门财政审核中心 财政 暂行办法 厦门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