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意通用在职_法意filetype
法意通用在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法意filetype”。
提前说明:由于成都重庆暑期送签位出来的较晚,为避免签证类型改变给客人造成的不便,以下对签证材料进行重新整理和补充,使得签证材料能够适用于法签和意签的所有客人。成都法签原则上是不收纯外领的,什么是纯外领呢?就是不在成都领区内工作生活,护照签发地也不在成都领区内,那么成都法签是不能收的。只要客人是在成都领区内工作生活半年以上,能够提供成都领取内的在职、资产证明等材料的,就可以收。对于属于北京意大利领区但是不属于法签成都领区的客人,可以现询,这边帮客人尝试问一下哪种线路是确定送意签的。以下的注意事项和领区划分已经把成都法签和北京意签的都写进去了。具
体材料说明适用于北京意签和成都法签。
法国ADS旅游签证须知
(2012年04月版)
法国使馆地址:总府路时代广场A座30楼。
法国签证中心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6号,财富中心C楼10层。
签证领区划分:(以护照签发地为准)
北京领区: 除上海,广州,武汉,沈阳,成都和香港领区之外的其他省份
上海领区: 安徽、江苏、浙江、上海
广州领区: 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武汉领区: 湖南、湖北、江西
成都领区: 四川、云南、贵州、重庆
沈阳领区: 辽宁,吉林,黑龙江
香港领区: 香港、澳门
成都领区可以接受跨领区申请,条件:客人在云贵川渝生活或工作半年以上
受理时间
法国使馆受理时间为3-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面试:面试的比率低,但仍保留面试权力
销签:
1.被选中面销的客人(落地时告知)在落地后立即到使馆办公室销签。面销有法签中
心提前告知我社
2.团对销签,需在回国后48小时内递交到法签中心,销签需要提供护照+回程登机
牌(回
程登机牌丢失的需面试销签)
3.出发前取消的,必须在团队出发之前提前到使馆销签
贴示
1.如果有旧护照必须提供;缺失旧护照的申请者需提供公安局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及
翻译,需注明旧护照号码,丢失时间及地点,有无出入境及拒签记录
2.不接受未成年人单独出行,要求比较严格
3.各种证明或解释信需规范化,例如工作证明,退休证明,在读证明等相关证明/解
释信,需用正规抬头纸打印(不能手写),并标明开具证明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络
电话
4.申请者的工作证明需注明申请者的入职时间
5.户口本,结婚证证明关系的情况不再被认可,如果需要结婚证证明夫妻关系的,必
须做经外交部认证的结婚证公证
6.现在必须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必须加盖红章。
特别提示
1.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此说明可以是使馆的拒签信,也可
以是申请人本人写的说明,中英文均可
2.使馆有权在受理签证时抽取申请人到使馆面试,或要求申请人回后到使馆面试销签
3.使馆对户口本上身份为农民的申请人审查较为严格,拒签率高
4.使馆保留要求客人补充材料的权利
5.视客人资料情况,可能会收取适当的保证金。
意大利ADS旅游签证须知
意大利驻华大使馆地址:北京三里屯东二街2号
签证领区划分
北京领区:除上海,广州,香港领区之外的其他省份
上海领区:安徽、江苏、浙江、上海
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江西、湖南
香港领区:香港、澳门
持半年前发放的北京领区所属城市暂住证者可以在北京办理签证
可以收少量外领区客人,但不能超过整团人数的1/10
受理时间
意大利使馆签证受理时间为5-7个工作日
签证注意事项
销签:
1、回国后48小时内销签,需提供护照+回程登机牌;销签的天数不定
2、领队目前是不需要销签的3、出发前取消的客人,必须在团队出发之前提前到使馆销签
面试: 面试比率非常低,除非使馆在审核过程中出现疑问才会要求客人面试面销:会在每个团组所乘坐的回程航班未落地前通知面销名单,人数不定。
贴示
1、因为要提前一天到银行交签证费,所以必须在送签前一天中午确认名单
2、向使馆预约的人数和最终送签人数差距必须控制在10%之内,否则使馆将拒绝
受理
3、对于未成年人的要求比较苛刻,不接受未成年人单独出行
4、如果有旧护照必须提供;如旧护照丢失,需要当地派出所挂失的报案手续单或
本人写的详细的丢失说明
5、暂住证要求:至少为半年前办理
6、特别提醒:意大利签证的认证服务是有领区限制的,只能办理北京所属领区的公证书的认证服务,当客人所属上海或广州领区时,客人的公证书需在当地外
事办做好认证
特别提示
1、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此说明可以是使馆的拒签信,也可以是申请人本人写的说明,中英文均可
2、使馆有权在受理签证时抽取申请人到使馆面试,或要求申请人回后到使馆面试
销签
3、使馆对户口本上身份为农民的申请人审查较为严格,拒签率高
4、如果您不能提供或拒绝提供上述所列材料,需提供一份恰当且署名的自我解释
信
5、使馆保留要求客人补充材料的权利
四、担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