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放大学通报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_大学巡视问题整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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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开放大学通报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015-08-14 12:51:01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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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1月26日至2015年1月2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云南开放大学进行了巡视,并于2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云南开放大学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校党委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敏锐性不够,认识上有差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有待加强,‘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和考核存在形式化的现象,对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提醒和警示不到位,对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力度。党委明确要求,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真正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责任田”,把责任放在心上、把担子扛在肩上,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云南开放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发挥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罗国权明确表示,作为党委一把手,自己不仅要带头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而且要认真履行“班长”职责,切实落实抓班子、带队伍的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落实的责任机制,切实改进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着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在实处。党委明确要求,要紧扣“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师生员工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等5项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要求落在实处。三是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党委会议专项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制度。党委明确提出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落实每学期组织二次以上中心组学习,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坚持和落实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以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党委会。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委明确要求,结合正在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给全校干部职工讲一次党课或专题报告。学校领导班子共讲党课13场次。各部门、各学院总支(支部)书记都按照学校要求给所属干部职工讲一次党课。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党员至少听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至少观看两部反腐倡廉专题片。五是明晰责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党委明确要求,要以这次整改工作为契机,党委书记带头按照“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完善和制定改进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加强对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学校6月26日召开党建工作会,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讨论稿)》、《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讨论稿)》、《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规定(试行)》、《关于从严管理党员的规定(试行)》。六是加强纪律建设,从严遵规守纪。党委会议(4月23日)讨论审定了《云南开放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意见》。党委明确要求,要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加强经常性监督,推进监督常态化,对各部门、各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七是完善制度,强化领导责任。党委还进一步明确,由学校纪委牵头,制定关于校、处两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办法,加强对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检查力度。学校制定了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财务管理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人事招聘、招生录取、物资采购、采购项目验收、学术诚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优评先等11个方面的纪委监督规程。八是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的针对性,力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形式化。党委明确提出,在学院制改革和绩效考核改革推进以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唯一继续保留的考核内容,年底进行单项考核,不再和其它考核合并进行,以增强考核实效。并要求校纪委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改进考核方式,健全目标管理机制,强化考核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纪委根据党委的要求,从责任书的制定开始,即着眼于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进行量化考核。以此为标准和导向,在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制定时,进行了大幅修改和调整。在起草制订中坚持了四个大的原则:一全覆盖。即对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与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签订的《2015年度云南省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考核项目,全面分解到领导、到部门(学院)、到岗位,不留空白。一是学校党委、行政主要领导与校领导班子各成员签订的《2015年度云南开放大学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分管校领导与各部门(学院)签订的《云南开放大学2015年度部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校纪委书记与新校区建设办公室部门和人员分别签订的《廉政承诺书》。同时,在责任书中明确要求各部门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实现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二抓重点。全面考核各部门(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政同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党务、处(院)务公开。重点考核参与、开展“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纠正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治理“小金库”、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的情况。三重考核。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方式进行了根本性调整,由过去年终一次性考核,修改为年终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工作情况,以“季度要报表”的方式即时上报学校纪委。将日常工作的进行检查、督查情况纳入考核分值,计入年终考核,并兑现奖惩。四有创新。将学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分解为部门(学院)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纪检委员履责。九是落实制度、加强预警、严格执纪。党委明确,由学校纪委牵头,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约谈、诫勉谈话等制度,对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不姑息、不迁就、不手软。
2.关于“学校纪委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有待加强,重制度建设,轻制度落实。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缺乏有效监督,对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治理不到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追责不严,督促整改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学习的力度,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学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协同配合,把省委高校工委2013、2014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3个文件、8个制度,以及学校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共计27个制度、371页)汇编成册,印发全校处级以上干部学习,并对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二是落实“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职责。学校纪委按照中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和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把“更加严密地监督、更加严肃地执纪、更加严格地问责”作为工作目标,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同时制定调研计划,选取了15个部门和学院开展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以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是加大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由监察处、审计处牵头,启动并完成对财务部门、后勤集团的内部审计和“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差旅费的专项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一一整改。在财务监管方面,纪委目前正在研究论证推行“特派审计员”制度,加强日常监管。推行“财务人员严格财经纪律承诺制”,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四是严肃案件查处。由校纪委牵头,严格按时限按要求完成了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5件和8个问题的15条线索,按照相关规定,学校纪委分别向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涉及部门或个人发出《函询通知书》。据复函情况,进一步分析后,组成专门调查组,对其中的 3个信访件做进一步核查。通过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对 8个问题 15条线索,进行了核查,按要求完成了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核查工作。5个信访件,属实的有2件,基本属实的有1件,不属实的2件。8个问题 15条线索,有2条线索不属实,其他 13 条线索全部属实。所有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均按期办结,无立案和处理人员。追缴资金四笔,共计58895元。3.关于“经费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学校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虚假发票、白条子违规报销和公款私存等问题;课题项目经费、校领导基金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存在用途不符、自审自批、乱开支的问题。如用课题项目经费、校领导基金报销电话费、发放酬金;学校发放补助名目繁多,校领导重复领取补贴”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理念,严肃财经纪律。明确要求由校纪委和计划财务处牵头,结合“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开展财经法规知识讲座,要求全校各级各部门尤其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法治观念。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监督。明确要求由计划财务处牵头,清理学校现有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加快“废改立”的步伐,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目前,财务处正在进行这项工作,包括修订4个原有规章制度、新制定10个规章制度,已经制定出台了《云南开放大学财务管理办法》、《云南开放大学财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云南开放大学工作调剂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等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明确要求由科技与发展规划处牵头,清理学校现有的科研管理管理规章制度,加快“废改立”的步伐,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目前,正在进行这项工作,包括废止1个已经过时的制度、修订11个原有规章制度、新制定2个规章制度,已经制定出台了《云南开放大学科研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云南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云南开放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四是专项整改“虚假发票、白条子入账”问题(“虚假发票”是指开具发票时间与报账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发票;“白条子入账”是指个别奖励金以领代报情况)。学校已经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了开具发票时间与报销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不允许白条子报账等。五是专项整改“公款私存”问题(“公款私存”是指学校发给二级办学单位的招生奖励金,总部受二级办学单位委托,以银行打卡方式直接支付给个人的行为)。学校拟定了《云南开放大学关于开放教育绩效评价奖励金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从今年起省校对二级办学单位发放绩效奖励金以“公对公”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由二级办学单位自行发放。六是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用课题项目经费、校领导基金报销电话费、发放酬金;学校发放补助名目繁多,校领导重复领取补贴等问题,由学校纪委牵头,逐一进行了自查核实、专项整改,而且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
4.关于“廉洁自律方面要求不严,班子成员未能起到表率作用,存在巧立名目发放现金、领取二级学院所发‘奖金’;学校后勤集团工会小组违规将工会活动经费发给个人”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召开会议,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对班子成员进行理想信念宗旨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学习教育,要求大家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严于律己,起好表率作用。二是学校党委班子成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作出决定:凡是班子成员都不能在二级部门领取奖金、津贴等酬金,奖励性绩效工资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发放。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对过去已领取的二级部门奖金、津贴等酬金和奖励性绩效工资超量部分已及时做了清退。同时,由纪委牵头,制定了规定,要求全校系统,凡上级部门领导,都不准领取下级部门发放的奖金。三是由工会牵头,制定和完善了工会经费使用办法;后勤集团清退了以现金方式发放的工会活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