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练兵意见_业务大练兵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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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大练兵工作意见

为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有效提升全员业务素质,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培养一支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国税干部队伍,根据区局工作实际,特制订2008年业务大练兵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业务大练兵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有效强化区局业务培训工作,贯彻以考代训原则,提升干部学习能力,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学习理念,坚持抓培训与抓业务工作并重,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着力培养税收事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高技能、复合型人才。通过业务大练兵,实现“四个明显”,即:学习风气明显转变、培训力度明显加强、学习能力明显改善、业务素质和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二、要达到的目标

1、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人员岗位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

2、在全省财会技能达标考试中,应考人员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

3、在省、市局组织的考试中,我局在全市各县区局总排名中要力争进入前六名。

4、在市局组织各类培训班的结业考试中,我局参训学员至少2人进入前10名。

三、参加人员范围

各基层单位、机关业务科室在职干部全部参加业务大练兵。机关非业务科室人员的培训另行安排。非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人事

教育科、监察室。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办好“两个练兵班”。

封闭练兵培训班、每月业务练兵讲坛。

1、举办业务骨干封闭培训班,年内计划举办四期,地点暂定省税校。区局举办的培训班,采取封闭培训,每期15天,上晚自习,严格考勤。开班期间,人事教育科要靠上管理,如实记录学员到课情况。培训期间,所有参训人员不得请假外出,确因特殊事由需外出的,要填写请假审批表,向区局主要领导请假。无故缺勤、未获准假擅自外出的一律作旷工处理。训后组织结业考试。

2、开设每月业务练兵讲坛,确保出席率(每个单位出席率不得低于90%),每月一次,外聘教师或由本单位内部教师授课。外聘教师授课由人教科负责组织,内部教师授课由税政、征管等业务科室负责组织。上课采用交互式教学,如有对授课内容的不同意见,可以及时提出,由授课教师进行现场解答。讲坛结束后,各单位组织集体讨论,分析讲坛的成功与不足之处,对每次业务练兵讲坛的培训效果提出评价意见。

(二)规范日常学习管理。

1、税政、征管、所得税等部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研究年度业务培训的重点内容,并于春训结束前报送人事教育科。

2、人事教育科汇总各部门培训需求,结合省市局关于培训、考试的规定,下达每月业务培训重点内容。各单位根据区局下达培训

重点内容,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干部学习。

3、人事教育科每月不定期对各单位制订计划、组织学习情况(集中学习记录、培训考勤、个人学习笔记等)进行检查考核。区局确定的每月培训重点,作为当月抽考试题的主要内容。

4、海量题库练习,坚持一月一练300题。税政、征管等业务科室根据区局业务培训计划、最近重要业务文件精神,搜集、整理相关内容的练习题库,每月15日前报送人事教育科(每份练习卷至少300题,当月练习卷要以当月培训计划内容为重点题目)。人事教育科印发、收缴练习卷。

(三)组织“双考一赛”。

1、“双考”包括抽考和统考,每月一抽考,每半年一统考。“一赛”是指业务尖子竞赛。抽考由区局抽取人员参加,统考范围为业务岗位全体干部,业务尖子竞赛参考人员由各单位推荐。

2、“抽考”一月组织一次,根据单位人数、年龄梯次按10%-40%的比例抽取参考人员,代表本单位参考。抽考成绩作为对单位和个人的考核依据。

3、“统考”每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全员参加考试。统考成绩作为综合评价体系的重要依据。

4、业务尖子竞赛,年内组织1-2次。各单位按规定比例推荐本单位业务尖子参加竞赛,无年龄限制,参加业务尖子竞赛进入前5名的直接纳入区局专业人才库管理,享受相关待遇。

(四)实行培训工作定期通报制度。

主要通过正式文件或潍城国税信息通报培训工作相关事项。

(五)严申“学习日制度”。规定每周四下午(1:30-4:30)为业务学习日,周五下午(1:30-4:30)为政治学习日。学习日规定时间内非重要公务不得脱岗,所有干部必须在岗学习。人教科建立学习日检查周记,每周组织全面检查,凡经检查不在岗或未组织学习的,本周周六上午必须由单位统一安排补学,人事教育科安排检查。

(六)末位强制补训制度。根据统考成绩,排名后十名的干部一律安排休息日强制补训。确定补训的干部,自确定补训之日起,连续八个休息日安排补训,补训地点为干部本人办公室内,所在单位负责管理,人教科检查,参照培训班管理规定对补训出勤进行考核扣分。补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补训达到八个休息日后方能安排补考。补考成绩合格者可恢复原岗位工作及工资福利;补考仍不合格者继续离岗培训,直至补考合格。

(七)考核及奖惩规定。

1、封闭培训班。请假超出一个工作日的(含),扣学员所在单位2分。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每超出一天扣学员所在单位4分,同时对学员个人给予每次100元的经济处罚。培训班考试成绩排名,根据“双考一赛”的考核规定进行加扣分。

2、练兵讲坛。出席率每低于90%一个百分点,扣单位工作质量考核分2分。迟到、早退视为缺席。

3、双考一赛。抽考、统考、竞赛成绩纳入考核。每次考试前

3名,按成绩排名分别给予6分、4分、2分的加分奖励。每次考试成绩排末位的单位,扣工作质量考核分6分。年底汇总各单位考试情况,对总成绩排名第1、2、3名分别给予8分、6分、4分的加分奖励,对总成绩排名末位的单位扣工作质量考核分数8分。

4、业务学习日。单位组织的学习日培训,每缺1人次扣1分,未组织培训又不未在本周六组织补训的每人次扣2分。各责任科室未按要求提报练习卷的,每次扣1分;各单位未组织答题、或答题不认真的,每人次扣1分。

5、省、市局业务考试。在省、市局组织考试中取得较好名次,受到省局、市局表扬的,根据考试组织单位的级别,每人次给所在单位分别加10分、5分;同时对取得优异成绩、为区局赢得荣誉的个人给予重奖,具体奖励金额根据考试的重要性、考试结果由区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五、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为搞好业务练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局成立业务练兵工作领导小组,由安成云局长任组长,徐来成副局长任副组长,许同华、姜颖、刘伟黎、徐传增、葛孚河、孙鸿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为保证培训效果,加强对培训、考试工作的督导,区局党组指定一名副局长靠上抓培训班管理、考试竞赛的组织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教育科,具体负责业务练兵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

(二)宣传动员。各单位要注意做好培训练兵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大力度督导,全力抓好全员业务大练兵,切实把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起来,在本单位内部迅速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尽快在全局形成一种比学习、比业务的良好风气,使全员的业务能力在年内有明显提升。

(三)责任分工。税政科、征管科、所得税办公室负责业务练兵讲坛内部教师授课的具体组织工作,同时做好培训资料的搜集、题库的建立;办公室负责培训、考试场地的落实等后勤保障工作,配合搞好业务练兵的宣传、通报等工作;考核办根据区局规定严格落实对各单位培训、考试相关工作的考核,同时督导各单位将考核分数严格落实到个人;人教科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加强与省税校等培训机构的联系,抓好对各单位业务学习日的检查督导,同时组织好业务考试、技能竞赛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区局安排,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全员业务大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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