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建立农牧团场反腐败体系_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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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何建立农牧团场反腐败体系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在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预防腐败的工作,明确提出要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新形势下,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第四代党的集体,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当前形势,深入分析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5年1月,中央正式颁布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它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兵团农牧团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就要在加快新型团场建设的进程中,以推进内部改革、规范权力运作、加强经营管理为重点,围绕重大决策、资金运作、产权交易、财务管理、选人用人、营销采购、工程项目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同步加大治本抓源头的力度,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积极探索有效防范腐败的途径。
一、积极开展诚信和道德教育,努力从源头防腐 团场要配合社会诚信和道德建设,着重做好基层领导和党员干部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宣教工作要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建设好一支宣教骨干队伍,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宣传栏、专题教育材料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形势,同时围绕团场的中心工作,进行主动、正面的宣传和引导,积极维护团场的生产经营秩序,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好年度政治学习安排,确定全年学习重点和研讨课题,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责任制,更好地把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团党委的要求上来。基层连队的领导干部也必须掌握一些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新时期科学发展观方面的立场、观点、方法,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普通党员要确立正确的“两论三观”,认真履行党员八项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支部要注重解决职工对团场重大决策认识上的疑点、难点问题,保证职工群众思想认识统一,营造安全生产、和谐经营的良好舆论、文化氛围。
二是不断深化对职工群众的道德教育。贯彻以德治国方略,通过以诚信建设为核心的“三德”教育,促进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形成和养成。团场要每年坚持开展“道德教育宣传月”活动,与日常的行为规范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树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遵章守纪、奉献社会的理念和精神,还要经常开展一些职工参与面广、参与积极性高的“平安家庭”、“和谐家庭”等创建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培养职工孝亲敬老、尊老爱幼等高尚品质,通过各项道德教育活动,使职工成为具有较好的思想品德、有一技之能,懂生产会经营、乐于奉献的新职工。
三是广泛开展普法教育。贯彻依法治国方针,通过有计划的普法工作,加强遵纪守法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做守法公民、遵纪员工。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明确权利和义务关系,自觉参与团场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每年的党风廉政教育月为契机,以月促年,年月结合,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和职务犯罪预防活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条规,重点解决权力观问题,使干部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是谁给予的和为谁服务的问题,增强抵御腐败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两个务必”,以事为戒、以人为镜,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二、发挥党组织作用,构建民主规范化工作平台
农牧团场如何发挥好党组织作用,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变化也不断面临新的任务。发挥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优势,对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是保证企业党组织把握企业发展方向、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等的重要途径,也使企业重大决策行为有了民主规范化决策的平台。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要从加强支部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入手,把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理清工作思路,拓宽工作渠道,丰富工作内容,增强工作效果,使党支部在连队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三支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效发挥服务、保证、监督等作用,促进团场整体管理工作,提升团场的综合实力。要根据新的形势和团场实际不断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规范支部基础工作的基本内容、工作程序和各种记录,使支部工作更加规范化;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注重各项工作的闭环管理,加强过程督导和结果考核,确保党建工作质量。
(二)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团党委要坚持“管大事、管方向、管全局、管稳定”,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为团场改革、发展和稳定把关定向。认真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全面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加强对企业中心工作的指导,强化过程管理,指导监督到位,保证企业各项工作实施落实到位,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加强两级班子建设,并不断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
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要紧密结合团场的中心工作,按照《党总支、党支部议事规则》的要求,有效参与连队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讨论决定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经营、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有关问题,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党委的决议、指示在本单位贯彻落实。
(三)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明确和划分团场各级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及责任区域,各基层单位、机关部室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进行认真地分解并抓好落实工作,确保责任到人,覆盖各个重点岗位、重点工作、关键环节。依照各科室、各专业的工作特点,提出明确的、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通过责任书的签订,规范一级抓一级的责任链条,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团党委要通过定期自检和对各基层单位、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来保证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相应考核办法与连队三个文明建设考核挂钩,对党风廉政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体现工作的刚性和进行结果的兑现。
(四)构建新形势下党组织发挥作用平台
依照《党章》及有关条例、团党委议事规则、党总支、支部议事规则等,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所在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努力把党委会、支委(总支)会支部(总支)扩大会、党政工团联席会、民主生活会等作为实现民主管理、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工作平台,通报重要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信息的沟通平台,提出商讨意见建议、协调均衡“劳资”双方正当利益的联系平台。
三、注重预防和完善制度程序,保证合理有效监督 监督是惩防体系的重要环节,实现监督必须有相应的制度和机制作保证。要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财务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制度,通过制度和程序的规范性、约束性和严肃性,提高监督实效,达到预防目的。要发扬民主、维护团结,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自律意识,监督权力运行过程,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统领、协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团场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要注重预防,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关键部门、重点对象的监督,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做到预防腐败关口前移。在监督方面要通过现有相应的制度规定或进一步制定或完善制度规定,来主要作好以下四个方面的监督:
(一)通过坚持制度和建立有效机制,努力使党内监督到位
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党委各级领导班子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团领导班子要认真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工团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对团场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企业财务预决算、资本运作重大问题,企业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分配原则,多种产业的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决策等要由党委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定、决议的实施意见,党委机构的设置、基层党(总)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团场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基层领导干部的选拔等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基层连队的领导班子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总支、支部议事规则》、党政工团联席会等制度,对涉及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专责人配备和岗位调整、安全生产和经营目标的确定财务运作及各种经营的重点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要由支委会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上级党组织重要指示和决议在本单位贯彻落实的措施、党内“两先一优”的推荐上报、本单位后备干部人选确定、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负责人的推荐等,要经过支委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2、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通报和请示汇报制度。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对于团场职代会召开情况、办公会召开情况、干部年度考核情况等要及时进行通报;遇安全生产等重大事故和案件、重大突发事件、不稳定苗头等重大事项要及时通过规定渠道向团党政领导汇报;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也要按规定向团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
3、坚持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收入申报制度。每年在职代会上做总行政工作报告,团领导班子进行述职述廉,并由职工代表在职代会上对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每半年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总结并报告上级;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在基层单位的职代会上进行述职述廉逐步推开。年度考核与述职述廉相结合,基层单位副连级以上和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年终对思想、工作、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在所在支部干部考核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接受职工代表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党委组织的干部考核组也通过个别谈话、组织评价反馈等方式,提出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从而使领导班子及每名基层领导干部接受了上级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批评监督,使组织及时掌握了领导班子和干部个人情况。每年副连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收入申报,填写廉政档案,接受组织从经济收入等多方面的监督。
4、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团党委和各总支、支部每年要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组织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领导干部要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存在问题,认真解决和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班子成员之间要交流谈心和相互评议,本着增进团结、统一思想、改进工作的目的,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而提高领导班子整体和个人的工作水平。每年一度的党员民主评议,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员标准和自己的责任区任务认真对照检查,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个人总结,接受全体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5、坚持“四书一谈”制度。一是坚持纪委书记同所属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要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了解、交流情况,指导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利于共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通过谈话了解被谈话对象廉洁自律情况、对廉洁自律的认识以及对上任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打算,并代表组织提出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明确职位廉政责任义务。三是坚持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通过谈话指出被谈话干部存在问题,帮助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和努力方向,既要对被诫勉对象给予提醒和警示,也要体现组织的关怀和帮助。
(二)注重维护职工权益,认真开展民主监督
1、认真落实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对本单位重大决策、关于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通过职代会、民主议事会等形式进行讨论审议;按要求组织进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和评议;定期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廉政建设等要实行民主监督,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向主管领导、上级组织提出要求、建议,督促进行改进和处理,解决问题、消除隐患,体现职工民主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权力。
2、切实搞好团务、连务公开工作。对于涉及企业经营发展、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改制方案等要以职代会、政公开会等形式和政务公开栏、报纸、网络等渠道及时公开相关事项,增加企业管理和决策的透明度,通过多种形式对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让广大职工群众享有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获得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阳光作业的良好环境。
3、开好职工代表大会。团领导班子和基层连队领导班子要在每年召开的团职工代表大会和连队职代会上向大会报告各项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团场、连队财务工作、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职工代表要充分发表对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的意见建议,通过职代会讨论提出议案、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等方式,履行职工代表职责,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认真进行集体合同的协商谈判与签订,开展集体合同履行的监督、执行的检查,积极反映职工意见建议,协商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作好贫困职工慰问和“送温暖”。维护职工应有权益。
(三)严肃财经纪律,重视财务审计监督
1、坚持和完善干部审计制度。对于各基层单位行政正职及涉及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离任时,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离任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澄清单位的资产底数,正确评价其任期经济责任,从而对离任干部做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为继任者交清家底。与离任审计和其他审计相结合,定期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制审计,对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按计划周期安排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制审计,使审计监督常态化,以弥补离任审计相对的滞后性。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2、坚持资产经营和内控制度审计制度。对于基层单位要定期进行资产经营审计和内控制度审计,评价其资产经营情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并分析其财务、经营、管理等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合理性、全面性及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基层单位财务运作状况,确保财务审计监督的实效性。
3、坚持对基层单位资金、成本使用情况定期分析和检查制度。团场财务科应定期对基层单位进行财务检查、抽查,了解成本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指出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规范资金运作,严肃财经纪律,较为全面掌握基层单位财务运作状况,从源头上预防和防止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发生。
(四)注重信息反馈和民意导向,作好舆论监督
1、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时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反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改进提高工作,并积极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舆论导向。
2、认真对待信访举报。贯彻《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应领导干部问题的,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核实反映情况,确实存在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存在问题的要给予澄清,同时要将调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和反馈,从而使信访举报件件有落实,有利于查清和疏导问题,加强干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
3、坚持干部任用、党员发展、招工、招聘事前公示制度。通过公示,充分听取职工群众对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从而使各种权力的运用实施在群众舆论的监督之下,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大约束、监督的广度和范围。
总之,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地建立健全,要结合实际,通过制度和程序的完善,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要求,建立机制,抓好督查,主要通过使领导干部的权力受到监督和制约,避免权力失控和权力的滥用,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防止腐败产生和蔓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