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籍在沪办理身份证须知_河南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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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须知

一、河南籍在沪及长三角地区人士可凭户口簿(必须是打印规范的新户口簿,旧版手写本不予受理)、身份证、居住证或驾照其中一种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至“身份证信息采集点”办理居民长期身份证。

二、对于身份信息无效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无法办证人员,将不予受理。一代身份证换新证或初次落户的需先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将信息解锁后方可办理。

三、“身份证信息采集点”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信息采集服务。

四、申领人补办证件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需着深色带领上衣

(二)保持头发原色

(三)面部、耳部、颈部不可佩戴任何饰品

(四)不可化妆

(五)保持面部、手部清洁(为拍照、指纹采集做准备)

五、申领人在信息采集点需提供相关资料,填写真实有效的本人及户籍所在地委托人信息(包括:邮寄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六、进行信息采集时,申领人应听取工作人员安排,配合采集工作。

七、信息采集成功后,申领人应认真核对委托书信息,并签字确认。

八、委托书由信息采集点统一邮寄至委托人。

九、申领人需告知委托人在收到委托书后,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申领人户口本)至申领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十、如身份证采集照片与信息库照片差别较大,需委托人先至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签字并盖章。

十一、如需办理临时身份证,需告知委托人,先持委托书至县级(含县级)以上派出办理临时身份证,成功后由委托人将临时身份证快递至申领人(各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权限不同,最终解释权归派出所所有)。

十二、申领人应妥善保管工作人员给予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单,由本人执凭证单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是本人,不予发放)。

十三、由于申领人个人原因,造成证件补办时间延误等,与本采集点无关。特别提醒: 对重证号人员、重记录人员以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办证人员,不予受理。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四章第十六条规定“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办证简易步骤

第一步:填表;前来办证人员先填空写《河南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异地申领登记表》,请用正楷字体工整规范填写。也可通过网上下载申领登记表格,自行填写打印后与有效证件一同核查办理。

第二步:缴费;

第三步:信息采集(信息录入,指纹采集,拍照); 第四步:确认委托书并签字(两份);

第五步:领取居民身份证凭证单(并告知委托人收到委托书后立刻送往派出所)。

特别提示:证件办理需25个工作日(从委托人收送委托书至当地派出所后开始计算,除法定节假日),可通过网上查询或查看QQ群相册。

办理时间

时间:每周六、日的9:00—12:00,13:00-17:00

(如果周六、日属于法定节假日(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等)放假,则本周将停止办理)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50号沪办大厦1号楼15楼1504室(近3号线大柏树地铁站)电话:021-63230165,021-65426012

地图见下页

信息采集点工作人员四人:审核员、财务员、信息采集员、协调员。

一、审核员:

1.身份证采集的第一道关卡,是核对信息和工作流程讲解的主要人员。

2.审核员首先需引导办理身份证的申领人熟悉办证流程,检查申领人的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驾驶证、暂居证等原件或复印件),发放《河南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异地(上海)申领登记表》。

3.指导申领人填写《河南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异地(上海)申领登记表》,并重点告知申领人有关“委托人”信息填写应注意的事项。

4.申领人填写表格完毕,经审核员核对登记表填写内容准确、完整、清楚后签字确认。随后告知其到财务人员处缴费。

二、财务人员:

1.财务人员主要负责收取身份证采集的费用,编写登记表顺序并排序。

2.首先应查看登记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无误后收取申领人手续费。

3.财务员登记申领人缴费情况,并在登记表上填写顺序编号,签字盖章确认现金收讫,之后将表格按照编号排顺转交至信息采集员处。

三、信息采集员

1.信息采集是办理身份证工作的中心环节,主要负责拍照、指纹采集、登记信息录入和打印委托书。

2.信息采集员按照登记表编号顺序开始人员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时应先拍照、再录入个人信息最后采集指纹。

3.拍照需申领人着深色带领上衣(如若不符,需穿上我们提供的黑色衬衣),申领人刘海不得遮挡眉毛,面部、耳部、颈部不可佩戴任何饰品,不可化妆,需保持面部清洁。所拍照片应清楚端正,且通过程序检测审核,如若通过,保存照片名为申领人姓名。

4.录入信息时应要求申领人在场确认无误,所录入的各项信息应同登记表填写内容保持一致,完毕后保存。

5.之后进行指纹采集,指纹采集需要申领人耐心聆听语音指示,左、右手拇指各采集三次,采集完毕后提交并保存。如遇到申领人拇指伤残不能通过采集的情况时,应更改采集的手指继续采集,或在软件中将伤残的手指标识选中对勾标注再次采集。指纹信息采集完毕后保存。

5.照片上传应先录入申领人身份证号码查询申领人信息,上传申领人照片并浏览,照片确认无误后上传,告知申领人,等待省库信息审核结果。

6.省库信息审核通过后,信息采集员打印出委托书(一式两份)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单凭证》交给协调员如若不能通过审核,告知申领人原因并退钱。

四、协调员:

1.协调员负责统筹整个信息采集工作,协调安排申领人拍照、指纹采集,发放委托书等待申领人签字确认,归类委托书和登记表,填写邮政单等事宜。

2.申领人进行信息采集时,协调员应控制采集点内补办人员数量(若人数过多则告知审核员先暂停填表工作)。

3.申领人在确认委托书信息无误且签字后,由协调员归类:其中委托书一份由采集点快递至委托人,另一份存档。

4.协调员将《居民身份证领取单凭证》交予申领人,告知申领人本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单》领取身份证,并登记。告知其可以在25个工作日后电询领证日期或在QQ群相册查看本人到证情况。

5.当天审核员与信息采集员、财务人员对采集情况进行核对,协调员负责将“委托书”快递(EMS)。

6.协调员负责收取省公安厅寄回办理的身份证,并刷卡确认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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