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试用期有关规定_员工试用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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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试用期有关规定
中山市常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对所聘的业务员进行如下规定:
1、业务员必须经过初试、复试,合格后方可被公司试录用。
2、公司首先对业务员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培训期间公司不收取培训费,但记录档案。
3、培训合格后,经考核,公司与业务员签定试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月,试用期基本工资1-。2-,3-,另可根据个人表现加奖金,试用期提成。
4、试用期内业务员出差报销所有费用,业务员出差每天的生活补贴:元(含外地住宿、通信、餐费),交通运输费实报实销。
5、业务员在试用期如表现突出,可提前结束试用期与公司签定正式录用合同。6、业务员一经录用后,可享受公司的各种福利。
7、业务员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后,待遇标准为:元底薪+奖金(员工的个人表现奖)+提成。
具体提成方法如下:
⑴ 凡每月完成销售额万元者,才享有提成,提成比例为%。⑵ 如完成万元销售额者提正比例为%。
⑶ 如完成万元销售额者提正比例为%。
⑷ 奖金:公司对聘员工所采取个人表现奖,个人表现奖包括:
①员工的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②业务员出差所记录的客户资料情况。
③员工的完成任务额情况。
④员工的回款情况。
⑤员工的综合表现情况。
具体参照公司的考评表。
中山市常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3日
《业务员试用期有关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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