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权力阳光 创新廉政模式_廉洁自律阳光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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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权力阳光运行
实践廉洁依法行政
作为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既是县(区)人民政府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又是实现省以下国土资源集中统一管理的关键环节单位,承担着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国土资源市场宏观调控,切实保护耕地,维护土地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等一系列有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职责,并且还担负着本辖区内最基层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监督管理职能。因此,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廉洁奉公程度,直接影响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和相关群众利益的保护,事关本部门的形象和领导干部职工的健康成长。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反腐倡廉建设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要求: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因此,实现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是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从根本上杜绝腐败产生、实现廉洁依法行政的必行之路。1
一、通过制度化建设使权力运行全程可控
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要从深化行政改革、规范行政权力入手。一是进一步规范和清理行政权力。要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形成《行政权力清单》,明确各种行政事项权。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本级国土资源部门工作职责,明确部门内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和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能职责和廉政责任,科学合理划分各层次、各方面的权责范围,建立横向与纵向的反腐倡廉工作网络。既要进行反腐倡廉基本体系建设,搭建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体制框架,明确不同时期的工作目标和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又要重点结合各个单位的职责范围和工作特点,针对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突出制定各项具体措施,把反腐倡廉工作细则和具体措施融入到行政管理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之中,充分发挥各层级、各岗位的职能作用,相互教育激励,相互学习竞争,相互制约监控,规范权力运行,充分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教育有效、制度健全、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力、奖惩严格”的反腐倡廉工作体系。二是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可以借鉴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和方法,以细化、量化、流程化、标准化为要求,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精细化管理,通过整合优化流程,编制职权目录、监督机制明示图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非行政许可运行流
程图,编制印发作业指导手册,进一步明确各管理事项各环节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内容、格式文书、质量标准、监督措施等要素,切实规范行政行为。通过梳理具有自由裁量权的审查审核行为,公开审查审核环节和人员,量化工作标准,明确权力行使要求,制定下发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审查事项的管理,规范重点审查岗位人员的行政审批行为,实现将自由裁量权的事项具体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将审查要求细化到每个细节。
二、通过透明化审批让权力运行全面监督
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要注重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透明度。一是要严格实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和集体会审,形成权力公开运行的工作体系。重点是结合土地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法》和《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加快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的配套制度建设,实行土地规划修改调整、用地计划制订安排、用地指标分配调剂、征地、用地报批、供地、批后监管、登记发证和动态巡查、执法监察的一条龙双向全流程阳光管理,形成审批、许可、执法的封闭式全程控制。并按要求制订落实本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标准、管辖范围以及动态巡查、联合办案、案件移交、执法过错、执法责任等一系列行政执法工作措施,确保公正公平执法,集体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要充分利用现
代信息技术,将政务公开事项、政务公开栏等“搬”到门户网站上,对行政许可的事项及非行政许可的事项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要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为核心,在加大土地出让、登记、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公告、土地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等方面的公开力度上下功夫,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确保权力、资金、资源在阳光下运行。让百姓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电话、短信、信息网站等形式,了解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现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政务公开等情况。二是要拓展公开渠道提供有效便利。要不断优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在及时、有效、便民上下功夫,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要通过举办论坛、开通热线、走进基层等方式,让用地户及群众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都可以对土地管理、干部作风、权属纠纷等问题向所在辖区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网上咨询、投诉和建议,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国土资源重大决策、群众关心的问题、各级国土资源干部职工廉洁情况等真正置于群众的“阳光”监督之下。三是要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有效地促进了权利阳关运行和依法行政,但颁布实施以来遇到的问题和阻碍也很多。要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的责任,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工作培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三、通过信息化管理让权力运行高效优质
只要实行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部门,那就一定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就一定能提升效能。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项目报批时,往往因报批时间长、手续繁受到群众和用地者的诟病。要以群众和用地者的需要为“倒逼”机制,从每一个项目的每一个审批环节上增效挖潜,把每一个项目的审批过程化整为零,核定每一个环节的时限,取消不必要的环节,整合相关的环节,把外部环节内部化,努力通过手续上的简化,程序上的优化,实现时间上的快捷化。行政权力制度化建设更为权力网上快捷运行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建立审批信息系统,将有效提升办事效率。通过建立覆盖全国土系统的网络,利用专网传输平台,建成联结全系统的无纸化网络办公系统。可以实时地通过网络将业务办理流程传递到上级国土局无纸化网络监察办公系统,最终将办理结果通过计算机和大型显示屏展现出来。对每一件审批事项的审批过程实现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和信息服务等各种监察业务功能。同时也为广大用地户及群众提供了对行政
审批事项办理的投诉渠道。推行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后,由于行政权力与流程都实现了细化、固化与标准化,落实到了具体岗位和人,并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运行,每个人都希望在第一时间内处理完相应环节的工作后快速传递给下一个环节,以免在网上督办系统中出现自己岗位环节“亮红灯”的情况,形成了以办事群众和企业需要为导向的“倒逼”机制。这就在无形之中形成了激励机制,提高了行政效能。
国土资源部门既有一般公共行政管理的职能,又有代表国家处置土地资产的职能,行使土地资源资产的行政审批、处置、确认、登记、发证和查处违法案件等多项权力。因此,做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权力公开运行工作迫在眉睫。当权力真正实现了在阳光下运行,那么滋生腐败的土壤也就荡然无存,才能实现我们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