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违反同一律的现象_违反同一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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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违反同一律的现象 有这样一则笑话:唐僧师徒来到盘丝洞,唐僧被蜘蛛精捉住,猪八戒本想上前与蜘蛛精打斗救下师傅,却被女妖精的美色所迷惑,春心荡漾。唐僧只好向孙悟空求助:“悟空,快来打死这蜘蛛(只猪)!”孙悟空听到师傅求助,于是上前一棒将猪八戒打死了。
这则是因混淆了“蜘蛛”和“只猪”两个概念而闹出的笑话,它涉及到了作为逻辑思维基本规律之一的同一律,《大学逻辑导论》一书中说它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任何一种思想必然与其自身同
一。其公式可以表示为:A是A。公式中的“A”表示同一思维过程中的一个概念或命题。由于推理和论证都是由概念和命题组成的,因此,同一律是所有思维形式必须遵循的普遍规律。总的来说,同一律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如下:
一、在概念方面,同一律是说:一个概念的内容(内涵和外延)仅与其自身同一而与其他概念相区别。概念必须保持自身的同一。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确定的,不能任意改变概念的内容或把不同概念的内容混淆起来。违反这一逻辑要求,就会犯“混淆概念”或“偷
“混淆概念”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把两个内涵或外延不同的概念当做同一个概念使用的逻辑错误。它通常是由于人们缺乏对表面相似而内容不同的概念渐区别的明确把握,进而不自觉地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所产生的。“偷换概念”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故意违反同一律的逻辑要求,用一个概念去代换另一个不同的概念,进而产生的逻辑错误。举例说明:“马是吃草的”,这个命题是正确的,但有人会反驳说:“错,海马就不吃草”,在这里,反驳者将“马”的概念偷换成了“海马”,而事实上二者是不同类别的(海
马不属于马)。或者反驳者说:“死马不吃草”,在这里,反驳者将“马”换成了“死马”,立场不一致,也同样是偷换概念,也即是违反了同一律。
二、在命题方面,同一律是说:一个命题断定的内容是什么就是什么,其自身是同一的。亦即:同一思维过程中的一个命题,如果它断定同一时间、同一对象的什么属性,那它就是断定同一时间、同一对象的什么属性;或者说,它肯定什么就肯定什么,否定什么就否定什么。若就真值而言,一个命题是真的,它就是真的;是假的,它就是假的。命题必须保持自身的同一。这是说在同一思维过程
中,任何一个命题都有其确定的内容,不能任意改变其内容或把不同的命题相混淆。违反这一要求,就会犯“转移命题”或“偷换命题”的逻辑错误。比如有一次我去新校区找老同学玩,在新校区呆了一天,舍友们看见我一天不见踪影,很奇怪,等我晚上回到宿舍,老二就问我干嘛去了,我就说去新校区找老同学去了,然后就开始盘问,“男的女的?”“男的”“哦?你们发展到哪一步了?”“额„„老三,你扎的头发好漂亮啊”“是吧?我也这么觉得。”老二的本意是在八卦上,而我却把话扯到老三的头发上,从逻辑上分析,我所回答的此命题非彼命题也,犯了“转移命题”的逻辑错误,但是我的答非所问,巧妙地把话题从我身上引开,不失为一个明哲保身的明智之举。
三、在语言表达方面,同一律是说:在既定的语境中,任何一个表达概念的语词或表达命题的语句,所表达的意义都应是同一的。亦即:如果一个语词表达某概念,那它就表达某概念;如果一个语句表达某命题,那它就表达某命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例如“矛盾”这一语词,可一直古代两种作用不同的武器,可以指客观对象内部对立面之间互相依赖、互相排斥的,可以指违反逻辑规律所犯的自相矛盾错误,等等。但在特定语境下,它表达的是哪一概念,就表达哪一概念,不能随心所欲去规定或理解。语句也是这样。尽管同一语句有时可表达不同命题,但特定语境中的一个语句表达的只能是某一确定命题。例如在网络上,群里有人问群主:你对大龄单身单纯、纯洁的在读女硕士怎么看?群主答:我一向反对以年龄、是否单身、个人品格、学历状况作为对他人的评价标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我们也应摒除成见。因此,在评价女青年时,我们提倡的原则是:只以胸大论
大论英雄”里面的“胸”指的是胸怀、胸襟、气量,在这里,显而易见的,这位群主表达的是女性的乳房的意思,给人一种幽默感。又比如:我宿舍按年龄排老大、老
二、小三和小四,有时候我们会开老二的玩笑说:老二真的很二啊。在《现代汉语词典》里“二”可以指“数目,一加一后所得”,“很二”是网络新词,我觉得,“很二”里“二”的意思与“二百五”一词中“二”的意思应该很接近,指的是“讥称有些傻气,做事莽撞的人,半瓶醋”,有很好的讽刺加幽默的效果。再比如:鲁迅先生在一篇杂文中
A:B,我们当你是一个可靠的人,所以几种关于革命的事情,都没有瞒着你。你怎么竟向敌人告密去了?B:岂有此理!怎么是告密!我说出来,是因为他们问了我呀。A:你不能推说不知道吗?B:什么话!我一生没有说过谎。我不是这种靠不住的人!在特定的语境里,一个概念的涵义是确定的。A所说的“可靠”,是指一个人立场坚定,决不会把革命队伍内部的机密向敌人泄露。B故意地把它偷换为一个人“从来不说谎话’(包括“向敌人说实话”),以此为自己的背叛行为作辩护。这是肆意违背同一律关于在同一议论中应用的概念要有确定性的要求。
有些人故意违反同一律,却达到了诡辩的效果。有一个旅行者经过长途跋涉,又渴又饥,步履艰难地走进了一家酒店。“老板,请问夹肉面包多少钱一份?”“五先令一份,先生!”“请给我拿两份。”老板给了旅行者两份夹肉面包,旅行者又问:“请问,黑啤酒多少钱一瓶?”“十先令一瓶,先生!”“现在我感到渴比饿还厉害,我想用两份夹肉面包换一瓶黑啤酒,可以吗?老板!”“当然可以。”老板爽快地说。老板收起了面包,拿来一瓶黑啤酒,旅行者“咕嘟咕嘟”一饮而尽,嘴巴一擦,然后背起背包就要登程。
老板急忙叫住他,客气地说:“先生……”旅行者打断了老板的话,不耐烦地说:“难道非要我在这里住下?”“不,先生,您还没有付啤酒钱呢?”“我不是用夹肉面包换的啤酒吗?”“可是面包钱您也未付啊,先生!”“我没有吃你的面包.为什么要我付面包钱啊?”“是啊,他没有吃我的面包。”老板想,一时竟找不出对方的差错,听任旅行者扬长而去。
在这段故事中,旅行者用了偷换概念的手法进行诡辩,使对方听起来似乎有理。所谓偷换概念,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把两个不同的概念等同起来,将一个概念变换为另一个概
念。旅行者在对话过程中,是把“没有付钱的夹肉面包”偷换为“已付钱的夹肉面包”。当老板指出旅行者面包钱也未付时,旅行者又把话题由“未付钱”转移到“没吃”,而由“没吃”又推出“不付面包钱”。这一系列貌似有理的诡辩,都是违反同一律的。
综上所述,违反同一律的现象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比如“前言不搭后语”、“答非所问”等等,有时候更能显示出一个人的幽默感,有时候也会达到诡辩的效果,出现了这些情况的时候,真令人又好气又好笑,可见,生活中处处有逻辑,逻辑中处处有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