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规热点解答,想买卖分可没那么容易了_公安部交通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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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交通新规热点解答,想买卖分可没那么容易了 今年1月底,成都市交管局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升级。原计划从3月1日起,延至9月,以下就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给出解答:
1.9月前没有绑定的,处理他人电子眼违法该咋办?
2018年9月1日前,处理他人车辆电子眼交通违法仍然可以直接在便民服务渠道(蓉e行、交管12123手机APP、警邮便民服务站、银行自助机、交警窗口自助机)直接办理。
2.现在有哪些渠道可进行绑定?
主要为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上,市民可通过下载“交管12123”APP,按照提示流程在网上就能进行绑定,最多可绑定3本非本人驾驶证。线下,则可前往交警各分局,带齐相关资料进行绑定,同样只能绑定3本非本人驾驶证。
3.9月之后还能绑定吗?
不管9月前,还是9月后,都可以申请绑定。但要注意的是,通过便民渠道帮他人处理电子眼记分的,只能处理绑定后的电子眼记分。
4.绑定数量是有限制的吗?
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一辆车也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要注意的是,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超过后就不能再绑定了。
5.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时,用户需要面签后才可以申请吗?
不需要,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无面签限制要求。
6.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如何处理?
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只能处理个人名下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此外,成都市交管局提醒广大驾驶员,绑定驾驶人必须到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并提交绑定车辆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