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个人申办引进在职人才后续事项指南_深圳人才引进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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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福田区个人申办引进在职人才后续事项指南
1、成功在深圳市福田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个人申办引进在职人才的在职人员,领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入户指标卡,持材料到福田区公安分局办理《户口准迁证》。
福田区公安分局地址:福田区委大院西北侧公安分局办证大厅
2、持《调动通知》回原调出单位办理调动手续,调出单位开具《行政介绍信》。持《户口准迁证》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取得《户口迁移证明》。
引进人员户籍迁入地按下列次序原则选择:
(一)个人自有合法房产(福田区);
(二)父母或配偶户籍(福田区);
(三)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
3、到照相馆拍摄身份证数码照并取回执,持照片、回执及《户口迁移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其中,入户到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的,领取中心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前往莲花派出所办理;入户到自有房产或家属户口的,持公安部门要求的其他必要材料前往相应派出所办理。
莲花派出所地址:福田区莲花路1106号。(可坐公交车到“彩田村”站下)
福田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城管大厦西座1116 报到及入户手续须在当年度内办理。调动通知和指标卡当年度有效,跨年度失效。
4、办理完入户手续后,在职人员应到福田区委大楼1704北交回《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通知》及原调出单位开具的《行政介绍信》由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归档,入户到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的人员还须把户口卡交由中心保管。在职人员与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所有在我中心托管档案的人员应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而且在人事代理协议期间若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心工作人员。
特别提示:在职人员如在深购买社保需用到调动通知,可先办理完社保手续再将调动通知交中心归档。包括调动通知在内的重要材料建议自行复印保留复印件。
深圳市福田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办公指南
办公地点:(1)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19号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办公电话:82978013
(2)福田区区委大楼1704室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2:00至6:00
办公电话:82918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