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来人员办理暂住证的通知_北京市暂住证办理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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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为了更方便的管理外来进津务工人员,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及东丽分局开发区派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在东丽开发区工作的各单位外来务工人员(本市除外)一律重新办理(2011年度)暂住证,费用为10元/人,办理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地点为东丽分局开发区派出所(周一至周五),凡因未及时办理暂住引发的任何问题均与公司无关。

以上,望周知。

2012.02.13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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