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通固网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原_项目管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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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联通固网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
见
一、IP城域网工程(Ⅱ类工程,与169网合)
1-1 中国联通广东IP城域骨干网
1、定义:169骨干网项目是指省核心节点、地市核心节点、RR、S等核心节点设备的新建、扩容及改造
2、项目流程
(1)项目立项:由省计划部牵头组织并向总部报审;
(2)可研工作:由省计划部牵头组织向总部报审,设计单位选择采用省招固网主设计院中标单位;
(3)(一阶段)设计、监理单位、主设备施工单位的选择:由省公司网络建设部向省物资采购部提出设计服务需求,省公司物资部负责落实需求和签署合同。省公司网建部负责组织设计会审并批复设计,投资统一分摊至分公司。
(4)工程物资采购:按照广东联通物资订单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见【广东联通[2010]630号】。
(5)合同付款管理:按照省公司关于合同付款集中管控支付要求及时办理(具体见《关于优化省公司对地市分公司集中管控支付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广东财务[2010]84号])。要求分公司付款进度与工程进度相匹配。付款进度纳入省公司月度考核指标;
(5)工程验收:由市分公司向省公司网建部报批,省公司组织验收和落实批复。分公司应在可研批复后240天内(含)完成初验报备工作,360天内(含)完成终验报备工作;
(6)省公司项目负责人:项目前期(含规划、设计、主设备采购,下同)薛强、项目实施人蔡一鸿。1-2 中国联通广东IP城域网
1、省网扁平化改造;城域网核心层、汇聚层/业务控制层(含BRAS、SR)扩容的设备、板卡、端口;城域网路由器、BRAS、交换机的新建与扩容(含高端汇聚交换机)
2、项目流程
(1)项目立项:由省计划部牵头组织并向总部报审;
(2)可研工作:由省计划部牵头组织向总部报审,设计单位选择采用省招固网主设计院;
(3)(一阶段)设计、监理单位、主设备施工单位的选择:由省公司网络建设部向省物资采购部提出设计服务需求,省公司物资部负责落实需求和签署合同。省公司网建部负责组织设计会审并批复设计,投资统一分摊至分公司。
(4)工程物资采购:按照广东联通物资订单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见【广东联通[2010]630号】。
(5)合同付款管理:按照省公司关于合同付款集中管控支付要求及时办理(具体见《关于优化省公司对地市分公司集中管控支付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广东财务[2010]84号])。要求分公司付款进度与工程进度相匹配。付款进度纳入省公司月度考核指标;
(5)工程验收:由市分公司向省公司网建部报批,省公司组织验收和落实批复。分公司应在可研批复后240天内(含)完成初验报批工作,360天内(含)完成终验报备工作;
(6)省公司项目负责人:项目前期(含规划、设计、主设备采购,下同)薛强、项目实施人朱年明。
二、本地传输网工程(Ⅱ类工程):
1、定义:
(1)按本地传输网网络层次,包括核心层、汇聚层所有的设备、光缆、管道等专业的新建、扩容、优化;
(2)所需解决的业务需求包括2G./3G、室分、WLAN及IP城域网等对核心汇聚层网络的传输需求;
(3)其中光缆、管道专业,仅包括核心机房、汇聚机房之间的直到光缆及所需管道,光缆段落中设臵交接箱的按边缘层主干建设,不归属本项目;(4)含汇聚机房电源新建、扩容建设,(不含核心机房、基站电源);(5)本项目不包含边缘层扩容、优化内容。
2、项目流程:
(1)项目立项:由省计划部牵头组织并向总部报审;
(2)可研工作:由省计划部牵头组织向总部报审,设计单位选择采用省招固网主设计院;
(3)设计、监理单位、主设备施工单位:由市分按二阶段设计方式向省网建部报审,由省网建部审核并向总部报备。省公司网建部负责组织设计会审并批复设计,投资统一分摊至分公司。设计、监理单位、主设备施工单位的选择由省公司中标单位确定。
(4)传输管线施工单位选择:由市分公司按照省公司招投标相关要求确定;(5)工程物资采购:按照广东联通物资订单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见【广东联通[2010]630号】。
(5)合同付款管理:按照省公司关于合同付款集中管控支付要求及时办理(具体见《关于优化省公司对地市分公司集中管控支付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广东财务[2010]84号])。要求分公司付款进度与工程进度相匹配。付款进度纳入省公司月度考核指标;
(5)工程验收:由市分公司向省公司网建部报批,省公司组织验收和落实批复。分公司应在可研批复后240天内(含)完成初验报批工作,360天内(含)完成终验报备工作;
(6)项目入账:按时序及时入账;
(7)项目结算送审:初验批复后的1个月内完成;(8)项目决算编制报审:初验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9)项目负责人:项目前期刘晓蓉,项目建设骆益民。
三、移动基站配套传输工程(Ⅲ类工程)
1、定义:
(1)包括2G、3G移动基站传输接入对应的本地传输网边缘层设备、光缆、管道、杆路等建设内容。
(2)含新建站点的传输接入(包括由原光缆开口或由原基站引入段、光交接箱以下的管道、光缆及相应设备);
(3)含对应于移动网2G/3G专业项目中,原有站传输电路新增、调整、安全要求等导致的边缘层扩容、改造等内容。
2、项目流程:
(1)项目立项:由省网建部向省计划部报审,省计划部组织评审和批复;(2)可研工作,由省计划部组织评审和批复,设计单位采用省招固网主设计院;(3)设计:由市分公司按一阶段设计方式向省网建部报批,采用主设计院;(4)监理单位选择:采用省公司中标单位;(5)主设备施工单位选择:采用省公司中标单位;(6)管线施工单位选择:采用市分公司中标单位;
(7)工程物资采购:按照广东联通物资订单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见【广东联通[2010]630号】。
(8)工程验收:由市分公司向省公司网建部报批,省公司组织验收和落实批复。分公司应在可研批复后240天内(含)完成初验报批工作,360天内(含)完成终验报备工作;
(9)合同签订付款:按照省公司关于合同付款集中管控支付要求及时办理(具体见《关于优化省公司对地市分公司集中管控支付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广东财务[2010]84号])。要求分公司付款进度与工程进度相匹配。付款进度纳入省公司月度考核指标;(10)项目入账:按时序及时入账;
(11)项目结算送审,初验批复后的1个月内;(12)项目决算编制报审,初验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
(13)项目负责人,项目前期刘晓蓉,项目建设骆益民,***。
四、室分配套传输工程(Ⅳ类工程)
1、定义:
(1)包括室内分布站传输接入对应的本地传输网边缘层设备、光缆、管道、杆路等建设内容。
(2)含新建站点的传输接入(包括由原光缆开口或由原基站引入段、光交接箱以下的管道、光缆及相应设备);
(3)含对应于室分专业项目中,原有站传输电路新增、调整、安全要求等导致的边缘层扩容、改造等内容。
(4)投资范围内,含因室分站接入而需建设的边缘层接入主干光缆、光交箱及配套管道。
2、项目流程:
(1)项目立项(含可研):根据业务需求、总部及省分指导意见、投资规模,由地市公司网建部门将立项提交地市计划部门,地市计划部门组织立项审核,经内部自审后随室分项目向省计划部报审。省计划部牵头省网建部等部门进行评审后批复,省网建部协同对立项目标、要求等进行审核把控。计划部一次性进行立项批复,立项要达到可研的深度。
(2)设计工作:由市分公司按一阶段设计方式管理,向省网建部报备,采用省招固网主设计院;
(3)监理单位选择:采用省公司招标单位;(4)主设备施工单位选择:采用省公司招标单位;(5)管线施工单位选择:采用市分公司招标单位;
(6)物资采购:按照广东联通物资订单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见【广东联通[2010]630号】。
(7)工程验收:由市分公司向省公司网建部报备,由市分公司组织验收和落实批复。分公司应在可研批复后240天内(含)完成初验报备工作,360天内(含)完成终验报备工作;
(8)合同签订付款:按照省公司关于合同付款集中管控支付要求及时办理(具体见《关于优化省公司对地市分公司集中管控支付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广东财务[2010]84号])。要求分公司付款进度与工程进度相匹配。付款进度纳入省公司月度考核指标;(9)项目入账:按时序及时入账;
(10)项目结算送审:初验批复后的1个月内;(11)项目决算编制报审:初验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12)项目负责人,项目前期刘晓蓉,项目建设骆益民。
五、WLAN接入工程(Ⅳ类工程)
1、定义:
(1)包括WLAN站接入对应的宽带接入网或本地传输网设备、光缆、管道、杆路等建设内容。
(2)含新建站点的接入(包括由原光缆开口或由原站点引入段、光交接箱以下的管道、光缆及相应设备);
(3)含对应于WLAN专业无线项目中,原有站带宽新增、调整、安全要求等导致的扩容、改造等内容。含因WLAN接入而引起的OLT板件扩容。
(4)投资范围内,含因WLAN接入而需建设的边缘层接入主干光缆、光交箱及配套管道。
2、项目流程:
(1)项目立项(含可研):根据业务需求、总部及省分指导意见、投资规模,由地市公司网建部门将立项提交地市计划部门,地市计划部门组织立项审核,经内部自审后随WLAN项目向省计划部报审。省计划部牵头省网建部等部门进行评审后批复,省网建部协同对立项目标、要求等进行审核把控。计划部一次性进行立项批复,立项要达到可研的深度;
(2)设计:由市分公司按一阶段设计方式管理,向省网建部报备,采用接入设计院。
(3)监理选定:采用省公司招标单位;(4)主设备施工:采用省公司招标单位;(5)管线施工:采用市分公司招标单位;
(6)物资采购:按照广东联通物资订单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见【广东联通[2010]630号】。
(7)工程验收:由市分公司向省公司网建部报备,由市分公司组织验收和落实批复。分公司应在可研批复后240天内(含)完成初验报备工作,360天内(含)完成终验报备工作;
(8)合同签订付款:按照省公司关于合同付款集中管控支付要求及时办理(具体见《关于优化省公司对地市分公司集中管控支付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广东财务[2010]84号])。要求分公司付款进度与工程进度相匹配。付款进度纳入省公司月度考核指标;(9)项目入账:按时序及时入账;
(10)项目结算送审:初验批复后的1个月内;(11)项目决算编制报审:初验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12)项目负责人骆益民
六、本地管道杆路工程(Ⅲ类工程)
1、定义
(1)含因网络发展需求并结合市政改造而需提前建设,而短期内又无具体业务需求而暂不敷设光缆的管道建设;
(2)不含原道路已有管道而需迁改建设的管道建设内容。
(3)作为本地网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本项工程应与本地接入主干网工程统一规划,分项目实施。
2、项目流程:
(1)项目立项:由省网建部向省计划部报审,省计划部组织评审和批复;(2)可研工作,由省网建部向省计划部报审,计划部组织评审和批复,设计单位采用省招固网主设计院;
(3)设计:由市分公司按一阶段设计方式向省网建部报批,采用主设计院;(4)监理单位选择:采用省公司招标单位;(5)管线施工单位选择:采用市分公司招标单位;
(6)物资采购:按照广东联通物资订单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见【广东联通[2010]630号】。
(7)工程验收:由市分公司向省公司网建部报批,省公司组织验收和落实批复。分公司应在可研批复后240天内(含)完成初验报批工作,360天内(含)完成终验报备工作;
(8)合同签订付款:按照省公司关于合同付款集中管控支付要求及时办理(具体见《关于优化省公司对地市分公司集中管控支付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广东财务[2010]84号])。要求分公司付款进度与工程进度相匹配。付款进度纳入省公司月度考核指标;(9)项目入账:按时序及时入账;
(10)项目结算送审,初验批复后的1个月内;(11)项目决算编制报审,初验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12)项目负责人骆益民
七、客户接入工程(Ⅳ类工程)7-
1、本地接入主干网工程 定义:
(1)主干光缆光交接箱及其以上的光缆、管道建设;包括主干光交箱至汇聚机房或IP城域网机房的主干光缆及配套管道、主干光缆交接箱等内容;(2)包括OLT新增节点、新增OLT整机设备的规划设计。
(3)作为客户接入工程的独立子项目管理,纳入客户接入工程投资。(4)作为本地光缆网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本项工程应与本地管道杆路工程统一规划,分项目实施。
2、项目流程
(1)规划:统一规划,建设方案报备省公司网络建设部。
(2)项目(含建设方案)立项:由计划部门按客户接入工程建设流程分级管理审批;
(2)设计:由市分公司按一阶段设计方式管理,向省网建部报备,采用接入设计院;
(3)监理,采用省公司招标单位;(4)管线施工,采用市分公司招标单位;
(5)物资采购:按照广东联通物资订单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见【广东联通[2010]630号】。
(6)工程验收:由市分公司向省公司网建部报备,由市分公司组织验收和落实批复。分公司应在立项批复后240天内(含)完成初验报备工作,360天内(含)完成终验报备工作;
(7)合同签订付款:按照省公司关于合同付款集中管控支付要求及时办理(具体见《关于优化省公司对地市分公司集中管控支付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广东财务[2010]84号])。要求分公司付款进度与工程进度相匹配。付款进度纳入省公司月度考核指标;
(8)项目入账:按时序及时入账;(9)项目结算送审,完工后的1个月内;
(10)项目决算编制报审,初验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
7-
2、普通客户接入工程
1、定义(1)含集客接入、家客接入(宽带网),含设备(OLT整机新建等宽带设备)、管线(主干光交箱以下)、配线光交箱等建设内容;(2)含因单个客户接入而引起的OLT板件扩容。
2、项目流程:
(1)计划,由省公司计划部下发投资盘子;
(2)立项(含可研),由计划部门管理,由接入设计院设计;(3)设计,由市分公司按一阶段设计方式管理,采用接入设计院;(4)监理,采用省公司招标单位;
(5)主设备(OLT)施工,采用省公司招标单位;其他采用市分公司招标单位;
(6)管线施工,采用市分公司招标单位;
(7)物资采购:按照广东联通物资订单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见【广东联通[2010]630号】。其中特别明确:禁止采购主干电缆,配线电缆需于月底前上报下月采购计划和本月使用情况;
(8)工程验收:由市分公司管理。分公司应在立项批复后210天内(含)完成验收(二验合一)工作;
(9)合同签订付款:按照省公司关于合同付款集中管控支付要求及时办理(具体见《关于优化省公司对地市分公司集中管控支付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广东财务[2010]84号])。要求分公司付款进度与工程进度相匹配。
(10)项目入账,按时序及时入账;
(11)项目结算送审,子项目完工后1个月内;(12)项目决算编制报审,初验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
(13)项目负责人朱年明
九、小型汇聚机房工程(Ⅲ类工程)
1、定义(1)包括汇聚机房的新建、购臵、土建、装修、引电等;
(2)直流电源及相关配套随主专业进行按需建设,不包含在此项目。
2、项目流程
(1)立项,由省市分公司向省计划部报审,计划部组织审批;特别明确,立项前必须基本确定项目方案,并在可控时间内完工。
(2)可研,由市分公司向省计划部报审,计划部组织会审,采用无线土建设计院;
(3)设计,由市分向省网建部报批,采用无线土建设计院;(4)监理,采用省公司招标具有土建房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5)施工,采用省公司招标具有土建资质的施工单位;
(6)物资采购:按照广东联通物资订单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见【广东联通[2010]630号】。
(7)工程验收:由市分公司向省公司网建部报批,省公司组织验收和落实批复。分公司应在可研批复后240天内(含)完成初验报批工作,360天内(含)完成终验报备工作;
(8)合同签订付款:按照省公司关于合同付款集中管控支付要求及时办理(具体见《关于优化省公司对地市分公司集中管控支付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广东财务[2010]84号])。要求分公司付款进度与工程进度相匹配。付款进度纳入省公司月度考核指标;(9)项目入账,按序时及时入账;
(10)项目结算送审,初验批复后的2个月内;(11)项目决算编制报审,初验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12)项目负责人骆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