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轨道工程关键节点验收规定_地铁节点验收管理办法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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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

关键节点验收规定

(暂

行)

XX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分公司 二0XX年X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节点验收条件......................................1 第三章 节点验收相关要求..................................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XX地铁工程建设(地下车站、区间隧道)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加大安全防范力度,降低工程实施风险,明确地下车站、区间隧道施工关键节点施工条件,确保支护工程、主体结构、隧道工程、周边建筑物和管线的安全,制订《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关键节点验收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丁程,主要包括基坑开挖、盾构隧道盾构机始发/到达、旁通道开挖、矿山法隧道开挖/爆破、防水、衬砌、轨行区铺轨、设备安装等工程。

第二章节点验收条件

第三条 基坑开挖条件验收

(一)施工现场已完成设计、勘察交底。

(二)基坑围护设计和施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评审意见已予落实或整改。(三)基坑开挖、围护结构堵漏施工方案已审批,已向管理层和作业层进行了交底,监理细则已通过审批和交底。

(四)围护及圈梁(及立柱桩)已完成,满足设计强度要求。(五)地基处理已完成,已有检测报告并达到设计要求。

(六)降水(降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运行,满足开挖要求。

(七)施工现场坑外排水措施已落实。

(八)调查基坑周围的保护构筑物、管线等现有状况,以及能承受变形的能力,并且制订好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九)周围环境及基坑蠊测控制按批准监测方案已布点,且已测取初始值。(十)围护结构施工阶段遗留问题己按要求解决或已制定相应的方案。(一I.一)各分包单位资质经过审查且符合有关规定。(十二)人员、设备、支撑都已到位。

(十三)填写“钢支撑架设记录表(表F4.4.22)”的现场管理制。(十四)对本工程潜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落实抢险设备、材料、人员、方案。

和评估符合设计要求。

(三)探孔、卸压孔已打,未发现异常情况并满足开挖条件。(四)防护门已安装并启闭灵活。

(五)旁通道结构开挖、冻融变形控制施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己审批,监理细则已编制审批。

(六)监测方案已审批,监测控制点已按监测方案布置,且已测取初始。(七)人员、机械、材料已按要求到位,冰冻法施工第二套电源安装到位,试运转状况良好。

(八)相应质量保证资料齐全。

(九)对本工程潜在的风险进行辩识和分析,编制完成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并落实抢险设备、材料、人员、方案。

(十)已落实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第六条 矿山法隧道开挖/爆破条件验收

(一)施工现场已完成设计、勘察交底,已按要求完成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含各施工工艺和步骤)。

(二)竖井、联络通道各项指标满足设计要求(洞门开挖工程,洞门上方刷坡、排水、加固等技术措施满足设计要求)。

(三)测量、髓测方案已审批,腌测控制点已按蛉测方案布置好,且已测取初始值。

(四)开挖、初支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已审批(若采用爆破开挖,已通过爆破专项审查),监理细则已编制审批。

(五)开挖区域超前支护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各项指标已经达到设计要求,联络通道与隧道正线之间的支护也已完成,并达到设计要求。

(六)竖井、联络通道开挖地质状况与地质详勘吻合,施工单位己建立了“超前地质预报机制”,首段隧道已完成超前地质预报工作。(七)人员、机械、材料已按要求到位。(八)相应质量保证资料齐全。

(九)对本工程潜在的风险进行辩识和分析,编制完成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并落实抢险设备、材料、人员、方案。

洞)。

(三)车站、区间基标已建立,已通过贯通测量。

(四)重要部位放样已现场标示,并通过复核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五)车站、区间渗漏情况满足设备安装条件。(六)相应质量保证资料齐全。

(七)已落实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第十条 其它关键节点验收

业主、设计、施工或监理等单位认为施工安全风险较大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的工程亦应进行关键节点验收(如国铁等重要建(构)筑物的穿越、重要古建筑物的保护等)。

第三章 节点验收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 节点验收程序

(一)各项工作准备完成并经监理单位复核确认后,由施工单位按程序向建设分公司提出节点验收申请。

(二)建设分公司根据申请要求,召集设计(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主管)、监理(总监、总监代表)、专家、相关质监站等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关键节点进行验收。验收小组组长由建设分公司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由土建项目部负责人和总监担任。

(三)现场验收主要流程:施工单位对验收条件进行工作小结_监理单位对验收条件进行监理总结一设计及相关单位对验收条件发表建议和意见一验收小组进行现场踏勘并检查相关资料_专家对验收条件进行技术评估_质豁站对本次验收程序进行监督一验收小组形成关键节点验收报告(见附件)。

(四)若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具备关键节点施工条件;否则,施工单位 应继续整改、完善,直至具备关键节点施工条件。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要求各部门、各施工、监理、设 计等单位按要求做好关键节点验收工作,确保关键节点施工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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