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_督查审计工作细则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督查审计工作细则”。

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1月7日 点击率: 49

工审会字〔2012〕8号

关于印发《工会审计整改督查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已经全总十五届经审会第十次常委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012年11月8日

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健全工会审计监督制度,促进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审计整改督查是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情况进行的检查和回访。

第三条 经审会负责组织实施审计整改督查工作。第四条 审计整改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被审计单位对移送处理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建议的处理情况。

第五条 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可在下一次对该单位审计时进行审计整改督查。第六条 被审计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单独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审计整改督查:

(一)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

(二)明确提出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不采取整改措施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的;

(四)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不充分的;

(五)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措施不适当的;

(六)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要求有异议或误解的;

(七)非定期审计项目;

(八)经审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 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审计整改督查的,经审会应当自收到被审计单位出具的整改报告之日起90日内实施审计整改督查;未收到整改报告的,应当自出具审计报告之日起120日内实施审计整改督查。

第八条 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审计整改督查的,经审会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整改督查通知书》,说明审计整改督查的方式、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及时间安排等事项。

第九条 审计整改督查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 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完成后应当撰写《审计整改督查报告》。《审计整改督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审计项目名称、审计依据、审计时间、审计方式等;

(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及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对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评价;

(四)整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对某些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审计事项,被审计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审会审查同意后适当延长整改期限。延长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90日。

第十二条 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应当纳入经审会年度工作计划。第十三条 经审会发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不当或整改不充分的,应当予以指导,提出二次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对未按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进行整改的,经审会应当予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仍拒不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各省级工会经审会可以根据本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督查审计工作细则 审计 工会 整改 督查审计工作细则 审计 工会 整改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