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墅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_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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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墅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芦墅小学具有某方面共同兴趣爱好的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钟楼区教育文体局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第五条
学生社团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日常管理工作由教导处负责,学校其他部门大力支持和配合。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登记与注销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成立必须经过论证,确定该社团有成立的价值和意义后,制订明确的宗旨、组织章程及相关制度,向学校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并应及时到学校教导处办理登记手续。主要程序有:成立筹备组→制订章程→提出申请→批准成立→吸收成员→举行选举→宣布成立→上报学校。
第八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社团学生原则上在6人以上;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三)有1名主持教师和若干指导教师;
(四)有社团章程和管理制度;社团章程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名称、宗旨与目的、社团负责人职责及选举办法、社团的活动方式、社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其他必要事项。
(五)有社团团长(由学生担任);
第九条
社团如果因故无法继续存在,或者因故收到学校正式注销通知的,须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各小学成立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各校教务处具体管理。第十一条
学校分管部门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登记和备案;(二)牵头组织对学生社团实施定期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四)受理社团成员的申诉,对学生社团违反本办法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五)负责学生社团骨干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对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培训。第十二条
主持(指导)老师应熟悉社团的活动内容,能对社团活动进行指导,并能认真、负责地对社团成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开展除校内活动以外的开放性活动,必须报学校批准,且制定好安全预案。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考核和奖励
第十四条
对社团的考核主要包括组织保障、课程研发、实施过程和活动成效四方面。
第十五条 学校侧重对社团活动的过程评价,社团和社团负责人要积极参加区文教局组织的星级社团及先进个人评价考核。
第十七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常州市芦墅小学制定、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起实施。
常州市芦墅小学 2012.2
芦墅小学学生社团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是有序开展社团活动的前提和保证,为保障学生社团建设科学发展,高效发展,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黄志勇校长为组长,王辉副校长为常务副组长,各中层领导及班主任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责任与义务
1、各社团主持人、指导教师、班主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社团成员和本班学生活动过程安全负责。
2、班主任必须安排好本班学生到指定场地参与社团活动,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社团活动安全教育。
3、社团主持人及指导教师每次活动前和结束时要对本社团成员进行点名,并登记入册,有成员未参与活动,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排除安全问题。
4、体育类社团主持人及指导教师需对成员体质健康进行全面了解,参与活动时充分考虑安全因素。
5、社团主持人及指导教师在开展活动前需检查活动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做好处理。
6、如需外出学校开展社团活动,必须书面申请,并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得到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7、社团内活动,主持人及指导教师要制定好活动方案及安全预案。
8、参加各级比赛或展示,班主任、主持人及指导教师要注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
9、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10、社团活动需用到剪刀等利器,必须由指导教师统一管理,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11、活动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12、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社团成员。
13、如出现安全隐患,非社团主持人或指导教师有义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
常州市芦墅小学 2012、2
芦墅小学学生社团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践行“以人为本、多元发展”的育人理念,注重学思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创设更多有利于学生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的平台,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目标
1、学生社团是现代学校建设的重要资源,随着课外教育活动的不断拓展,学生社团已经成为发展学生自主管理的新型课堂,成为课外教育活动有效开展的重要载体,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2、学生社团活动方式灵活,活动内容丰富,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己爱好与技能的广阔舞台。通过这一展示舞台,锻炼队员的身体素质,促进队员身心发展;培养队员的竞争意识,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丰富队员的知识,尽最大可能地发挥出自己的才智,挖掘自身最大的潜力。
3、学生社团在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中起到了提升层次、构建载体、凝聚学生、群体示范的作用,从而形成学校的品牌项目。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项目、制定章程
(二)制定活动计划和预期目标
(三)进行招生、组建组织机构、培训。
(四)按计划实施。
(五)收集、整理原始资料(文字、图片、录象)
(六)收集学生收获和老师、家长对孩子参加活动的评价、感言
(七)将活动过程和成果进行展示
四、实施措施
1.规范的团队建设。
社团由学生根据兴趣爱好自愿报名,学校统筹安排组成,在学校教导处备案。每社团设指导教师1名或若干。社团小干部由社团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必须有较为明确的分工。每社团需有学期活动计划、总结,流程规范。
2.鲜明的社团章程。
(1)有名称:社团提倡有特色、有亮点,有符合学校文化、培养目标社团特色、富于童趣的社团名称。
(2)有团训:有一句响亮的团训,以队员为本,突出社团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3)有要求:章程中要条目化地明确规定对社团的成员、指导教师的相关职责,活动性质、活动内容等的具体要求。
3.丰富的社团活动。
(1)有完整的年度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活动总结。(2)有相对固定的活动时间、活动地点。
(3)有明确的活动内容,社团在教导处的指导下,自主管理,根据指导教师安排的活动内容有序、高效开展社团活动。4.振奋的精神面貌。
社团要通过用符合社团成员兴趣爱好的活动,充分调动社团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每个成员能够把自己作为社团的主人,充满热情、兴趣浓厚地参与社团活动。
5.成果展示
在每一次社团内的活动中注意积累各种原始材料(方案、计划、总结、活动图片),为日后的展示活动提供充分的保障,并力争通过丰富多彩和形式多样的活动,能很好地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学生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能力、陶冶情操。
6、评价与奖惩
对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会员,社团负责人可上报教导处给予表彰及鼓励;对社团指导教师,在绩效工资考核中给予体现。
常州市芦墅小学
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