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务聘任评价指标体系实施细则()_教师评价指标体系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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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务聘任评价指标体系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漳教职改[2005]1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聘任考评委员会(名单附后)研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基本条件:竞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职业道德,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已取得相应任职资格证书,身体健康,能履行所竞聘的教师职务工作职责。

第三条根据省职改领导小组(闽职改字[1993]18号),省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闽教人[2005]14号}文件规定,下列人员暂不参加竞聘:

1、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情节严重者;

2、受刑事惩处及开除留用处分正在执行中和正在被立案审查人员;

3、刑满释放、劳动教养期满后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

4、受党内的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以上者;

5、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反《教师法》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搞有偿家教的,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6、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或窃取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的人员;

7、上年度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人员;

8、连续病休一年(含一年)以上或擅离岗位,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9、因停薪留职、借调或单位内部工作变动等原因,完全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10、从外县(市、区)调入,考察期未满3个月的人员。

第四条按本评价指标体系实施细则积分低于70分者,不能聘任为中级或高级职务。

第二章学历与资历:10分(本项不封顶)

第五条学历:大学本科毕业得6分(以本科文凭入伍的另加1分,获学士学位另加0.5分),专科毕业得4分,不达标但取得初中专业合格证(含免试对象)得3分,达标的第二学历另加1分,研究生毕业9分。

第二学历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本文规定的学位、学历均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家教育系列。

第六条 资历:

1、教龄:教龄每年0.5分,非教龄的工龄(按实年计算)每年0.3分。

2、职称:具备高级任职资格计3分,每聘任一年加0.4分;具备中级任职资格得2分,每聘任一年加0.3分;具备初级任职资格计1分,每聘任一年加0.2分。聘任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

说明:教龄分与非教龄的工龄分可累计,但不得重复计分;就低竞聘时资格分可就高计算,同时高一级任职分与低一级任职分亦可合并计算;同一级竞聘时,低一级任职分不能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度任职分按零分计算。

第三章出勤情况:4分

第七条 出勤情况:

1、近三学年,准时上下班,出满勤者得4分;

2、病假:每天扣0.05分(因公受伤及法定假期除外)。不可抗拒的重大疾病三个月、当男满50岁{女满45周岁}及以上的教师累计满一个月、其它教师累计满半个月后开始扣分。

3、事假:每学年超过五天开始扣分,每天扣0.2分(法定假期除外);

134、旷课:每节扣0.5分,教师例会及学校安排的监考每场次按两节考勤;

5、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教研组会议、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无故缺席每一次扣0.2分;

6、根据学校值勤或抽查登记,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说明:①.以上扣分可累计,扣完本项分为止;②.出勤情况由学校行政会按相关管理制度根据办公室、教务处、年段等部门对教师上课、教研、例会等活动的考勤得出结论,学校定期统计、公布考勤结果,逐学期汇总;③没有经批准的请假条为依据的病假、事假视为旷课;④法定假期以漳教人[2004]48号文为依据。

第四章教育、教学工作情况:65分(以下各项均封顶)

第八条教学工作量情况:12分(取三学年的平均分)

1、课时量:10分

①.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高中语、数、英10-14节,初中语、数、英12-14节;高中理化生政史地12-14节,初中理化生政史地12-16节;体育、信息技术12—14节;音乐、美术、劳技等14—16节。(担任高

三、初三毕业班高考、中考科目的教师工作量按1.5倍计算;同一学科跨年级或跨学科的教师周课时数加计2节;兼任学校其他工作的教师,满工作量的标准可酌减,但需学校行政会认定。)

②.在职的校级领导任课时数达同一学科专任教师的1/4;因年龄切线退下领导岗位现任学校督导员的原校级领导,工作时数达学校规定要求的;其他正职的学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达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3,为满工作量。

③.近三学年,上述教师总的教学工作量达到满工作量要求并且每学年完成学校规定工作量得8分。每学年的班生数以50人为标准,每增加5人每节增加0.1节(最多加计0.4节),核算后得周课时数m,设学科周课时下限为a。

超工作量计分按公式:8+(m-1.5a)节×0.5分/节;

未满工作量计分按公式:8+(m-a)节×0.5分/节。

2、听课:2分

每学期完成听课节数12节(见习期教师20节),并有听课笔记,经教务部门检查合格得2分。少1节扣0.5分,扣完为止。取三年平均分,由教务处认定。

第九条备课、编写教案情况:3分(取三学年平均分)

1、每学期初,能制定出所教学科的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能充分利用课程资源,丰富、发展教材,精心设计教、学活动,有特色,实用性强,课后注重反思、补充的为A级,得3分。

2、有备课、有写教案,但以教为主的为B级,得2-2.5分。

3、备课欠认真,教案简单的为C级,得1-1.5分。

4、学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教案时不能提供教案者每次扣0.5分。

第十条批改作业、试卷情况:3分(取三学年的平均分)

1、教研组长根据学期常规检查评定等级分数、学年评定分数。

2、语、数、英、理、化及高三政史地生A级2—3分,B级2—2.5分,C级1.5分;其它高中会考、初中中考科目:A级2分,B级1.5分,C级1分,其它学科0.5-1.5分。

第十一条授课情况:8分(取三学年平均分)

1、准时上、下课、上好每节课,加强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以学生为本,教学设计科学,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安排合理,学生或听课教师评价好,得7-8分。

2、以上评价内容做得较好的,得5-6分。

3、以上评价内容做得一般的,得3-4分。

4、以上评价内容做得不好,同事、学生评价差的,得0-2分。

说明:以上等级对应教师年度考核的等级。

第十二条教学质量情况:13分(取三学年平均分)

按《学校年度考核细则》进行考核:A级得13分,B级得11分,C级得9分,D级得6分,E级得4分。第十三条公开课教学情况:4分

1、完成学校规定的校级公开课教学任务,效果好得2-3分,取三学年平均分。

2、承担全省及以上范围组织的公开课教学,获好评者,一次另加2分。

3、承担全市范围组织的公开课教学,获好评者,一次另加1.5分。

4、承担全县范围组织的公开课教学,获好评者,一次另加1分。

5、承担校际范围组织的公开课教学,获好评者,一次另加0.5分。

说明:同一课题,多次开课取最高一级计分;近三年公开课教学可累加。

第十四条专任教师和行政人员教书育人或行政履行情况;13分

1、专任教师:13分

①.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3分

经学校推荐,指导、培养学生参加由教育教学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活动。同年、同级、同类比赛取得最高一人次计分,三年可累加。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一般为一名,若超过一名,得分由指导教师平分。

国家级一等奖得3分,省级一等奖得2.5分,市级一等奖得2分,县级一等得1.5分,校际一等奖得1分,校级一等奖得0.5分;

二、三等奖分别比一、二等奖降0.25分。

②.班主任工作及其他工作5.5分(a、b只能选其一,取三学年平均分)

a、近三年,能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班级班风良好,学生无违法违纪现象和安全责任事故,每学年得1.5分;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现象及安全事件,每学年得分0.5—1分;出现重安全事故,每学年得分0分;由学校认定。

所任班主任的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级(或文明班级),校级得0.5分,县级得1分,市级得

1.5分,省级得2分,国家级2.5分。

b、学校行政人员、年段长、教研组长、教师达三人以上的备课组长、生管员,组织兴趣小组正常开展课外活动的各学科的教师,从事保卫、卫生、电教、实验、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师,常年积极协助处室领导工作的教师及兼任学校其他工作的教师(根据工作量的大小,由学校确定对象)。

上述人员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师生反映好,每学年得0.5分。经学校考核,成绩突出者每学年加0.5—1分。

③.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1.5分

以年度考核得分(总分3分)的1/2计分,以三学年平均积分;体音美教师已在“组织兴趣小组正常开展课外活动”项目得分此项不再重复计分。

④辅导、转化后进生情况:3分

以年度考核分的3/4计分,以三学年平均积分。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受学校以上批评,此项不得分。

2、兼任党政管理工作的学校处室正主任及以上的行政人员既可按上述专任教师的评价标准考核,也可按下列评价标准考核,但只能选其一。13分

①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党政管理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显著的,为一等,得13分。

②能履行岗位职责、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较强,取得一定成绩的,为二等,得分比中级职务以上专任教师的此项平均分多20%。

③能履行岗位职责,为三等,得中级职务以上专任教师的此项平均分。

④因渎职造成学校或部门工作出现较大失误,教工意见多,视情扣分直至该项不给分。

说明:一、二、三等的人数分别控制在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人数的30%、50%、20%以内。每学年,学校必须对以上每位人员进行考核,确定等级。竞争上岗时,以三学年平均等级计分。

第十五条指导培养教师情况:3分

1、教研组长及以老带新的指导教师(有聘书或学校备案),能较好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制定培养计划、措施,使培养的教师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每学年得1分。

2、承担指导实习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并获得好评,有聘书或教务处认定的,得0.5分。

3、所培养的教师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课堂教学评优活动中获奖,指导教师分别得3、2.5、2、1分。

4、在县(市、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研讨会上,举办个人讲座,介绍教育教学经验,反映效果好的,每场得1分。校级每场得0.5分。

第十六条教研教改工作:4分

1、积极参加教研组、备课组举行的各项教研活动,能主动与同事进行交流、研讨,表现好,每学年得1分;无故不参加教研组会活动每次扣0.2分,由教务处、教研组长认定。

2、承担校级教研、课研项目,有较完备的材料,取得一定成效的,加0.5分。

3、承担县(市、区)级以上教研、课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效,有经验总结的,加0.5分。获取证书或验收合格的再加0.5分。

第五章继续教育:3分

第十七条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规定,三年内能参加组织培训和自觉完成自学学时的,得3分,达不到者按比例扣分,无故不参加组织培训者,此项不得分。

第六章撰写发表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论著等情况:5分

第十八条近三学年,所撰写发表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论著,必须联系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同一内容的文章、论著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可就高计分。

1、在国家CN级本学科学术杂志发表,每篇5分。

2、在省CN级权威性学术杂志上发表,每篇4分。

3、在CN级教育刊物(增刊号除外)发表、字数在一千字以上,或在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教材(练习册除外)5万字以上的,每篇(部)得3分。

4、省级汇编(含非教育刊物或增刊号的CN级及有书号的文章)每篇得2.5分。

5、市级汇编,每篇得2分。

6、县(市、区)级汇编,每篇得1.5分。

7、校级汇编,每篇得1分。

第七章个人获奖情况:3分

第十九条个人获奖情况:

1、获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含省教育厅、人事厅联合表彰)综合性表彰者,得3分。

2、获地厅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2.5分。

3、获县处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2分。

4、获乡镇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1.5分。

5、获校级综全性表彰者,得1分。

6、获得学校达标奖的毕业班考试科目的教师,得0.5分,超标的得1分。

说明:①.综合性表彰指闽教职改[1998]019号、020号规定范围,获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与其它部门联合联合表彰的教育、教学方面的单项奖按同级综合性表彰的,比同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少0.5分;②.第1-5款同年度、同项多级表彰,均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③第6款得分可以与前5款的最高得分累加。

第八章骨干教师培训或学科带头人培训:2分

第二十条经国家、省、市三级培训获证书的骨干教师,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得2分、1分、0.5分;省级学科带头人1分。(两项只取一项)

第九章综合评价情况:10分

第二十一条根据竞聘教师近三学年来的政治思想表现、育人工作、完成学校安排的任务(包括评价标准中没体现分值的其它经常性、临时性、突击性等工作)、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群众评价分:随机挑选N(N≥60)个教师代表对每位竞聘者进行民意测评,以竞聘者所得票数n计算得分:P=4n/N。

2、行政领导及聘任考评委员会评价分:行政领导及聘任考评委员会M人,竞聘者按得票数m计算得分:Q= 4m/M。

3、在毕业班教学工作中,教学成绩特别突出、贡献较大者,校长室给予1-2分奖励。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第三章至第九章对教师工作的考核,以近三学年的时间为界限。

第二十三条第二章不封顶外;第三章至第九章项得分实行封顶,不计负分,分数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试行)经学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获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报同级教育职改部门审批,人事职改部门备案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从事教研、督导、电教、实验等工作的教师参照本标准执行,对其中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由学校(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分别作出评价。

第二十六条培养学生在国际奥林匹克竞赛获铜牌以上奖励,指导教师从获奖当年起,六年内,学校聘任其相应的任职资格。

第二十七条本评价指标系实施细则(试行)由学校聘任考评委员会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评价指标体系实施细则(试行)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福建省xx中学

XXXX年XX月XX日

附: 学校聘任考评委员会

主任:XXXX

副主任:XXX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下设办公室: 主任――XXX副主任――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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