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地税〔〕45号_地税预缴税款表
江地税〔〕45号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地税预缴税款表”。
四川省江安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江地税„2008‟45号
关于落实新农村建设自查情况的报告
江安县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江委发„2008‟3号、江委办„2008‟13号、江新农领„2008‟4号和江新农领„2008‟5号文件精神,在抓好税收工作的同时,有计划安排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蹲点帮扶,做群众的贴心人,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现将我局开展和落实新农村建设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局党总支、各支部和各税务所把支持新农村建设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并和机关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在全县地税系统上下形成了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浓厚氛围。县局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同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形成了党组负总责、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组织不力、工作走过场的通报批评,及时纠正。
二、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认真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深入到企业、个体户、居民社区开展送税收优惠政策上门活动,让广大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税收减免政策。至11月底,我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共计156户,减免税款422万元,其中下岗再就业优惠129户,减免税款30余万元;落实民政福利企业减免税1户,减免税款110余万元;落实其他税收优惠政策21户,减免税款120余万元。
三、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部门帮村、党员帮户”结对帮扶精神,采取“一帮一”或“几帮一”的形式,开展帮扶村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
(一)地税干部慰问大井社区困难户
9月份,我局纪检组组长刘伟同志率领本局12名帮扶责任人,在大井镇和底蓬镇党委、政府领导的陪同下,现场帮扶大井铜锣村农民16户、底蓬镇农民7户,当场落实帮扶资金4400元;技术帮扶49人,惠及贫困人口93人;出资2000元支持大2 井镇建国村吴家林组农户雷友清落实危房改造工程。
(二)为贫困户出谋划策,脱贫致富
11月份上旬,县国税、地税办公室负责人再次来到夕佳山镇五里村铜子湾组贫困户杨朝刚家中,了解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为贫困户谋划脱贫路。两办主任转达了局领导对老杨的问候和关心,向老杨了解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给老杨建议把现有的“农家乐 ”建设成“生态农家乐”,并提出了三条具体建议:一是采取以地换地或者租赁地的办法,扩大自家门口的土地面积,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生态休闲场所;二是在休闲场所周围扩大柑橘、柚子等水果的栽种面积,一方面给“农家乐”营造绿树成荫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满足游客食用新鲜水果的需要,增加收入;三是鼓励老杨到宜宾县“九彩虹”等星级“农家乐”参观学习,开阔眼见,解放思想,争取在3~5年内建设成为星级“农家乐”。
(三)税务干部扶贫送暖到农家
1月份,我局人事、监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带着全县地税干部的深情厚意,到底蓬镇石龙村,看望结对帮扶的梁德云、罗中良等十位贫困户,向每位贫困户送上慰问礼物,并和村、组干部一道共同为每位农户落实了养猪、养鸡、竹编等致富措施,同时要求底蓬税务所职工定期做好致富信息反馈。此举得到了当地镇、村、组领导干部和老百姓的普遍欢迎。贫困户肖杨氏激动地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地税干部,既为我们减免了农业税,又为我们送来了慰问金和致富门路,让我们农村贫困家庭真正感受到了共产党的温暖”。
四、优化服务,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县局班子认真分析研究全局在落实税收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切实的服务措施和办法,除修改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外,还依据有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并提出地税人员工作公、快、省、高、廉“五字经”。“公”即执行税收政策要公正、公平、公开,确保纳税人交明白税、交放心税;“快”即办理涉税事项审批,快办结,提高办税效率;“省”即节约纳税人办税时间、费用,落实不跑第二趟的办税要求;“高”即办理涉税事项高效率,高准确度,使纳税人高高兴兴来,满意而归;“廉”即办理涉税事项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五、落实民意反馈信箱
县局办公底楼设臵民意反馈信箱,公开群众诉求电话号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保证群众对地税工作有地方发表意见、提出诉求、办理事务、解决疑难问题。民意反馈信箱定于每周星期一开箱,由县局监察室对收集到的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并及时处理。
六、落实局领导接待工作制度
我局将每周星期五定为局长接待日,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根据来访人员反映事项联系分管领导对口接待。对于纳税人的税收咨4 询,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给予回答回复。
七、今后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地税部门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基本目标应当是发挥好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大力支持农村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使农业和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使农民逐步摆脱对政府的依赖,从根本上实现脱贫致富。
(一)扶贫先扶智。智力帮扶优于资金帮扶。大多数农民存在信息闭塞、眼见不宽、思想不解放的问题,这是制约新农村建设的最大障碍。我们应当有选择地重点帮扶农村眼见开阔、思想解放农民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生产经营模式,形成拳头产业和产品,逐步做强做大。这一方面可以为当地广大农村树立榜样,促进农村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另一方面可以在农村中形成“以强帮弱、以熟带生”的帮扶链条。
(二)帮助农村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效益。当前,农村普遍存在劳动力不足、土地荒芜比较严重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生产粮食效益较差。我们应当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调整产业结构,科学地实现多种经营,从而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培养了地税干部亲民、富民、助民、安民的优良作风,深化了地税干部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在地税干部和纳税人之间搭起了一座相互沟通的桥梁,为地税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税务
扶贫
自查
报告
抄送:宜宾市地方税务局,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办。
江安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24日印发
(共印6份)校对: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