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古今中外材料_反腐倡廉古今中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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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古今中外材料
《咏史》 唐·李商隐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何须琥珀方为枕,岂得真珠始是车? 运去不逢青海马,力穷难拔蜀山蛇。几人曾预南薰曲,终古苍梧哭翠华。
《西江月·反腐赞注》 欧汉民
雷响风声正紧,报载战果辉煌。千余人次拒收忙,上缴礼金卌万。反腐狠抓立案,惩贪严办依纲。负隅蟊贼枉贪赃,天眼恢恢法网。攘利和珅伏法,却金杨震成风。扬帆万里总朝东,民意党心恰共。两袖清风曰富,万金不义真穷。爱民廉政国兴隆,闾里欢颜歌颂。
《满江红·反腐败》 龚国基
放眼神州,五千载文明古国。雄风起,鹍鹏展翅,巨龙添翼。华夏河山铺锦绣,炎黄俊杰驱穷白。看巍巍大厦上云端,东方立。蠹虫蛀,梁柱折; 乌鸦集,昏天色。
看官仓硕鼠,暴贪饕飸。
号令一声惩腐恶,英雄十亿除蟊贼。倚昆仑伸手挽天河,冲污迹。
《清风颂》 蒯益平
动地讴歌振国人,倡廉反腐见经纶。休言近水鞋都湿,应戒临财手不伸。共效繁森方易俗,追思裕禄更相亲。率身以正谁难正,耿耿群情望北辰。
《咏煤炭》 明·于谦
凿开混沌得乌金,蓄藏阳和意最深。爝火燃回春浩浩,洪炉照破夜沉沉。鼎彝元赖生成力,铁石犹存死后心。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
《入京诗》 明·于谦
绢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碍阎罗话短长。
《书端州郡齐壁》 宋·包拯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
《青松》 陈毅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要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
《感事书怀》 陈毅
一九五四年仲春,由京返宁,感触纷来,慨然命笔。不作诗词久矣。观宇宙之无穷,念人生之须臾,反复其言,以励晚节。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汝言惧提手不伸,他道不伸能自觉。其实想伸不敢伸,人民咫尺手自缩。岂不爱权位,权位高高耸山岳。岂不爱粉黛,爱河饮尽犹饥渴。岂不爱推戴,颂歌盈耳神仙乐。笫一想到不忘本,来自人民莫作恶。笫二想到党培养,无党岂能有所作? 第三想到衣食住,若无人民岂能活? 第四想到虽有功,岂无过失应惭怍。吁嗟乎,九牛一毫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
历览古今多少事,成由谦逊败由奢。
《拒礼诗》 明·况钟
清风两袖朝天去,不带江南一寸棉。惭愧士民相饯送,马前洒泪注如泉。《离任》 明·况钟
捡点行囊一担轻,京华望去几多程。停鞭静忆为官日,事事堪持天日盟。
《赠友人其二》 唐·李白
袖中赵匕首。买自徐夫人。玉匣闭霜雪。经燕复历秦。其事竟不捷。沦落归沙尘。持此愿投赠。与君同急难。荆卿一去後。壮士多摧残。长号易水上。为我扬波澜。凿井当及泉。张帆当济川。廉夫唯重义。骏马不劳鞭。人生贵相知。何必金与钱。
《金陵怀古四首》 宋·王安石
霸祖孤身取二江,子孙多以百城降。豪华尽出成功後,逸乐安知与祸双。东府旧基留佛刹,後庭余唱落船窗。黍离麦秀从来事,且置兴亡近酒缸。
《石灰吟》 明·于谦
千鎚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全不惜,要留清白在人间。
《任满偈城隍》 明·胡守安
一官来此几经春,不愧苍天不负民。神道有灵应识我,去时还似到时贫。
《题贿金》 明·吴讷
萧萧行李向东还,要过前途最险滩。若有赃私并土物,任他沉在碧波间。
《予告归里,画竹别潍县绅士民》 清·郑板桥
乌纱掷去不为官,囊橐萧萧两袖寒; 写取一枝清瘦竹,秋风江上作渔竿。《潍县署中画竹呈年伯包大中丞括》 清·郑板桥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
《罢郡》 清·蔡信芳
罢郡轻舟回江南,不带关中一点棉。回看群黎终有愧,长亭一别心黯然
《赠曾志》 陶铸
重上战场我亦难,感君情厚逼云端。无情白发催寒暑,蒙垢余生抑苦酸。病马也知嘶枥晚,枯葵更觉怯霜残。无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
《过孝感县十里所望一土山下有渔舟呼之不来》 宋·张耒
有道隐屠钓,仁廉非偶然。倾筐出紫鳜,挥手谢青钱。昔有离骚客,名高楚国贤。独醒遭尔笑,吾幸醉终年。
《李良相清德碑良相百药四世孙也天宝中为尉氏令邑人立此碑》 宋·李廌
旌廉以廉寡,树碑励贪夫。後人慕前躅,当令德不孤。第无愧屋漏,斯能远苞苴。番禺惟饮水,合浦自还珠。
《左传襄公十五年》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宋国有人得到一块玉石,把它献给子罕。子罕拒绝接受。献玉的人说:“我已经拿给玉石匠人看了,匠人说这是宝贝,所以我才敢把它送给您。”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吴兢《贞观政要》中记载:贞观二年,太宗谓侍臣曰:“贪人不解爱财也。至如内外官五品以上,禄秩优厚,一年所得,其数自多,若受人财贿,不过数万,一朝彰露,禄秩削夺,此岂是解爱财物?视小得而大失者也。昔公仪休性嗜鱼,而不受人鱼,其鱼长存。且为主贪,必丧其国;为臣贪,必亡其身。”意思是说贪财的人并不真正懂得怎样爱财。比如朝廷内外五品以上的官员,俸禄优厚,一年之中所得数量很多。如果接受别人的财物贿赂,也不过才几万,一旦暴露出来,俸禄反被削除,这难道是懂得爱财吗?看到小的好处却忘掉了大的利益。从前,公仪休特别喜欢吃鱼,但他从来不收受别人送的鱼,反而能长久地吃上鱼。做国君的贪财,必丧失国家;做臣子的贪财,必定丢掉性命。
汉陆贾《新语怀虑》中说道:“今人臣受任,居高位,食厚禄,当须履公正,蹈公清,则无灾害,长守富贵矣。据土子民,治国治众者,不可以图利。治产业则教化不行,而政令不从。”就是说占据国土和臣民,从事治理国家和民众的事业,千万不能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如果掌握了一定的权力以后就忙着置办个人的产业,那么,朝廷的教化就不能实现,国家的政策法令人们也就不会服从。
宋王伯大在《四留铭》中写道:“留有余不尽之巧以还造化,留有余不尽之禄以还朝廷,留有余不尽之财以还百姓,留有余不尽之福以还子孙。”意思是说将自己无限的智慧贡献给社会,将自己用不完的俸禄还给朝廷,将自己没有用尽的财物送给百姓,将自己没有享尽的福留给子孙。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生于元末贫农之家,小时候为地主放过牛,后当过化缘和尚,受尽风栖露宿之苦,对官吏欺压百姓的事感受很深。当了皇帝后,他曾告诫百官说:“我以前在民间时,见到州县官吏多不爱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我心里恨透了。如今要严立法禁,官吏凡是贪污蠹害百姓的,严惩不恕!”
他规定:官吏贪污至六十两银子以上的枭首示众,并处以剥皮之刑。当时府县衙门左边的土地庙,成了剥皮的刑场,因此老百姓称土地庙为皮场庙。有的衙门公座旁边还摆着塞满稻草的人皮,叫当官的触目惊心,警告他们这就是贪官的下场
北欧国家多年来在透明国际的廉政指数榜上位居前列。芬兰更是连续几年名列榜首。北欧五国中除挪威居第十二名外,其余四国均位于前十名。在北欧五国中,除了芬兰和冰岛实行总统制外,丹麦、挪威、瑞典三国的政体均为君主立宪制,执政党社会民主党长期执政,他们治理腐败的成效远远超过了世界其他国家。北欧国家发展形成的政治体制和监督机制已经超过了三权分立的概念。二战后“福利国家”的发展,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张,公有部门的急剧扩大,私营企业的蓬勃发展,都对提高政府效率、遏制贪污腐败提出了新的挑战。北欧各国纷纷建立起新的监督机构,如监察官、审计长、经济警察等。与此同时,公民社会和大众传媒衍生成为具有制衡作用的另一股社会力量,制约了三权运作的空间,构成有效威慑。这些新的制度同传统的三权分立一起,构成了现代国家廉政体系,它以合法、公开、透明、责任为基础,保证国家和社会的健康运行。
第一,实行现代公务员制度。现代公务员制度以文官制为基础,最初出现在英国,它将政府官员分为政务官与事务官两类。政务官(大多为政府/内阁成员)由选举产生,从事政治性工作,有一定任期。事务官则由聘任来决定,从事业务性工作,没有法定的任期。事务官的任职不受政务官更迭的影响,其升迁实行考绩制,无过不得被解职。对于普通文官实行公开招聘,经过严格审查方能录用。录用后定期对公务员进行职业道德和廉洁教育培训。公务员实行轮岗,每5年必须轮岗交流一次,对于容易滋长腐败的部门,则规定3年就必须轮岗。对于掌握处罚权的公务员,如警察等,要求在执行公务时,不能单独行动,必须两个人或两人以上同行,互相监督,以避免滥用职权危害公民权利。原则上禁止公务员从事第二职业;给予公务员较高的薪资福利和实行公务员终身制,解决其后顾之忧,从源头上杜绝假公济私、徇私枉法的可能。另一方面,对于违反纪律的公务员,坚决严厉惩治。对于政务官则按照政党政治的原则由选民选举产生。
第二,实行透明政治、透明行政。透明政治涉及的内容广泛,涉及管理、决策、财务、采购等方方面面,其中包括公开行政、透明决策、金融实名和财产申报与公开、公共采购的招投标等。上述作法有许多渊源于北欧国家。例如早在1776年,瑞典就将政府记录对社会开放,除法律允许的秘密文件和秘密会议资料外,民众可随时查询。在芬兰,人们和新闻媒体可以查阅到官员的财产、工资、纳税情况和政府200多年来的政务纪录。大部分北欧国家都将其机构和记录开放,明确查阅程序,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另外,新闻媒体可以不受限制地报道某一事件的来龙去脉和涉及的人和物。其次,所有公职人员要申报他们所有的财产的状况和收入来源,还要申报他们所代表的利益团体。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也是在瑞典最先开始实行的。1766年,瑞典就通过了公民有权查阅官员、乃至首相的财产与纳税情况的法律。
第三,严格的违纪纠错制度。北欧国家制定了非常细致的公务员监督制度并实行监察官制度,以司法的和行政的手段纠正不良行政行为,从而促进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相对于处罚,北欧国家更重视预防和违纪纠错措施,因此刑法量刑不重。它们认为,发生严重腐败行为说明体制上有漏洞,国家也应该负有责任。但即使如此,由于社会风气良好,人们更看重自己的名誉,刑罚不重也足以给腐败者造成沉重的精神压力。
第四,高效精准的执法系统。北欧国家的执法系统可以说是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北欧国家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在预防、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收集罪证方面纷纷建立新的合作机制,出现了检、警联合的新趋势,以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和打击腐败的效率。
第五,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北欧国家实行市场经济,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制较少,政府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权力都非常有限。在政府采购问题上,实行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的制度从源头上断绝钱权交易。
第六,积极参与的社会公众和独立的新闻媒体。北欧国家的公众把对政府官员的监督当作是一项公民基本权力,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监督。另外,新闻媒体通过自由报道、转播、调查、评论等将行政官员的行为暴露在公众的视线之下。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权、报道权和批评权受到法律的保护。非政府组织的监督政府、反对腐败的功能越来越显露,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七,健康的公民文化道德体系。诚实、道德和谦逊是北欧社会的特征。北欧国家有着良好的社会环境,重视道德教育,北欧民众有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理念,强调诚实守信,以权谋私被视为令人唾弃的行为。廉洁为荣、贪污为耻的道德传统和社会氛围对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有极大的影响力。而且,长期执政的社会民主党奉行社会民主主义,主张公平、平等。
第八、福利社会和适当的高薪养廉。北欧国家信奉全民福利、民主和人人平等。北欧国家实行高税收、高福利政策,一般居民的生活水平较高,而公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则更高一些。公职人员相对的高薪使得其腐败行为代价相对较高。新加坡于1952年设立贪污调查局。2000年,该机构与专事查处非法交易的商业事务局合署办公。它不但拥有很大的权力而且直接隶属政府首长,还有独立而不受政府官员干扰的法庭作支援,其职能主要有三方面:接受举报和调查相关情况;调查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防止腐败法》第15条还授予调查专员可以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逮捕违法人员;通过审查公共部门的工作方法和程序发现存在的问题来预防腐败。
瑞典于1998年成立国家经济犯罪署,专门治理经济犯罪,主要管辖斯德哥尔摩—哥德堡等大城市。在中小城市和边远地区,则通过与地方检察机关和警局合作实现目标。2003年,瑞典又成立国家反腐败办,专门负责调查政府腐败和各种贿赂案件。
加拿大于1878年成立了负责反腐败的机构——审计署。它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内设一专门委员会负责向议会报告工作,委员会主席一般由反对党代表担任,其职能主要是监督政府财政支出。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于1989年成立的独立反腐委员会是一个公共权威机构,独立于政府部门,具有重要权力:通过公正的调查,揭露腐败事物;向公共部门提供警示建议和预防措施,防止腐败事件发生;在公共部门和社会团体中,开展有关反腐败的教育,宣传新南威尔士独立反腐委员会任务的活动。其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防止社会诚信破坏,指导公务员的行为,揭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潜藏于公共部门中、并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腐败现象。落实制度细节防腐这些国家在预防和惩治腐败时主要采取了以下制度:
(1)现代文官制度。西方国家克服了早年的恩赐官职制、政党分肥制的种种弊端,逐步发展为如今的政务官和事务官分开的现代文官制度。其中占职位少数的政务官由党派轮流充任,占职位多数的事务官由考试录用。政务官官职不得作为竞选的许诺;事务官不受政务官更迭的影响,其升迁实行考绩制,不犯过失即不得被解职。
(2)公务员日记制度。新加坡政府每年发给公务员一本日记本,公务员随身携带笔记本,随时将自己的活动记载下来。日记本定期接受检查,由主管官查毕签名后发还。如果发现有疑点,要交贪污调查局进行审查核实,否则,如果贪污调查局一旦从另外的渠道查明公务员有贪污腐败的行为,该主管官也将作为知情不报者予以相应的刑事处分。这种具有“连环保”特征的考核方式,不仅迫使公务员本人而且也包括其主管官员都必须对公务员品德负连带责任。
(3)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在新加坡,每个公务员在任职之初,必须详细申报个人财产,包括其担保人或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投资和利息情况;若财产在任职后有所变动,应自动填写变动财产申报清单,并注明变动原因;每年7月1日,各政府部门的职员必须填报个人财产申报表,申报财产如果说不清来源,特别是有关部门调查时,不能给以满意的答复,这部分财产就会被推定为贪污所得。
(4)高薪养廉制度。新加坡制定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中央公积金制度》(CPF),为公务员提供甚为丰厚的退休金。这一制度规定,所有参加社会工作的人员,包括政府公务员、企业职员、一般工人等,每月个人出资,政府出资,存人个人公积金账户,工龄愈长,公积金愈多。若任内没有出现贪污受贿或其它读职违法行为,退休后就可提取这份公积金。据统计,高级公务员司局级到岁退休时,公积金总额大约有80—90万新元,相当于人民币400—500万元。因此,新加坡公务员是个非常令人羡慕的职业,始终居于社会高收人阶层。高福利伴随着的是高要求,一生衣食无优的前提是一生勤政廉洁。
(5)集中采购制度。北欧国家解除了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制,减少了对经济的干预,让资源充分地市场化、私有化,这样,从源头上断绝了钱权交易的机会;同时,政府对于办公用品、市政建设、公共服务等,都实行集中采购、招标投标的制度。
(6)举报人制度。新加坡政府实施举报人制度,并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积极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反腐倡廉,从而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强大的声势,使贪赃枉法者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7)监督制度。在芬兰,监督包括议会监督、法院监督和政府内部监督。司法总监和议会督察员是政府机关中的最高检察官,其主要工作是依据宪法监督总统、内阁成员以及政府其他官员是否遵守法律,履行职责。监察官一般均由著名法学家担任,每年都要到全国各地巡视,倾听民众意见,接受和审理普通公民对官员与公务员的举报。在新闻舆论监督方面,通过自主的新闻报道、转播、调查、评论等,发达国家的各级官员都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一言一行都得十分谨慎小心。在公众监督等方面,任何公民都可依法自由检举和揭发政府官员的违法行为。
(8)控权制度。以丹麦为例,以前,该国警察局内部设有纠察处。1995年,丹麦议员认为,警察不能自己监督自己,必须实行他律,所以在当年取消了纠察处,在全国各地警区设立了由议员、群众代表和律师组成的警察诉讼委员会,负责处理诉讼警察案,有权决定对警察渎职及其他违法行为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