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几点思考_创新社会管理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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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几点思考
胡德春
2012年第4期 ——社会建设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民生福祉大计,事关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大业。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要着眼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大力推进民本机制、化解机制、纽带机制、平衡机制和防控机制创新,为加快构建中部战略支点发挥重要的助推作用。
一、推进民本机制创新,廓清社会管理之“源”
抓住源头,方能抓住根本。社会管理重在以人为本,要把“六民”要旨即民评民说是标准、民心民力是依靠、民意民声是依据、民愿民盼是方向、民惠民富是目标、民苦民痛是失职,贯穿于社会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大力推进民本机制创新。
(一)在导向机制上,要树立为民服务宗旨观,做到情为民所系。胡锦涛同志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上,要解决好为谁说话、为谁干事、为谁谋利益的问题;在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上,要掌握好怎么说话、怎么干事、怎么谋利益的问题。努力使社会管理各项工作彰显民本理念,体现宗旨观念,达到“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根本目的。
(二)在推进机制上,强化执政为民责任观,做到权为民所用。在社会管理实践中,要始终牢记“权力属于人民、权力由人民赋予、权力为民所用、权力为人民负责、权力受人民监督”的道理,坚持用情、用心、用责、用力推进各项工作。要坚持源头治理,紧紧抓住“三个源头”,即治理矛盾产生源头,突出决策决定、执法执纪、行政作风、项目建设、民生问题等五个重点,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使社会矛盾和问题少发生或不发生;治理矛盾集中源头,突出村(社区)这一重点,做到“谁管理、谁负责”,使社会矛盾和问题不上交或少上交;治理矛盾管辖源头,合理划分地方和部门管辖责任,做到“谁管辖、谁负责”,使“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难事不出县(市、区)、矛盾不上交”,努力使社会管理权责落实在为民服务的实践中。
(三)在评价机制上,落实人民满意政绩观,做到利为民所谋。“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正确的政绩观是衡量一个干部是掌权做官老爷还是执政为民的试金石。在社会管理实践中,要把人民满意作为最根本政绩取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树立为民科学、打基础、管长远的政绩观;全面增长政绩才能,学会用“一线分析法”,即按照客观事物发生发展量变质变的规律,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提高促进科学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的能力,做到以德行服人、以才能服人、以业绩服人,当好想干事、能干事、干好事、不出事的干部,努力提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满意度。
二、推进化解机制创新,疏导社会管理之“流”
“源渊则流长,流活则源清。”社会管理的着力点在化解社会矛盾,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努力舒缓社会紧张情绪,平和民众忧怨心态,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一)建立健全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大力畅通基层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建立规范有序的信访秩序。切实抓好初信初访,加大乡、县两级初访协调处理力度,不断提高初访办结率,努力把矛盾纠纷和隐患问题解决在初始环节;切实抓好网络信访,组建市(州)网络信访中心,采取信息“一个口子进来,一条渠道处理,一人总审把关,一个口子出去”运作模式,实现基层群众不出门、不上访、不花成本就能快捷解决问题;切实抓好领访代访,由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基层信访工作人员代理和带领信访人向上反映问题,引导基层群众走正确渠道反映合理诉求,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切实抓好约访接访,定期组织开展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干部“首问”接访、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约访活动,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各个环节。
(二)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办法,采取八大化解举措,即通过源头化解、网络化解、接访化解、疑难化解、督办化解、现场化解、依法化解、改进化解,提高矛盾化解率,努力形成良性循环。构建四级化解网络,即建立健全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市(州)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坚持分级调处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包案调处与专班调处相结合、超前调处与督办调处相结合。完善三个工作机制,建立高位协调机制,对“三跨三分离”(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急难险重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由地方主职领导或上一级跨部门领导牵头协调化解;建立重点推进机制,坚持做到抓主管问责,抓整改落实,抓督办检查,抓定期例会,抓工作通报,抓领导谈话,抓经验交流,抓培训提高,抓宣传推广,抓改进提高,建立环环相扣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改革创新机制,总结推广国有企业改制维稳、城镇征地拆迁、军转干部安置、非正常死亡处置等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工作品牌。
(三)建立健全疑难案件化解机制。对急难险重和疑难杂症问题要加大化解力度,组织开展“难案大会战大攻坚”活动,落实专班,集中攻坚,限期销号,特别是对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X+1”的方法,即多方筹资、政府兜底,一次性了断,确保当年发生的案件化解不跨年度。对短时间难以化解的重大涉稳问题要加大专班包保化解力度,按照“五专”要求,即专家会诊、专班应急、专项治理、专项打击、专班巡查;落实“四包”责任,即包沟通、包化解、包稳控、包接返;采取“五包一”举措,即在重大敏感时段,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由一名县级责任领导、一名公安基层所队负责人、一名责任区民警和两名街办或社区干部进行包保稳控,确保不出现失控、漏控现象,确保跟踪管理化解到位。
三、推进纽带机制创新,夯实社会管理之“基” 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在基层基础,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充分发挥我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大力推进纽带机制创新,筑牢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坚持把加强基层党建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统筹构建城乡基层党建格局,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其他领域党建工作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做到全覆盖;科学设置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网络,采取单建、联建、挂建等形式,推行“村(社区)企联建”、“村(社区)+协会”等设置模式,形成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青年、妇女、民兵、治保、调解等组织以及各种经济社会组织相配合、相协调、相促进的格局;健全完善城乡基层党建制度,围绕组织建设、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绩效建设等内容,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推动各项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轨道。
(二)规范基层管理服务,夯实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全面加强基层管理服务,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协调运行。搭建“大综管”工作平台,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形成由“两委”统一领导、村湾(小区)为支撑、联户(楼栋)为基本单元、辖区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大综管”工作格局,统筹管理各项社会事务。搭建“大综治”工作平台,有机整合综治、信访、公安、司法、民政、国土、劳动、工会等部门力量,构建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村(社区)工作站,建立“五联”工作机制,即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统筹抓好各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工作。搭建“大服务”工作平台,围绕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立覆盖辖区全体成员、主体多元、功能完善的服务体系。
(三)健全群众工作制度,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基本工作制度,大力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是建立“四固”机制。固定专班,即组建一支由一名副县级干部带队,“两代表、一委员”和离退休党员干部参加的下访工作队,驻村(社区)开展工作;固定时间,即每月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下访活动,公示时间、内容;固定任务,即对每次下访中群众反映的各种诉求进行登记分理、协调化解、上传研究、下达督办、反馈改进;固定考评,即加强责任目标考核,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半年考核、年终考评。二是开展“四千”活动。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以进千家门、知千家情、排千家忧、暖千家心为主题的“四千”活动,深入了解工作对象在想什么,怕什么,求什么,做到顺其所想,避其所怕,竭力给其所求。三是发挥“四个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上下沟通,问政、问需、问计于民,化解矛盾,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推进平衡机制创新,理顺社会管理之“气”
社会管理的难点在平衡利益关系,要针对由于利益不均衡导致社会矛盾多发的现状,构建社会利益均衡与整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心齐、气顺、劲足的和谐局面。
(一)构建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当前,我省正处于战略机遇期、发展黄金期、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格局至关重要。要坚持科学决策,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风险评估制度,杜绝从部门和行业利益出发制定政策的现象,防止不公平、不公正的决策引起社会矛盾和冲突;坚持依法行政,建立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利益补偿,按照社会发展改革成本由社会承担和合理利益补偿原则,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再分配调节、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政策措施,对利益受损的弱势群体进行相应利益补偿,认真解决好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环境污染、企业改组改制和破产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二)构建有序的利益协调机制。利益分配的不平衡是导致社会公众心态失衡的直接原因。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推进收入分配改革,扭转城乡、地区、行业和不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化趋势,既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又把蛋糕分好。要调整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强化税收调节作用,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同时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统筹兼顾“两头”,对高收入群体,要严格执行调控政策,特别是要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对低收入群体,要切实提高社会保障力度,特别是要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快收入分配领域的立法步伐,坚决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深入治理商业贿赂。
(三)构建规范的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平衡利益关系、实现社会公正的重要举措。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社会保障格局,以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促进社会更加和谐。完善弱势群体权益维护法律保障制度,制定、完善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的法律法规,保障他们在社保、医疗、教育等方面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和法律援助法规,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完善现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申诉控告等法律救济制度,使弱势群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五、推进防控机制创新,编织社会管理之“网”
要针对当前社会矛盾多发的现状,大力推进防控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网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气候”。
(一)健全综合管控机制。加强治安防控,构建“六条防治线”,即构建村(社区)、农村、居民楼院、重点要害部位、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等治安防线,夯实天网(域外联防联治网络)、地网(域内群防群治网络)、互联网“三网合一”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管理服务,对流动人口实行“以房管人、定位管理”并帮其解决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问题,对刑释解教人员采取社区民警、社区主任、家庭、企业主“四帮一”安置帮教工作模式,对吸毒人员采取公安民警、社区干部、老党员、老模范共同参与的“多帮一”模式,对青少年建立健全社区、学校、家庭、派出所、志愿者“五体联动”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做到部门联动,严格管控措施;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在发案较多的商贸区推广“十户联防”群防群治模式,提升基层平安创建水平。
(二)健全危机管控机制。高度重视媒体及危机传播管理工作,面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做好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等系统内部,网络、电台、报刊等各类媒体,涉事骨干及其家属(亲属)、同事、朋友、乡亲等的管控工作;落实危机管理措施,组建由专人管理、专班操作、专业管控、专门机制的“四专”机构,遵循统一性、真实性、时效性、权威性原则,做到第一时间公布信息、信息真实不说谎、瞄准公众关切目标;完善危机传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涉稳联席会议、专人发言、新闻把关、危机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增强媒体及危机传播管理实效。
(三)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特别要健全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机制。围绕“四治目标”,即治早、治小、治了、治好,做到又快又好、化整为零。增强“首问四性”,即敏感性、前瞻性、责任性、有效性,找准症结,分类处置、过程控制、环节化解,及时有效处理群体性事件。扣住“三个环节”,即预防环节做好组建专班、制定预案、排查化解、目标管理、督办考核等基础性工作;处置环节做到第一时间信息对称、第一时间专班到场、第一时间立案侦查、第一时间报告实情、第一时间控制局面等,密切关注和掌控事态发生发展变化情况;善后环节落实承诺、解决合理诉求,依法处置、打击违法行为,切割问责、追究相关责任,总结得失、汲取经验教训,形成社会应急管理良性循环。■
(作者系湖北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